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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淑敏散文集读后感作文

忠文分享

  毕淑敏,是我最喜欢的女作家之一。她的散文是澄清的,健康的,充满活力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毕淑敏散文集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毕淑敏散文集读后感篇一

  我很崇拜毕淑敏,特别爱读她的散文集。有人这样评价她:在热闹而浮躁的文坛,毕淑敏似乎自立门户,不能把她归属于任何一个派别;她不以学问见长,也不以前卫的语言标榜;她不是江南的清山秀水,也不是草原上的黑骏马,她似乎是从五千年的文化传统中走来,但又不全是传统文化的回归。她把日常生活中极为平常的事物作为审美客体,把人人都经历的事情写得妙趣横生。这种朴实无华的文风,很有一点“平淡而山高水深”的境界。

  在暑假里,再次读了《毕淑敏散文》,和她一起分享了心灵的颤动,毕淑敏以散文的形式,以诗一般的文字告诉我们“爱”是世界上最有记忆的金属,她是那么具有夺目的光泽,是那么具有多艳的色彩。“爱”是人世间最最具有情感,最最具魅力的,是任何物品所替代不了的。《爱怕什么》是毕淑敏的散文名篇,被现代人称为“心理散文”。在读的过程中,我对文章产生了特有的激动,或许是毕淑敏在字里行间对我的打动,第一次,我真真地对“爱”有那样的按捺不住的冲动,肯定地说,正是毕淑敏对“爱”的深刻理解打动了我。

  “爱一桩事业,就奋不顾身地投入。爱一个人,就斩钉截铁地追求。爱一个民族,就挫骨扬灰地献身。爱一种信仰,就至死不悔。” 从毕淑敏对“爱”的诠释中,不难看出她对“爱”那种独有释怀。

  阅读这篇散文,感觉毕淑敏对“爱”的解释特别具有生活的气息,特别具有人性的舒漫,使“爱”更具有人性之魂。在她的笔下,“爱”怕撒谎,“爱”怕沉默,“爱”怕犹豫,“爱”怕模棱两可,“爱”怕沙上建塔,“爱”怕无源之水,“爱”怕假冒伪劣,“爱”怕刻意求工。“说了爱的许多毛病,爱岂不一无是处?”其实不然,毕淑敏在散文中用了大量的“爱是什么”从广泛的多视角诠释了“爱”的博大、“爱”的坚固、“爱”的力量和宏大。文中对“爱”的强调,足以保有一份人世间的真“爱”真“情”,能使孕育万物之生活的草原生长出能力、勇气、智慧、才干、友谊、关怀……。保有一份真“爱”,就是照耀人生长明的温暖的灯。

  从阅读毕淑敏的散文中,我更多的体味是教师应该如何对学生倾注爱,倾注多少“爱”,是“一生”还是“一时”。母亲对自己的孩子倾注的是毕生的精力和爱,教师更应具有母亲的博大情怀和终生的“爱”,因为教师的职业就是以“爱”的呵护,“爱”的德行,照耀学生们前行的道路。

  我在毕淑敏散文中,体味到“爱”的真谛—— “爱是神奇的化学试剂能让苦难变得香甜,能让一分钟永驻成永远,能让平凡的容颜貌若天仙,能让喃喃细雨雅过雷鸣电闪。”

  “爱”是教育者的情怀,“爱”是教师的职业特性,“爱”是灵魂工程师们的之情,“爱”是学生成长的土壤,“爱”是学生快乐的源泉。“爱”是孕育万物的草原。在这里,能长出能力、勇气、智慧、才干、友谊、关怀……所有人间的美德和属于大自然的美丽天分,爱都会赠与你。”

  毕淑敏散文集读后感篇二

  毕淑敏,是我最喜欢的女作家之一。她的散文是澄清的,健康的,充满活力的。她的素材全部取于平常人的生活,并没有太多华丽的词藻修饰,也没有令人一读就感到新鲜的选材,但她却把最普通的平民生活,便成了如孔雀开屏一样的灿烂的生活美景。她总能抓住人在生活中发现不到的镜头,他(她)总能洞穿人的心理,写出人人心中有,笔下无的画面,令人充满遐想与佩服。

