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法律案例
青少年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可塑性很强,培养中学生树立法律意识,进行法律素质培养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促使他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法律案例,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法律案例一
小婷是个可爱的小女孩。和其他的孩子一样,童年的小婷生活得无忧无虑,这一点从小婷的相册里每年增加的照片可以看得出来。然而,小婷的照片到了13岁的时候就再也没有了。小婷现在到底在哪里呢?我们见到小婷的时候,她已经是19岁的少女了。然而,见面的地点却在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里。
如果不是小婷亲自告诉我们,很难相信这个年仅19岁的少女,在4年前就是一个4人抢劫团伙的主要成员,而小婷抢劫的对象竟然都是与她年龄相仿的在校学生。他们的抢劫手段是,看到有同学骑车经过,就突然从旁边冲出将学生从车上拽下来。如果碰到不愿意掏钱的同学,他们就用铁链子殴打。截止到小婷案发时,在两年的时间里,小婷一共抢劫了10多次,涉案金额7000多元。
这些从同龄人手中抢来的钱,除了日常的吃住以外,全被小婷用在了蹦迪等固定的消费上。迪厅、摇头丸、抢劫,小婷在不到16岁的时候一一尝试过了。
小婷最先感觉到的变化出现在父母的身上。由于感情不和,父母之间常常爆发的争吵,使她感到困惑和不解,也给小婷年幼的心理留下阴影。这种天天面对父母之间争吵生活持续了1年的时间,在那段时间里,很多事情对于小婷来说已经没有印象了。但是有一件事情她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年仅8岁的小婷面临着人生中的第一次选择。小婷的爸爸把她叫到身边问她,我和你妈妈要离婚了,你愿意跟谁呢?那时小婷什么也没说,这个问题对于她来说还太沉重。
最终,法院判决小婷由她的父亲抚养。从那一刻起,小婷失去了一个完整的家庭,失去了母爱。作为一个企业的负责人,繁忙的工作使得他的父亲连小婷的日常生活都顾不上,更别说在学习和成长上对小婷进行教育了。小婷经常独自一人要面对一天的孤独。为了弥补孩子失去的关爱,父亲总是尽可能在经济上满足女儿的要求,小婷想要什么父亲都会花钱买回来。
渐渐地,小婷懂事了。每当她看到同龄人牵着爸爸妈妈的手一起玩耍时,她心里酸酸的不是滋味。有一次,她对父亲说自己很想见见妈妈,没想到父亲当场发了火。从那次以后,小婷再也没有在父亲面前提起过母亲,而她的母亲同样也没有出现过。事实上,小婷的母亲已经11年没有见过自己的孩子了,这是一位什么样的母亲,她为什么长达十几年不见自己的孩子呢?
几经周折,我们终于找到了小婷的母亲。刚刚50多岁的她已经因为身患卵巢癌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对于离婚以后没有再见过自己的女儿,小婷的母亲向我们说出了其中的原因,当初离婚后,小婷母亲不再负担孩子的抚养费,于是小婷父亲和她达成协议,今后孩子的事情母亲不能干涉,母亲也不能再和女儿见面。对此,现在的小婷无法理解,她觉得如果母亲真的关心自己,是可以想尽办法找到自己的。小婷进入看守所之后,父母都认为她一定程度上是也是受害者,受了不完整的家庭教育的伤害。
如果说小婷父母的离异和母亲的绝情就是导致小婷走向犯罪道路的全部原因确实有些牵强。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同小婷一样成长在单亲家庭的孩子并不少见。事实上,接下来在小婷身上发生的事情才彻底地导致她彻底丧失了希望。由于长期以来从父亲那里养成的经济依赖,使她形成了在日常生活中产生了种种不良习惯:爱好穿着打扮,甚至还学会了偷东西。为此,小婷的父亲打也打了,骂也骂了,但效果并不理想。
为了帮助小婷改掉偷窃的毛病,学校的老师决定让小婷在全校同学面前为自己的行为做出深刻的检查。随后,小婷父亲也上台做出声明,让同学今后不要在钱物上和小婷打交道,同时也不要再相信她说的话。这次的当众检查和父亲上台讲话,使小婷失去了同学们的信任。对于小婷来讲在失去了家庭的温暖之后,学校的生活本来已经成了她的全部寄托,而老师和父亲采取的这种教育方式,使得小婷在同学中被彻底地孤立了。从那开始,她开始讨厌学校,讨厌周围的同学。
就在这件事情之后不久,又发生了一件事情,它把这时已经非常脆弱的小婷推向了崩溃的边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14岁的小婷从父亲那里第一次知道,她是被现在的父母抱养回来的私生女,这给小婷带来巨大打击。但是,小婷的父亲和学校的老师一样,都没有太在意小婷的心理感受,他觉得女儿本来就是一个被遗弃的孩子,已经不在意家庭环境了,即使知道了这个秘密也不会对她产生很大影响。
