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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停车立法草案

俏霞分享

  作为一座超大型城市,北京近年来饱受停车之苦。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北京停车立法草案,希望大家喜欢!

  北京停车立法草案

  京市交通委官微就停车立法问题进行微访谈。据北京市交通委法制处李鑫透露,目前,北京正制定停车立法草案,草案对小区私设地锁、违法停车拖车、电动车桩设置、适度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等方面做出规定。

  个人、单位不得在道路、公共区域设置地桩、地锁

  微访谈中,很多网友对小区私设地锁的问题深恶痛绝。对此,李鑫表示,目前草案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擅自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不能在未取得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停车位上设置地桩、地锁;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协议和车位租赁协议中予以明示。

  并且,他还提醒广大网友:如果我们发现擅自在道路、公共区域以及未取得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停车位上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的,可以制止并向相关部门举报。具体为:在道路上设障碍物,可以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在居住区的公共区域内设障碍物,可向住建部门举报;在道路、居住区以外的其他公共场所设障碍物,可向城管部门举报。

  机动车违法停车 交管部门应作拖移决定

  如果车停在路边,但是人不在现场,交警有可能把我的车拖走吗?李鑫回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管部门是有权拖走的,另外在立法草案中也拟规定,机动车辆违法停放需要拖移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作出拖移决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相关拖车企业拖移。

  另外,目前立法草案中规定由公安交管部门负责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和停车泊位设置,公安交管部门在施划道路停车泊位时,应当根据交通状况和周边停车场增设情况及相关标准进行施划。

  适度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

  李鑫表示,停车立法草案中中明确要适度满足市民的居住停车,也就是基本车位,主要是通过下面几种方式增设:一是各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比如在支路、街坊路等施划夜间停车泊位;二是利用空闲场地设置停车位,如利用待建土地、空闲厂区、边角空地等场所,设置简易立体停车设施等临时停车场;三是采取区域配建的方法解决;四是要求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社会开放停车场,鼓励单位或者个人错时共享停车位;五是通过居民自治的方式解决居住区停车难的问题。

  新建客流集中公共场所应设置临时落客区

  针对现在医院、学校、火车站等客流比较集中的场所交通规划较差,比如停车位不足,车流人流规划不合理的问题。

  李鑫称,目前草案规定,建设单位可以开发利用医院、学校、体育设施及道路、广场、绿地地下空间资源建设停车场,同时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的中小学校、医院及其他客流集中的公共场所,应当在项目用地内设置临时落客区。

  按比例设置电动车充电桩

  有网友提出建议,深圳早就已经要求小区按照不低于5%的车位比例安装小区公用充电桩,希望北京尽快跟上。李鑫回应,在立法草案中要求,设置停车场要符合国家和北京市停车场设置的标准和设计规范,并且按照标准要设置一定比例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北京为何要停车立法?

  供需矛盾突出、停车付费等理念不深入

  截至2015年底,全市机动车总量为561.9万辆,停车位约400万个,按照机动车与基本停车位供应配比1:1计算,缺口为161.9万个,缺口率为28.8%。从发展形势来看,新增欠账仍在产生。2011年至2015年北京市新增机动车81万辆,而同期新增车位50余万个,供需矛盾呈现日益加剧趋势。

  目前历史欠帐导致供需矛盾突出,车辆增长形成矛盾加剧趋势,以及城市发展的需要,这些都需要更高层级的法规来规范停车管理。

  停车立法是更新停车理念,促进交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如以静制动、科学用车、停车付费等理念还不够深入。也是规范停车管理,提高停车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比如停车管理精细化程度还不高,乱停乱放的现象还比较严重,处置违法的依据还不够充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