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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烧香电脑病毒案李俊判多少年

黎正分享

  提起“熊猫烧香”这个电脑病毒,估计很多人都不会忘记那段日子,简直就是电脑界的“非典”,那么,大家对于“熊猫烧香”都不陌生,但是对于它背后的作者大家又了解多少?下面就让小编跟大家说一下“熊猫烧香”的背后制作者吧。

  “熊猫烧香”病毒制作者:

  李俊,男,“熊猫烧香”病毒制作者。出生于1987年7月,武汉人,与2007年9月24日被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处以4年有期徒刑。2009年12月24日下午,李俊由于狱中表现良好,提前出狱。后因伙同他人开设网络赌场被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分别处罚金8万元。

  “熊猫烧香”事件:

  从2006年年底到2007年年初,短短的两个多月时间,一个名为“ 熊猫烧香”的病毒不断入侵个人电脑、感染门户网站、击溃数据系统,给上百万个人用户、网吧及企业局域网用户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被《2006年度中国大陆地区电脑病毒疫情和互联网安全报告》评为“毒王”。[1] 湖北省公安厅2007年2月12日宣布,根据统一部署,湖北网监在浙江、山东、广西、天津、广东、四川、江西、云南、新疆、河南等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一举侦破了制作传播“熊猫烧香”病毒案,抓获病毒作者李俊(男,25岁,武汉新洲区人),他于2006年10月16日编写了“熊猫烧香”病毒并在网上广泛传播,并且还以自己出售和由他人代卖的方式,在网络上将该病毒销售给120余人,非法获利10万余元。另外,制作者李俊在被捕后,在公安的监视下,又在编写解毒软件。2007年9月24日,“熊猫烧香”计算机病毒制造者及主要传播者李俊等4人,被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李俊有期徒刑四年、王磊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张顺有期徒刑二年、雷磊有期徒刑一年,并判决李俊、王磊、张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被告人李俊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2] 2009年12月24日下午,李俊由于狱中表现良好,提前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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