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销申请程序
申请商标的撤销是不是要走程序的呢?具体的程序是什么?学习啦小编把整理好的商标注销申请程序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注销注册商标的程序
注销注册商标有以下三种不同程序
(一)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的,应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注销注册商标可以是整体注销,也可以注销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
注销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后,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注销申请之日起终止。
(二)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注册人已死亡或终止一年以上的且未办理商标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将该商标注销。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商标的,应当提交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证据。
经商标局核准注销的注册商标,其专用权自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终止之日起终止。
(三)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在法律规定的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该商标予以注销。
这是商标局鉴于注册商标已经失效的事实做出的注销行为,不需要任何人的申请,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效力自有效期满次日起终止。
商标注销申请的受理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办理注销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注销申请。根据《商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注销申请现不需要交纳任何商标规费。
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部分指定使用商品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注销申请书;
2、直接办理的,应附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组织办理的,除应附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外,还应附商标代理委托书:
4、交回原《商标注册证》,不能交回的应说明原因;
5、共有商标的注册人申请注销时,应由代表人办理申请手续,但需要附上其他注册人的书面授权。
申请商标注销有哪些情形
商标所有人自愿申请放弃其商标。商标所有人由于各种原因,如企业转产、合并、解放、破产或商标形式陈旧等,自愿申请放弃其注册商标,经商标局核准、予以注销。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宽展期已过,而商标所有人仍未提出续展申请,或者提出续展申请而未获该准的,商标权自动终止。
商标所有人的企业关闭或公民死亡,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无人要求继承其注册商标的。
商标所有人自愿申请放弃商标权,需向商标局提交注销申请书及《商标注册证》,由商标局办理商标的注销。
申请商标注销有什么要求
申请注销的商标应附商标注册证,注册证丢失的,须加注说明。
申请注销时注册人名义变更,原章戳作废无法盖章的,应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证明文件。
商标局收到注销申请后,注销该商标注册档案,并于每季度未的28日刊登该商标的注销公告。
注册商标注销的类型
注册商标注销,包括经申请注销和商标局主动注销。
商标局主动注销是指商标注册人不使用注册商标而向商标局提出注销申请,或者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商标注册人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根据申请或者法律规定,将该注册商标登记注册事项从《商标注册簿》中取消的法律程序。
注册商标经申请注销是商标注册人主动放弃商标专用权的行 为。注册商标部分注销是指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本案中甲厂的申请即属于注册商标部分注销,其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 的。
注册商标被注销的,原《商标注册证》作废;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由商标局在原《商标注册证》上加注返还,或者重新核发《商 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如何撤销注册不当的商标
《商标法》第42条规定,对核准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商标,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申请裁定。这是因为在对商标异议做出裁定时,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异议的事实和理由已经进行了审查,并做出了商标异议裁定。
在商标注册以后,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争议、申请裁定的情况下,如果商标评审员会予以受理,造成对同一事实和理由重复审查,甚至可能否定已经生效的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的法律效力。
因此,当事人在商标核准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申请裁定。因此,对于甲厂以同一理由提出的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但是,如果有新的事实和理由,还可以申请争议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受理。
以上就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商标注销申请程序,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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