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公司有哪些流程
在设立一家公司,要走哪些流程呢?注册公司具体需要什么资料?今天学习啦小编整理了设立公司流程分享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设立公司流程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公司设立不同于公司的设立登记,后者仅是公司设立行为的最后阶段;公司设立也不同于公司成立,后者不是一种法律行为,而是设立人取得公司法人资格的一种事实状态或设立人设立公司行为的法律后果。所以,公司设立的实质是一种法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中的多方法律行为,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1、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办理事项: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办事机构:区工商分局
办理地点:投资服务大厅工商分局窗口
办理时限:两个小时后领取
办理程序:持股东(投资人)资格证明领取《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填表(按公司命名要求一次可以最多起9个名称备查)→ 交表→ 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收费标准:无收费
提供材料:
⑴《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⑵特殊行业需要的其他文件(详细内容参看工商局一次性告知单)。
2、企业设立登记
办理事项: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办事机构:区工商分局
办理地点:投资服务大厅工商分局窗口
办理时限:立等可取
办理程序:出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收费标准:无收费
提供材料:
⑴《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⑵《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3、前置审批
前置审批是指企业登记注册前,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经营资格的审查。一般企业不需要。
根据北京市工商局《2006年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将与区县级审批相关的项目及常见咨询的前置审批项目简列如下,共15类36项,请按需办理表格内事项。无前置审批的企业,则直接办理下一步。参考:《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
4、交存企业注册资金
办理事项:入资(必须是股东之一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办事机构:区工商局指定银行
办理地点:区工商局或投资服务大厅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立等可取
办理程序:股东之一本人当面出示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填写入资单→存入注册资金→领取入资原始进帐单
收费标准:无收费
提供材料:以下仅供参考,请以各入资银行的具体要求为准。
⑴《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名录一份;
⑵所有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注明各股东入资金额,法人单位出资的提交出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⑶注册资金;
①自然人出资:现金或银行通存通兑存折或卡;
②法人出资:出资单位支票和新成立法人的人名章及委托书 。
5、办理法定验资手续
办理事项:办理法定验资手续
办理机构:各法定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办理时限:根据申办企业提供材料情况是否齐全而定
收费标准:注册资金30万元(含)以上,按注册资金的2‰收取;30万元以下收费600元。
提供材料:根据各申办企业情况不同,提供材料的要求也不同,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⑴《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⑵填写完整的《企业设立申请书》;
⑶由入资银行开具的入资单;
⑷全体股东资格证明;
⑸公司章程;
⑹法人股东单位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有的区不用)。
6、工商注册的审批、领取营业执照
办理事项:工商注册、营业执照批复
办事机构:区工商分局
办理地点:投资服务大厅工商分局窗口
办理时限:受理后五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填写并提交《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材料→领取《准予设立(变更、注销、撤销)登记(备案)通知书》→5个工作日后持《准予设立(变更、注销、撤销)登记(备案)通知书》→交费→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收费标准:注册资(本)金1000万以下的,按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0.4‰收取;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营业执照工本费10元/个
提交材料:由于企业的性质不同,提供的材料也不同,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其他类型企业请参照办理,或咨询工商分局窗口,或北京公司注册网)
⑴《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⑵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⑶法定验资报告;
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⑸股东资格证明;
⑹《指定(委托)书》;
⑺《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⑻经营范围涉及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公司还应提交打印的与公司章程载明的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额一致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一份。
7、企业印章备案及刻制
办理事项:备案及刻制印章
办事机构:区公安分局及其指定的刻字社
办理地点:投资服务大厅公安分局窗口备案,区公安分局指定的刻字社刻章
办理时限:备案立等可取;刻章价格不定(属于企业行为,由刻字社自行定价)
办理程序: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到公安分局窗口备案→公安分局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印核准章→在指定的刻字社刻制公章、财务章、合同章、人名章等印鉴
收费标准:公安分局备案免费,刻章费:(此为行业规范价格,仅供参考)共计365元(其中财务章180、公章70元/枚、合同章70元/枚、人名章45元/枚)
提供材料:
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全民、集体企业、企业的分支机构,出示上级主管部门的介绍信;有限公司参股股东中,包括法人股的应持其中一家法人单位介绍信。
8、企业法人代码登记
办理事项:企业法人代码登记
办事机构: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办理地点:投资服务大厅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
办理时限:受理后3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领表→填表→提交单位公章等资料→交费→(办理时限过后)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收费标准:30元/套
提供材料:
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单位公章;
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单位提交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集体、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非法人单位提交上级主管部门代码证书复印件;
⑸单位邮编、电话、正式职工人数。
9、税务登记
办理事项:税务登记(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
办理地点:区投资服务大厅地税局窗口
办理时限:立等可取
收费标准:10元/套(税务登记工本费)
提供材料:“个体经济”可不报送以下的⑵、⑷、⑸项材料
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可后补);
⑸公司或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⑹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⑺印章;
⑻从外区转入的企业,必须提供原登记机关完税证明(纳税清算表);
⑼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