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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办理公证要预约吗

丹凤分享

  公证需要当事人向公证处进行申请,当事人可以按照公证处的程序进行公证,今天学习啦小编为你们介绍公证处要预约吗的内容,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公证处要预约的情况

  公证可以选择预约,也可以不进行预约。如果不预约的话,需要排号,比较费时间;而如果提前预约的话,时间安排比较合理一些。

  公证程序

  根据《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的规定,公证的一般程序由申请与受理、审查、出具公证书(出证)三个基本环节构成。 此外,还包括办理公证的原则、公证的管辖、公证期限、公证收费、终止公证、拒绝公证、公证的特别程序、公证档案、公证的复议和申诉等内容。

  申请与受理

  1、申请。申请是指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的行为。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需公证的文书;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2、受理。受理是指公证处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证申请,并同意给予办理的行为。受理标志着公证处公证行为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