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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老人婚前财产要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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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有很多黄昏恋,老人再婚婚前财产是否要公证,现在学习啦小编为大家解答再婚老人婚前财产公证的疑问,希望对你有用。

  再婚老人婚前财产公证看个人情况

  老年人再婚办理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有助于明确老年人再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可靠的法律依据,对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促进社会安定具有较好的法律保障作用。《婚姻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当然,确定财产权是一件严肃的事,在与有关的当事人协议后应形成书面材料,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盖章,可以选择到公证处予以公证,以免以后发生争议。

  再婚老人财产公证须知

  1、应树立物权观念,防止财产被侵犯。《物权法》第二条、第四明确规定: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老年人权益保障》第十九条还特别规定:老年人有权依法处分个人财,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强行索取老年人财物。

  2、老人再婚前,确定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所有权通常的做法是:

  (1)子女们提出的对已亡生父或生母的遗产继承要求,应予以支持。死者的遗产,应由包括诸子女在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分割。

  (2)老人原来与子女在一起生活的,应当做好再婚前的家庭析产。

  (3)再婚双方各自确定本人的婚前财产,婚后不再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分割办法

  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解释(二)中也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前财产本身产生的增值(如黄金、房屋涨价)或者孳息(如存款利息)等收益,如何处理往往存在争议。

  《解释三》第五条规定是对“孳息属于物的所有人”之民法基本原则的诠释,同时也避免了实际中财产收益是否属于“投资收益”的纷争。即今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无论是“投资”性质还是“自用”性质或二者兼而有之,均在所不问,该财产在婚姻期间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