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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费用谁出_官司打赢了如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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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官司是要收取费用的,在诉讼活动中,谁来出诉讼费,今天学习啦小编为你们介绍诉讼费用谁出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打官司费用谁出

  1、诉讼费(有可能产生鉴定费)

  一般由原告先垫付诉讼费,案件审理完结后判决书会根据原被告各方责任大小判决分担诉讼费,完全败诉的一方一般会被判决承担全部诉讼费用(鉴定费)。

  2、律师费

  律师费由请律师的一方出,但是在民商事案件中,当一方成为被告以后,该方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并且胜诉原告的话,可以要求原告支付这笔费用(法律支持一方当事人偿付他方当事人为案件审理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官司打赢了如何执行

  一、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双方或一方为公民的,应当在1年内申请;双方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6个月内申请。

  2、递交执行申请书,由一审法院受理并实施强制执行。

  3、交纳执行申请费,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 元;超过1万元的,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4、 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有利于判决顺利执行。

  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中规定: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三、 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四、 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民事诉讼中的打官司技巧

  1、立案时以原告诉状中确定的房屋、车辆价值收取诉讼费。

  2、胜诉方已经预交的诉讼费可以让法院退还,不用申请强制执行。

  3、没有被告的身份证号,甚至电话,法院也能立案。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为有明确的被告。

  4、代理人可以没有授权委托书。

  简易程序中当事人可以当场口头委托代理人,由法院记入笔录即可,不必再提供授权委托书。

  5、不是谁都能当诉讼代理人。律师、近亲属、单位工作人员和特定单位推荐的人才能成为诉讼代理人。

  6、即便有诉讼代理人,当事人也可能要出庭。即便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包括律师),如果法院认为有必要时,仍可以要求当事人到法庭,就案件有关事实接受询问。

  7、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不能光有单位公章。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果作为证据,除了应在证明材料上加盖公章外,还应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注意这里要求是负责人、证明制作人这两类人都要签名或盖章。

  8、法院有事可以只通知代理人。法院的各种通知、文件可以只送达给当事人或者代理人一方。

  9、当事人留给法院的联系方式,整个诉讼程序都有效。当事人在上诉、再审、执行时没有书面变更送达地址(联系方式)的,其在一审程序中确认的送达地址可以作为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的送达地址。

  10、简易程序不得采用公告送达。法院电话、快递、上门都联系不到被告时,就会采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前必须先转为普通程序。

  11、法院收取证据应出具收据。当事人把证据交给法官时,特别是借条、欠条、银行单据、合同等证据原件时,请务必要收据。

  12、简易程序审理的、以调解或者撤诉方式结案的,诉讼费减半。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或者以当事人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13、二审按照不服一审判决的数额交纳诉讼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而不是按照一审案件受理费的数额(简易程序是2倍)缴纳二审诉讼费。

  14、逾期提交证据,应赔偿对方由此产生的费用。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15、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否则就会丧失证人资格。

  16、超过审限的四种情况。审限是指法院从立案到宣判的期限,但是公告、鉴定、当事人和解、管辖权异议(争议)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17、上诉期各算各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各自收到法院文书之日起计算。

  18、当事人可以约定让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条款中约定由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19、当事人的诉讼行为不得反悔。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实施的诉讼行为,在第二审程序中对该当事人仍具有拘束力。

  20、法院调解过程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