在知道自己的身世之后不到1个月,小婷第一次离家出走。没有了任何关爱和监管,不到15岁的小婷开始独自一人踏入社会。每天的生活规律就是白天睡觉,下午有时候上网,而大部分时间都是晚上在迪厅里度过。小婷在网吧和迪厅里认识了一些与自己有着相似身世的孩子,他们一起吃喝,一起上网,一起跳舞,共同消磨过剩的精力。
但是,这样的生活需要大量的金钱来支撑,于是他们开始抢劫。一没钱,她就和同伙去抢那些比他们小的在校学生。从14岁开始,一直到16岁出事被抓,小婷的父亲承认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他基本没有过问过孩子的下落。对于小婷,父亲更多的是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无奈。
而在看守所里的小婷却认为,在自己滑向犯罪的过程中,如果母亲能够来看望她,关心她,也许自己不会走到这一步。在小婷被关进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后,小婷的父亲经常来看她,在连续多年没人关爱之后,小婷终于又有了父爱。
2017年法律案例二
广东河源市紫金县蓝塘镇两名初中生为了搞点上网费,潜入一名八旬老太家中盗窃,被发现后将老太残忍杀害,由于听说死者死亡前看到的东西会记录在瞳孔里,两名初中生又残忍地拿打火机将死者的眼珠烧掉。
行凶的甘华(化名)的奶奶今年76岁,算是文婆(死者)最好的朋友,所以文婆经常到甘华家坐坐。
事发前几日,文婆到甘华家闲聊时说到,香港亲戚知道文婆的生日快到了,给文婆寄了几千块钱,这话被甘华听到了,记在了心里。3月6日,大家最后看到文婆的时候是下午4时30分,当时文婆正在街上和大家聊天。甘华和赖平(化名)就潜进了文婆家中准备偷钱。
甘华和赖平正在盗窃,文婆从外面回到家。甘华和赖平就藏了起来。文婆找她养的猫时,发现了甘平和赖华。两人情急之下,用衣服将文婆的头包住,直到老人窒息死亡。
记者从警方人士处了解到,甘华和赖平盗得4000余元现金及其他财物,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他们二人怕被发现,竟然学着影视片中的手段,用湿布将指纹擦掉,最后警方是从门把手下侧的一枚残留指纹发现了二人的踪迹。
记者调查时了解到,育新中学是蓝塘镇最好的初中,每年都有不少学生可以考到县里的重点高中。校长刘森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都是网吧惹的祸,学校说实在无能为力。据了解,从2003年开始,学校边上开了三家无牌网吧,育新中学从此就展开了和这些网吧的拉锯战,学校每年都往上打报告,要求关闭这些两百米内的网吧,可是一有人查这些网吧就关门,没人管的时候就又开了起来。老师要是到网吧去找学生,就会被网吧老板赶出来。
2017年法律案例三
被告人刘某1995年出生于农村的一个单亲家庭,小学辍学以后,一直无正当职业。没有经济来源的她,跟着表姐刘某某开始从事卖淫行业。2009年9月,刘某的朋友严某等人在上海开洗头房,要招聘“服务员”,想通过刘某和她的表姐介绍一些女孩,并告诉她们只要带到人就能赚钱。在利益的刺激下,刘某竟打起了好同学的主意。被害人林某某和朱某某,分别出生于1995年和1996年,都是刘某的小学同学,几个人经常在一起玩,关系很好。年前,刘某将两人骗至当地一家旅馆,先劝说她们卖淫,到严某开的洗头房当“服务员”,遭到拒绝。刘某竟然提议严某、王某先强奸两人,然后再逼迫她们卖淫。按照刘某的“指示”,严某、王某谎称送两人回家,用一辆面包车将她们带到一个隐蔽处实施了强奸。当时,刘某还主动要求为他们望风。后来,有群众发现及时报警,刘某和几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2010年5月20日,滁州市定远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鉴于刘某年龄特殊,当地法院指定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其辩护。辩护律师认为,刘某犯罪时不满16周岁,属于未成年人,且能主动交代所有犯罪事实。另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进行处罚。辩护律师认为刘某在本案件中所起作用较小,对成年人严某、王某所犯强奸罪没有构成必然的直接的因果关系。最终,法院对刘某做出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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