  在我的床头一直放着一本《毕淑敏散文集》,我喜欢在空闲的午后或是宁静的夜晚自己一个人坐在床上细细品味,有时我喜欢读给宿舍的同学听一听,和她们一起分享了心灵的颤动。毕淑敏以散文的形式,以诗一般的文字告诉我们“爱”是世界上最有记忆的金属,她是那么具有夺目的光泽,是那么具有多艳的色彩。无论亲人间的爱,恋人间的爱,还是发小间的爱,毕淑敏对它独到的诠释和理解都深深地打动着我。

  她把日常生活中极为平常的事物作为审美客体,把人人都经历的事情写得妙趣横生。有如《虾红色情书》令人发指的爱情,也有《校门口的红跑车》发人深省的情节等等。或许因为我还是一个女大学生,所以对于这样的一些散文的感受会更深刻一些。

  《校门口的红跑车》正是以女大学生作为它的主人公,其中主人公刚开始的机遇确实令人羡慕,坐红色跑车去高级别墅家教,每月的奖金上千,时不时还能收到家长的贵重礼物,但是,事情并不是想象中那么好。因为强烈的虚荣心和比较差的我防备心理,使她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读完这一篇文章我沉默了很久,甚至有些后怕,这样的情况随时有可能在我身边的朋友发生,甚至我自己。这是未踏进社会的我们所渴望的,但也是我们所害怕的。特别是作为女生,在追求自己的梦想和实现自我价值时,最不可丢的就是自己尊严。自爱,自强,自立,是作为辛辛女性的宣言。这是我的坚持,更是我的信念。

  境由心造

  一个人的处境是苦是乐常是主观的。

  有人安于某种生活,有人不能。因此能安于自已目前处境的不妨就如此生活下去,不能的只好努力另找出路。你无法断言哪里才是成功的,也无法肯定当自已到达了某一点之后,会不会快乐。有些人永远不会感到满足,他的快乐只建立在不断地追求与争取的过程之中,因此他的目标不断地向远处推移。这种人的快乐可能少,但成就可能大。

  苦乐全凭自已判断,这和客观环境并不一定有直接关系,正如一个不爱珠宝的女人,即使置身在极其重视虚荣的环境,也无伤她的自尊。拥有万卷书的穷书生,并不想去和百万富翁交换钻石或股票。满足于田园生活的人也并不艳羡任何学者的荣誉头衔,或高官厚禄。

  你的爱好就是你的方向,你的兴趣就是你的资本,你的性情就是你的命运。各人有各人理想的乐园,有自已所乐于安享的花花世界。

  如花

  笑靥如花,真情如花,希望如花,生命亦如花。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花,每个人都有许多种理由善待自己,把一生的光阴凝成时光长河中那一瓣恒久的心香。在盛开的一刹那,灿烂夺目的它会吸引所有的视线。

  花是如此柔弱,再美再艳,依然经不起朝来寒雨晚来风。春红匆匆谢了,只剩下满怀愁绪。

  花却又是美丽的战士,风雨中尽管渐渐绿肥红瘦,终究不曾低头。

  生命也是一样,像精致的玻璃酒杯,常常经不起天灾人祸的撞击,粉碎成一地的璀璨,每一片都是透明的心。生命又常常像昙花,用许多年的泪与汗,掺上心血浇灌,才会有笑看天下的一刻。

  如今的世界,爱花的人少了。当人们为着生计奔波的时候,连自己的生命都抓不住,又有谁会倾听花的诉说?

  然而,烦躁的都市啊,请不要忘记,这世界本是镜花水月。一切如花、花如一切。所以,佛祖拈花而迦叶微笑;这一笑,便是整个世界。

  生命

  生命,也许是宇宙之间唯一应该受到崇拜的因素。生命的孕育、诞生和显示本质是一种无比激动人心的过程。生命像音乐和画面一样暗自挟带着一种命定的声调或血色,当它遇到大潮的袭卷,当它听到号角的催促时,它会顿时抖擞,露出本质的绚烂和激昂。当然,这本质更可能是卑污、懦弱、乏味的;它的主人并无选择的可能。

