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汇算清缴网上具体操作步骤(2)
2017最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南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的适用范围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适用于已经在广州市数字证书管理中心申领了数字证书、并且已经开通国税应用的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纳税人。
2.如果纳税人已经领取了数字证书、并且已经使用过广州国税的网上申报,可以直接使用数字证书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
3.如果纳税人在其它政府部门(工商局、人事局等)已经领取了数字证书,但没有使用过我局的网上申报、未开通国税应用的,不需要重复申请数字证书介质,但需要向广州市数字证书管理中心申请开通国税应用。
4.如果纳税人还没有申领数字证书,且需要使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的,则应在广州市数字证书管理中心申领数字证书并开通国税应用才可使用。
5.如果纳税人不采用网上申报的,应按现行规定到办税大厅上门申报、缴税和报送纸质资料。
6.申领数字证书或申请开通国税应用的详细流程可以参阅《数字证书宣传手册》,或者登录广州市数字证书管理中心网站查阅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开通时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系统的开通时间为1月1日-6月9日,在此期间纳税人都可以进行网上申报工作。
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内因各种原因导致年度汇算清缴网上申报不成功的,应及时在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内按现行上门申报规定要求,携带有关申报资料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大厅办理申报。法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网上不再受理纳税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业务,仍未办理申报的纳税人,应按现行上门申报要求,携带有关申报资料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大厅办理申报。
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如何办理
纳税人插入数字证书,登录广州国税局门户网站,点击首页左上角的“网上办税大厅”,进入后选择1号办税窗口、点击“证书登录”按钮,根据提示输入PIN码,登录网上办税大厅,点击界面靠右上角的“网上拓展”菜单栏,然后在“我要申报”功能菜单下选择相应的功能进行申报。
纳税人完成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后,不需再上门报送纸质的纳税申报表及上述有关资料。
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的内容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包括两大部分:
1.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的网上申报及关联企业往来报告表、财务会计报表的网上提交。
2.税务师事务所网上上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需要报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遵循以下顺序进行汇算清缴网上申报:
1.税务师事务所完成“税务师事务所上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网上上传工作;
2.纳税人完成“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网上申报”的相关工作,完成次序为:网上报送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网上年度申报->网上报送关联企业往来报告表。
不需要报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的纳税人可直接按上述步骤2进行汇算清缴网上申报。
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一、汇算清缴的对象
凡在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实行查账征收和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汇算清缴时间
纳税人不论采取何种申报方式,均需在每年5月31日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和所得税汇算清缴。
三、汇算清缴网上申报途径和方法
纳税人可从市地方税务局网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下载安装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网络申报服务平台——点击证书签名——汇算清缴网报服务平台中下载《基本信息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查帐征收企业填A表,核定征收企业填B表。在网上申报服务平台中将填写准确完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提交税务机关受理审核,完成网上申报。
四、网上申报汇算清缴确认
网上申报受理成功后,纳税人须持纸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受理盖章确认,结清应缴应退税款,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五、汇算清缴税收政策获取途径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操作方便易行,纳税人可登录市地税局网站,下载软件使用视频进行学习,也可直接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咨询汇算清缴政策,索取汇算清缴相关资料或拨打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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