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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静分享

  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3000字

  说实话,我并不是一个非常喜欢看小说的人,甚至于不算一个读书爱好者。但是,对于平凡的世界这本书,我却感到有千言万语想表达。

  我想大多数读过这本书的人都应该有同样的感受。但由于语言贫乏而退却或者没有与读者分享自己感想的强烈愿望而没有在此留下自己的语言。不管怎样,我们应该庆幸的是我们曾经读过这本书!

  也许我真的应该庆幸。如果不是我姐姐从广东打电话给在湖北读书的我,给我介绍《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如果不是亲戚家里恰好有这本书,我想我也许会失去人生当中一笔宝贵的财富。的确,我是这么认为的,平凡的世界最适合高中读。我也是高一时开始阅读这本书的。

  《平凡的世界》对我的影响也许我现在还无法预测,有一点时肯定的,它给予我一种来自灵魂的震撼。它改变了青春时期的我。我的思想,我的行为,我的态度。真的事无法言语,只记得那段时间自己好像很麻木,就像回到了那个时代,内心充满着各种幻想。我开始变得多愁善感了,我感觉世界事多么的美好。一切都和以前看到的不同了。前几天在学校宣传板上看到这样一段话:“人生有三重境界,这三重境界可用一段充满禅机的语言来说明,是: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我认为我的境界应该是上升了已成的。是以往的我,充满怒分。看完这本书,我平静了下来,我开始用心去感悟这个世界。每当我骑着自行车去学校的路上,我吸收着新鲜的空气,眺望着远方的天空,真是心旷神怡。路旁的野草似乎有了生命,天上我飞鸟似乎能够与我交流。夕阳听见我的歌唱也愈发红火。什么是幸福,我想这就是一种吧。

  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同步提高的确是个很好的口号。可是当前这个社会明显是偏重与物质文明的。到大学读书四年了,我感觉我的确变了很多。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现实生活中要保持一颗平静的心实在是太难了。我们有太多的束缚,如宿友都找到了女朋友而你没有时,同学都去聚会而你缺席时,别人都在狂欢而你却一个人静坐时,你还能从容的享受精神生活吗?尽管你不喜欢聚会,不喜欢唱歌,但是你别无选择。无奈,的确。这就是生活,有得有失。当少平得知小霞死亡的消息时他能接受吗?当少安收到润叶给他的那封告白时,他的痛苦你能理解吗?生活真如歌德所说的那样,我们每个人都在推着石头到达山顶,然后石头滚下来,我们接着把它推上去,周而复始。

  孙少平是幸福的,因为有田晓霞的出现。即使他们最终不能到一起,他们都是幸福的。这也是孙少平平凡生活中的不平凡一点,他遇到了田晓霞。然而,现实生活中能有多少人能找到自己的真爱呢?对于很多人来说,孙少平的爱情是让人羡慕的。少安是平凡世界里面写的最成功的人物,我是这么认为的。真的是把人物形象刻画到了极致。我甚至感觉少安就是身边的某一位人。他小时候因为无钱读书而退学,他与润叶的爱情是那么的让人惋惜。是的,没有浪漫。少安,他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对于家他没有一点点的自私。为了家里能够维持下去,他放弃了润叶。尽管书中说他对润叶是一种兄妹之情,但是我们不会忘记他接到润叶给他告白信时他的那种喜悦,甚至抓狂。润叶这么好的人,少安没有理由不喜欢。只是我们的少安责任心太强,他在潜意识李认为自己给不了爱人幸福,因此他不敢去谈爱情。他只有婚姻,没有爱情。他的老婆必须是能够与他一起撑起这个家的。再说到少安的事业,可以这么说,少安是一个很精明很勤劳并且思想很先进的人。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能够发家致富并不超出我们的意料,他的经历却是几经坎坷,几度起伏。多么的现实啊,付出才会收获。有得当然有失,事业上如日中天时他的妻子却病入膏肓。这又是平凡的世界一大绝笔。