  应当承认,生命就是希望。应当说,卑鄙和庸俗不该得意过早,不该误认为它们已经成功地消灭了高尚和真纯。伪装也同样不能持久,因为时间像一条长河在滔滔冲刷,卑鄙者、奸商和俗棍不可能永远戴着教育家、诗人和战士的桂冠。在他们畅行无阻的生涯尽头,他们的后人将长久地感到羞辱。

  我崇拜生命

  我崇拜高尚的生命的秘密。我崇拜这生命在降生、成长、战斗、伤残、牺牲时迸溅出的钢花焰火。我崇拜一个活灵灵的生命在崇山大河,在海洋和大陆上飘荡的自由。

  是的,生命就是希望。它飘荡无定,自由自在,它使人类中总有一支血脉不甘于失败,九死不悔地追寻着自己的金牧场

  思想的小鱼

  每一汪水塘里,都有海洋的气息.

  每一颗石子里,都有沙漠的影子。

  所以诗人才说:一支三叶草,再加上我的想象,便是一片广阔的草原。

  走在秋月的田野上,我想起一位诗人对老托尔斯泰的叩问:一切/成熟了的/都必须/低垂着头么?

  没有错,我们走过的每一步路,都将成为往事,无论它们是欢乐的相逢,还是痛苦的别离,但是请你相信,无论是热切的期待,还是深情的追忆,我们所唱过的每一支歌,都不会转瞬消失,如同罗莎·卢森堡所言:“无论我走到哪里,只要我活着,天空、云彩和生命的美,都将与我同在!”

  毕淑敏散文集读后感篇三

  无论曾经有多少神圣的理由,今天都要向红柳忏悔1

  曾经在世界屋脊,雪域高原西-藏之上,有一种顽强的植物,屹立在沙丘之上,迎风而立,有人说:“傻!不会找个背风的地方猫着,非强出头1。当然,如此让人无语的话最终会被河蟹的,因为他犯了一个最基本的错误——本末倒置!千百年前,这种植物出现在这星球——地球的一个角落——青藏高原,他们根据自然的选择,来到这里安居乐业,那时这里一片平坦。但飓风似乎并不欢迎这些“柳坚强”,无情地对他们进行驱赶。但他们——一群强劲伟大的“钉子户”,任由沙石的冲击与驱赶,他们迎风而立,咬定大地不放松,就这样,一群又一群“拆迁部队”——沙石冲向了他,但是他们以不屈的意志力,成为了亿万沙石的顶礼膜拜,最终形成了一个个沙丘。

  “他们”是谁?这就是伟大的红柳,曾经伟大,而现在,他们早已在飘香的小厨房,在温暖火炉边,化为一缕缕轻烟,飘向远方。当人们再想起他,他早已含笑从世界屋脊离开了,没有眼泪,欲哭无泪!为什么笑?这是伤心过后最无奈的爆发。红柳笑自己的愚笨,在这个星球屹立了数千年,经历了风摧残,沙的践踏,雪的洗礼·····他们不曾畏惧自然的力量,但最后的结果是 千年的道行被人类的一颗炸药,2s,3s或更长,他们的生命便宣告结束了。矛盾!古人云:“人类在自然的面前是渺小的1红柳云:“你们的炸药够牛X,自然用几千年都没打到我,你们······(断气了)”。

  言归正传,就算通过上文的对比,人类1:0领先于自然。但凭什么我们这些初来乍到的“新新生物”有权去毁灭自己的“长辈”!?他们何罪之有??仅仅因为解放前条件艰苦?为了几条人命灭绝了一个物种!这话讲的似乎太没人情味,太不人道。记得还有一篇文章里,一位女红军为了养育自己的孩子天天每餐喝鸽子汤,288天,数千只鸽子。有人说,这是母亲为自己孩子最无奈的选择,可是,鸽子不是妈生的?他们不会哭泣,但不会心痛吗!人类,不对,是我们,总把自己抬得太高了,我们把自己放在了地球食物链的最顶层,认为我们主宰一切。我们错了!

  甘肃又发生了泥石流,当报纸说这又是一个“自然的惩罚”,但我不这样认为,这是我们给自己的惩罚,依然是最温顺的,他们总是逆来顺受,他们想保护人类,但人类正一点一点破坏着自己最自然的保护。

  这一刻,我想自然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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