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创业扶持政策有哪些(2)
政府出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在市、区、开发区都要建立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支持民间投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加快发展。从今年起,连续3年,武汉市每年将安排4000万元,用于补充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资本金。
根据需要,武汉市还将逐年增加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金,使之规模由目前的1000万逐步增加到2000万元。
同时,鼓励金融机构根据担保机构的信用等级,对a级以上信用担保机构可放大担保贷款5倍以上,支持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申请免征营业税。
新办科技企业最高补贴15万元
武汉市支持全民创业的意见提出,将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以各种形式在汉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参与企业技术创新。
市属科研机构、高校和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离岗留职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离岗期间由原单位继续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和医疗三项保险费,同时允许他们3年内回原单位竞争上岗,并享有和连续工作的人员同等的福利待遇。
对归国留学人员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人员,新创办18个月以内的科技型企业在技术创新项目上,给予最高金额为15万元的补贴。
凡是年纳税额在500万以上的科技型企业的经营者和技术骨干,年缴纳个人所有条件的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审批。
武汉市要求,凡是具备网上审批条件的事项,都应做到网上办理,全部实行“一表受理、一网运作、一次发证。”实行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和行政过错追究责任制,依法保护创业出资人的合法权益。慎用“司法介入”,着力解决多头收费、重复收费、执法扰民和不执行收支“两条线”等问题,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
劳动密集型企业
最高可享300万贴息贷款
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达到现有在职职工总数的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享受最高300万元贴息贷款优惠政策。设立1亿元市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用于小额贷款担保、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
进一步拓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门槛
在全民创业意见中,武汉市还提出:凡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对非公有制企业开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非公有制企业可以和国有、集体企业平等享受优惠政策。除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外,其他前置审批一律取消。
此外,武汉市还将放宽创业准入门槛,对于从事个体工商户、创办合伙企业或独资企业的,将一律不受注册资本限制。
开办科技型、环保节能型有限责任公司的,首期出资额只需注册资本总额的10%,但最低不低于3万元。投资设立其他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的,允许在2年内分期注入,首期注入资本放宽到资本总额的20%。投资人可用专利技术、科技成果以及股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其出资比例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
个体户转私营企业享受2年过渡期优惠
对发展微小企业,武汉市提出鼓励性的措施。从事个体工商户新转成的私营企业,在2年过渡期内,可继续实行税收定期定额核定征收办法。
此外,武汉市还将设立市级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每年选择100户重点中小企业和100户民营高新技术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对其科技含量高、带动力强的新产品开发项目,给予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
个体户登记可以租房协议作凭证
为支持全民创业,武汉市还提出扩大经营场地范围。个体工商户经批准的临时商业用房可视为有效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在进行工商登记时,租房协议可作为有效的经营场所凭证。申办企业时,可提交经相关部门认定的使用权证明进行场所登记。
今年,还要加强下岗职工(工友)创业和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妇女创业中心建设。3年内投入1亿元,建设10大科技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100个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科技创业人社区,构建科技创业平台。
两银行六成新增贷款专供中小企业
武汉市还将加快筹建以民间资本为主、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市政府将督促各商业银行设立专门负责小企业贷款工作的机构。市商业银行、市农信联社城区社年度新增贷款的60%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的创立和发展。
同时,设立2000万元科技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扶持引入、设立和发展风险投资机构以及为高新技术风险投资项目提供贷款贴息。
还将设立200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发展辅导资金。鼓励有实力、有信誉的企业面向社会发行债券、实行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给予合法经营的典当行一次性服务费补贴,以支持创业者以典当方式获取创业营运资金。
武汉海归创业扶持政策
武汉市引进创新人才最新举措:对领军专业技术人才和紧缺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将直接考核,特事特办,经审核同意后办理引进手续;择优对来汉创业的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每人提供10万元的创新扶持资金,择优对
申请美国、日本或欧洲专利及我国发明专利的留学回国人员进行资助,额度为每人每项5000元至1万元。
自主创新,人才是关键。“两会”上,代表委员建议我市吸引人才“不走寻常路”,实施特殊的政策措施。
市政协委员马新强建议武汉大胆突破,制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吸引高端领军人才。他说,各地制定人才政策,大部分集中在科研资金资助、成果与职称倾斜、子女入学等方面,建议在税收方面进行大胆创新。比如:放宽应税工资的扣除额,提高高科技人才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对高科技人员在技术成果和技术服务方面的收入可比照稿酬所得,按应纳所得税减征30%;对科研人员从事研究开发取得特殊成绩获得各类奖励、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从事科研开发人员以技术入股而获得股权收益,3-5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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