  少平与少安相比,少平无疑是作者付出笔墨更多的一个。我们也往往因此而忽视了少安。对于他们两个,我更喜欢少安。少安生活的曲折并不比少平平坦。只是由于少平的经历更加的富有激情而让我们的目光投向了他。事实上作者也有意的把他们两人做了比较。他们最大的区别在于:他们二者之间思想的区别,注意,这本书具有时代转折性。他们的青春处于不同的时代,少安的青春是一个十分混乱,完全的计划经济体制,政治斗争激烈的时代中。而少平的青春时期,改革开放开始萌芽到彻底实施,这注定是一个充满激情的时代,少平注定了要走出去。时代的不同决定的他们是想的局限性不同。少平最成功之处是突破了时代局限性,他的思想更加开放,也更加的有点“自私”吧(因为我们的经济也有公转私了嘛)。

  至于兰香与金秀这一代,应该产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他们开放,富有激情,敢作敢当。再也不用偷偷摸摸的谈年爱了,穿牛仔裤,染头发成为了他们的时代特色。80年代与70年代根本没有可比性,差距太大了。

  关于少平,我认为他们的爱情有点不平凡,有点牵强。如果说他们有缘分,那么他们谈恋爱也说得过去。但是感觉总有点别扭,对于少安来说,他也必须舍弃点什么。之前,少平说他的理想是到一个没人的地方苦役,当晓霞来到矿井找到他后少平对晓霞说:他要报考局里办的煤炭技术学校,准备重新学习数理化,以便参加考试。他为什么在这个时候迫切的说出他的计划。我想他在潜意识里也为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感到担忧,他迫切的想缩短他们之间的距离。为此,他不得不对他的理想做出妥协。到最后,晓霞牺牲后,他还是去重拾他的理想了。

  是的,也许路遥也不知如何处理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让他们之间一人离去也许是最好的选择。当然,任何书中主人翁是不能死的,所以我们的晓霞注定成为了牺牲品,为成全主人翁的完美而牺牲的。从而也锻造了一部凄美爱情。向来凄美的爱情更能打动人心,所以晓霞啊,可惜了。

  书中还有一人,跟少安一样,我非常的喜爱,那就是我们可爱的润叶。为什么我会喜欢她呢?因为他的善良,还有他的坚强。润叶与少安不能在一起不是他们的错,是这个时代的错误。润叶相对来说更加的积极,她是主动示爱的,可是结果让他措手不及。她难以接受,润叶对感情是极为专一的,这也决定了她注定要承受痛苦。她很平凡,在少安结婚后她失去了最后一道防线,在长辈们的压力下,她冲动的屈服了一次。可是之后她再也没有屈服过,她并没有接受他的丈夫。直到李向前失去双腿,她的大爱无私终于得到了完美的体现。真正的大爱无私啊!令人钦佩。如果在一个好一点的时代,他与少安就是天生一对,他们将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生活没有如果,他们的命运告诉了我们。我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受制于这个时代。我们不能完完全全的决定着自己的命运,我们要做的是怎样让我们更幸福。有远大的理想很好,想平凡的生活也好,这只是我们追求幸福的一种途径。

  哲学上讲的社会最终发展形态也并不让人有多少期待,因为它太远了,远到我们穷尽一生都不可达到时也就没必要追求了,我情愿不做伟大的人,不做英雄,也不可丢下我当前所追求的幸福。

  《平凡的世界》之所以是一本好书,因为他的人物以及情节都刻画的很真实。直让人仿佛置身于那个时代,体验着那个时代的风风雨雨。看后让人很受启发,回味无穷。

  这是一本值得每一个人阅读的书,至于一些作家对这本书的批判,我想这位作家一定是没有真才实学的作家。因为他没有意识到这本书真正意义上的高明之处。这本书不单单从文学上能够诠释的了的。红楼梦开始为什么不走红,因为他的真正价值没有得到发觉。《平凡的世界》在以后的某段历史也许会成为像红楼梦那样被很多专家研究的书。它的价值在于它给了我们一代人的启发,我们需要的正是这样的书。

  我们需要的正是这样的书!不是那些读了以后毫无感觉的书。你们是否认同呢?

