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龄产妇的产假可以休多久
随着我们生活中水平和教育的思想逐渐的提高,现代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人晚婚晚育,从而出现很多高龄产妇。那么高龄产妇的产假可以休多久的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高龄产妇的产假可以休多久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高龄产妇产假可以休多久
对于高龄产妇的产假,我国目前并无相关法律对此作出具体规定,因此高龄产妇的产假和普通产妇的产假一样,都是可以享受家规定的98天产假,但不同的是,因为高龄产妇一般年龄在35岁以上且属于第一次生育,所以,依据很多地方的相关规定,高龄产妇是可以在享有国家规定98天产假的基础上还可以享有30天的晚育假。另外,视情况可以将128天假期酌情延长至六个半月。
在放假的天数上,高龄产妇与普通产妇没有区别,在工资上也基本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来。
1、保胎假,休假期间工资按照病假发,但是需要医院开具相应的证明。
2、产前15天休假,工资按照每月实际工资的八成发。
3、产假,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由你本在所在公司向社保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得到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当然两者也不能同时享有。如果你得到的产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高出的部分不扣除,若低于生育津贴,则由公司自行补足差额。
4、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的八成发,如果还有延长,则按实际工资的七成发。 值得一提的是,产后假的生育津贴是按照工资基数计算的饿,有些高龄产妇一般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工资水平较高,所以申邻到的生育津贴应该也会较多。
高龄产妇注意事项
在饮食上面,最好是保证高蛋白、低脂肪,不要食用寒性和凉性的食物,性子温和的食物很必要。一般不要喝茶、酒、咖啡等饮料,含有酒精和咖啡因的食物都是要拒绝的呢。
除了吃的好之外,也要睡得香。高龄孕妈咪们要准时睡觉,每天保证有8-9个小时的充足睡眠,熬夜是要不得的,中午也可以稍微休息一下,调养身心。在家没事做,可以进行胎教,在孕中期之后肚子里的小家伙是能觉察到外面的世界呢。
吃好睡好是很必要的,适量的运动也很重要呢。吃饱饱后不能屁股紧贴沙发,要起来多走动,如果可以的话可以稍微练一下瑜伽,但是身体不允许的话就稍微松动一下筋骨就好了哦。散散步是极好的。
高龄孕妈咪们散步的时候注意不要去人多密集的地方,首先是空气不好,第二是疾病会在那片区域传播开来,万事得小心呢,而且人多也会影响到小宝宝的休息。要是身体不舒服了,也不要随意拍X光、放射碘。
高龄产妇产假福利
1、孕期安排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2、产假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8 天,其中产前休假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人民网北京2012年4月19日电 (记者仝宗莉) 18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
3、流产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各地各行业的规定或由所在单位酌情考虑。
4、上班哺乳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 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 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5、丈夫护理假
丈夫休护理假受是否是晚育及所在省份的规定。大多数省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都规定了晚育者丈夫休护理假的时间,一般在7到10天左右,有的地方如河南省可长达一个月呢!
6、晚育者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各地规定不一,具体参照所在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
7、产前检查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第三款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单位不应当以此为理由扣发工资。
8、生育保险
(1)生育就医手续
确认女职工在怀孕16周后,凡享受人流、引产、产检、生育等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时,由用人单位到广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定点医院。
(2)生育津贴
以生育时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记发。
生育津贴= 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3)生育医疗费
A.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B.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C.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4)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A.正常产、满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B.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5)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 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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