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测试卷的试题和答案(2)
6.采用数字签名和加密技术相结合的方法,可以很好的解决信息传输过程中的( )等问题。
A. 完整性 B.功能性
C. 有效性 D.防抵赖性
7.认证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
A. 使用可信赖的系统以行使其职责,并披露相关信息
B.依照认证业务操作规范颁发证书
C. 在收到申请人或其代表人的申请后暂停证书
D.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8.数据库特殊权利包括数据库制作者的( )。
A. 传播权 B.摘录权
C.获得报酬权 D.再利用权
9.在订立电子合同的情况下,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告知以下情况:( )。
A. 订立合同的各项步骤
B.合同订立后是否存档备案以及是否可以查阅
C. 服务供应商设立的地址
D.修正人为错误的方法
10.在线货物销售,又称虚拟商店,它将原来有形的店铺设在了网上,使之“虚拟化”了,而所销售的仍然是有形的货物。所以( )。
A. 只是交易方式的电子化
B.其交易过程一般是在线订货、支付
C. 其交易过程一般是离线送货
D. 其交易过程一般是在线订货、支付和送货
电子商务法律与法测试卷简答题
1.电子商务法有哪些特征?
2.数据电文功能等同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3.认证法律关系中有哪些当事人?
4.简述网络传播权的法律保护。
电子商务法律与法测试卷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6分)
1.D 2.A 3.B 4.C
5.B 6.C 7.A 8.C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ABD 2.ACD 3.ABCD 4.ABC 5.ABC
6.AD 7.ABC 8.BD 9.ABD 10.ABC
三、简答题(每题11分,共44分)
1.(1)商法性。商法是规范商事主体和商事行为的法律规范。
(2)技术性。在电子商务法中,许多法律规范都是直接或间接地由技术规范演变而成的。
(3)开放和兼容性。所谓开放性,是指电子商务法要对世界各地区、各种技术网络开放;所谓兼容性,是指电子商务法应适应多种技术手段、多种传输媒介的对接与融合。
(4)国际性。电子商务固有的开放性、跨国性,要求全球范围内的电子商务规则应该是协调和基本一致的。电子商务法应当而且可以通过多国的共同努力予以发展。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电子商务示范法》为这种协调性奠定了基础。
2.关于数据电文的书面形式问题,贸法会电子商务工作组创造性地提出了“功能等同法”的解决方案,所谓功能等同原则,是指只要数据电文符合书面形式的功能,即符合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要求,而不管它是“纸面的”还是“电子的”。《示范法》只是挑出书面形式要求中的基本作用,以其作为标准,一旦数据电文达到这些标准,即可同起着相同作用的相应书面文件一样,享受同等程度的法律认可。应当指出的是,功能等同原则的适用并不限于解决数据电文的书面形式问题,它还被《电子商务示范法》用来解决“签名”和数据电文的“原件”问题。这样,“功能等同法”不仅消除了“书面形式’’要求的障碍,还为解决与书面形式要求相关的“原件”要 求提供了依据。同时,也为后面将要论述的电子签名的有效性奠定了基础。
3.在开放型的电子商务环境下,电子认证机构一般是以中立的、可靠的第三方当事人出现,为交易双方或多方提供服务的。因而,在认证法律关系中至少有买卖双方以及认证机构参与。换言之,认证法律关系一般涉及三方当事人:认证机构、证书持有人(或称证书用户)和证书信赖人(或称相对方)。在有些复杂的交易或服务关系中,交易当事人可能会更多些。如在以信用卡在线电子支付的交易中,即以安全电子交易协议进行的交易中,认证机构不仅要向买卖双方相互间提供身份认证,而且还要对发卡银行、收付机构四方当事人之间提供认证服务。
4.在著作权法中,版权的保护方式就是赋予版权人控制作品传播方式的专有权。在网络环境下,当作品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时,法律应当赋予著作权人一种直接的控制作品在网络上传播的权利。这就是网络传播权。我国著作权法给网络传播权的定义是:“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取作品的权利。”
2001年修改的《著作权法》在第十条第(十二)项对信息网络传播权作了明确规定,同时,新《著作权法》还将该种权利延及到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这些规定依据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需要,采纳了“信息网络传播权”这样的全新的法律术语,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唱片条约)(WPPT)以及多数国家的相应规定基本一致,完全符合网络环境下保护著作权的立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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