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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分公司需要哪些手续流程

晓敏分享

  如今有不少公司都会成立分公司,但是成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如何成立分公司?来看看学习啦小编为你带来的“成立分公司的手续”,一起来学习吧!

  分公司注册手续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4、公司章程;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7、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证件;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公司申请设立的分公司适用此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异地注册分公司流程

  分公司注册资料

  分公司开业(设立)登记

  (一)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二)分公司设立登记

  1.分公司设立登记,如分公司的名称中不单独使用字号,可不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单独使用字号,应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

  2.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自公司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表式(1))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证明;(表式(3))

  (4)指定(委托)证明;(表式(4))

  (5)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设立分公司,应当填写如下表式: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分公司负责人履历表》;

  (3)《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

  (4) 《指定(委托)书》。

  《指定(委托)书》 填表须知(适用分公司设立登记)

  异地注册分公司

  一、 名称核定:

  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复印件(用工商局的营业执照专用复印纸复印);

  3 分公司负责人照片两张、非当地户籍的需暂住证、计生证,有些地方还需要务工证;

  4、联系电话;

  5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6、主要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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