  变形金刚读书笔记800字

  今年暑假,一部真人版的电影《变形金刚》在苏州开明大戏院上映了。妈妈带着我去看了这部电影,让我亲眼见识到了庞大的高科技变形金刚,虽然它们比楼房还高,但它们身手十分敏捷,还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变身,这使我大开眼界。

  最近,与电影同名的书也在新华书店上市了,我看到书中精美的变形金刚插图和精彩的故事介绍,忍不住缠着妈妈把书买了下来,回到家,我连续看了整整三个小时,终于看完了这本书。

  在故事中,变形金刚共有两派,那就是代表正义力量的以擎天柱为首的汽车人变形金刚,和代表邪恶势力的以威震天为首的霸天虎变形金刚,它们都想得到一种拥有无与伦比的力量的物质—“火种源”。但它们的用意不同,汽车人是用它来拯救自己的星球,而霸天虎却用它来消灭汽车人和人类。正因为这样,它们在地球上展开了激烈的战斗,有一个叫山姆的年轻人也卷入了战斗,结果,“火种源”把威震天毁灭了,汽车人胜利了,但“火种源”与威震天同归于尽,变成了一块普通的石头,失去了能量,汽车人再也无法拯救自己的星球了,它们永远地留在了地球上。

  说到这里,我一定要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些正义的勇士—汽车人。、

  首先是擎天柱,它是汽车人的首领,它高如楼房,力大无穷,居然能够举起200万千克的重物,这相当于美国的帝国大厦的重量啊!

  我最喜欢的变形金刚是大黄蜂,它是汽车人阵营中的二号角色,仅次于擎天柱,另外,它还有出色的刺探情报的能力。他黄色的巨大身体让人看上去非常亲切和友好。

  变形金刚铁皮一身钢筋铁骨,足够抵挡住任何武器的攻击,是最坚固的变形金刚。

  还有变形金刚救护车,变形金刚爵士等等,都是出色的战士,它们同山姆以及山姆的女友一起抵抗霸天虎,经过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战争,最后取得了胜利。

  爵士牺牲了,变形金刚也永远无法回到自己的星球了,我从故事中学到了“没有牺牲就没有胜利””这句名言。就像我们伟大的祖国,如果没有那些牺牲的解放军战士,哪里会有我们今天美好的生活呢?在我们享受今天美好生活的时候,也永远不要忘了那些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胜利而牺牲的人们。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读书笔记800字

  如果伏地魔有什么事情弄不明白,那就是爱。他没有意识到,像你母亲对你那样强烈的爱,是会在你身上留下自己的印记的。不是伤疤,不是看得见的痕迹……被一个人这样深深地爱过,尽管那个爱我们的人已经死了,也会给我们留下一个永远的护身符。它就藏在你的皮肤里。(邓布利多说)

  一岁的哈利波特被伏地魔杀害了双亲,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将他送到了德思礼夫妇那里。哈利在姨妈的凌辱下,度过了痛苦的十年。在哈利十一岁生日那天,他收到了一封神秘的来信。信中邀请哈利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就读,可哈利的姨父却百般阻难,最后通过混血巨人海格的帮助来到了霍格沃茨——一所神秘的魔法学校。从此,哈利和他在霍格沃茨认识的朋友——罗恩和赫敏踏上了探险的旅途。在躲避老师的纠缠的时候,哈利无意中闯入了学校的四楼禁地,发现了学校藏魔法石的地方;又在休息室里听见了老师们的谈话,哈利怀疑斯内普教授想要得到魔法石。为了保护魔法石,哈利和他的伙伴们开始了行动:夜闯四楼禁地,赶在斯内普之前拿走魔法石。可是事情并不是他们所想的那样真正想拿走魔法石的是伏地魔,就当哈利快支撑不住时,去往伦敦的邓布利多突然出现,救了哈利一命。

  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中,年仅11岁的哈利波特就已经展示了他与别人不同的一面。他的勇气是我们远远不能超越的,他的聪明才智也是我们所望尘莫及的,他对魔法的天赋更是我们永远不能拥有的。我有时会羡慕他,有时会嫉妒他,有时也会崇拜他。当我读到哈利去禁书区差点被抓到时,我的心也随之紧张;当我读到哈利在礼堂中接受邓不利多的加分时,我的心也随之高兴。《哈利波特》这部书就像给我施了咒语一样,书中丰富多彩的情节、出乎意料的事件都深深地吸引着我。说到这,我由衷地敬佩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她的想象力恐怕是无人能及的。这本书最精彩的部分,大概就是哈利波特在四楼禁地勇敢地保卫魔法石,不惜用自己的生命打赌,我想正是因为这个,哈利才会获得最后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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