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回乡创业政策详情解读
对于回乡创业,现在国务院有什么相关的政策出台吗?返乡创业能够享受哪些优惠政策?看完学习啦小编整理的国务院回乡创业政策后你就会明白了!欢迎阅读!
国务院回乡创业政策
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明确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措施 更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作用
决定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扩至全国 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力
部署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
确定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政策 增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动能
国务院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措施,更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作用;决定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扩至全国,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力;部署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确定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政策,增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动能。
会议认为,改革创新机制,加快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坚决改变资金使用“碎片化”,提高使用效益,是用足用活积极财政政策的关键举措。会议确定,一是对地区和部门结余资金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用于重点建设。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要加快预算执行,也可按规定用于其他急需领域。从2016年起,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较大的地区和部门,适当压缩下年财政预算规模。二是推进科技、教育、农业等重点科目资金整合,加快消化结转结余资金。三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项目预算执行慢的,同级财政可按一定比例收回用于其他方面。四是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将资金分配、项目确定权交给地方,允许地方在统筹使用上先行先试。五是加强部门内和跨部门资金统筹协调,避免重复安排支出和固化投向。六是将尚未使用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与新增债务资金统筹使用。七是对政府性基金和专项收入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力度。八是统筹协调预算编制和执行,各级财政要严格控制代编预算,确需代编的事项要在当年6月30日前下达。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在水利、社保等领域开展滚动财政规划试点。
会议指出,发展消费金融,重点服务中低收入人群,有利于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会议决定,放开市场准入,将原在16个城市开展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扩大至全国。审批权下放到省级部门,鼓励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国内外银行业机构和互联网企业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成熟一家、批准一家。向消费者提供无抵押、无担保小额信贷,规范经营、防范风险,使消费金融公司与商业银行错位竞争、互补发展。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会议指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用“互联网+外贸”实现优进优出,有利于扩大消费、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一要优化通关流程,对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简化归类,实施经营主体和商品备案管理,对进出口商品采取集中申报、查验、放行和24小时收单等便利措施。二是落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鼓励开展跨境电子支付,推进跨境外汇支付试点,支持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拓展境外业务。三是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通关、仓储、融资等服务。引导企业规范经营,打击违法侵权行为。四是鼓励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通过海外仓、体验店等拓展营销渠道,培育自有品牌和自建平台。合理增加消费品进口。促进外贸提速放量增效。
会议指出,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返乡创业,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使广袤乡镇百业兴旺,可以促就业、增收入,打开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同发展新局面。会议确定,一是简化创业场所登记手续,推进“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改革。二是落实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措施,对创业担保贷款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三是在返乡创业较为集中地区探索发行中小微企业集合债券等,鼓励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和服务。四是依托现有开发区、农业产业园发展返乡创业园和孵化基地。鼓励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渠道下沉,带动网络创业。五是加强创业培训,将返乡创业农民工等纳入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机制,帮助返乡创业人员改善经营、开拓市场。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回乡创业可享受到哪些政策
实行创办企业纳税扶持政策。返乡农民工和其他初始创业者创办新企业的,2年内由同级财政按照企业纳税地方所得部分的60%,预算安排资金予以扶持帮助,主要用于企业技术改造或补贴物流运输费用。属工商企业的,享受当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减免创业企业房租、水电、物管、卫生等费用。对返乡农民工和其他初始创业者进入创业园或创业基地的企业,在享受两年内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一定资金予以扶持的同时,2年内减半交纳房租费和水电费,2年内免缴物管费、卫生费,其减免费用所需资金在各级财政安排的就业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降低创办工业企业用水用电价格。对返乡农民工和其他初始创业者新创办工业企业,用水用电价格按同期价格分别补贴0.2元/吨和0.1元/千瓦时,在创业扶持专项资金中列支。
农民工回乡创业政策
农民工回乡创业所从事的行业与打工经济密切相关,带有明显的产业转移特征。目前返乡创业者多是上个世纪80年代和80年代初的农民工,创办的企业一般都是基于以前的打工经历和在打工中学到的技术。当初打工主要从事劳动强度较大、技术含量较低的行业。如今这些农民工返乡创办的企业也多以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这些企业一般规模较小、结构单一,主要依靠自有资金,大多数投资在10万元至100万元,其生产结构以手工操作为主,产品科技含量偏低。从2003年以来,回乡创业的趋势明显加快,有的地方出现了成倍增长。
目前,一些地方已经认识到外出打工者回乡创业有利于带动城镇经济的繁荣,渐进推进城市化,吸收农村剩余人口,是改造乡村、提升县域经济发展境界的新道路。他们开始“视老乡为外商”,纷纷强化“请回来”观念,形成吸引“回乡创业”的工作机制,筑巢引凤,着力加强城镇和园区建设,探索县域企业融资体制,打破回乡创业的融资瓶颈,优化政府服务,为农民工回乡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为那些在外创业有一定规模,又具备在家乡发展条件的企业营造出一种“外出创业光荣,回乡创业有功”的浓厚氛围,劳务经济逐渐从“输出劳动力带回钞票”向“带回生产力”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创业企业做大做强的很少,创业者普遍处于起步阶段,尤其在“大招商和招大商”的背景下,回乡创业者在投资群体中处于“弱势”,目前需要多方面的政策支持和政府扶持,包括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发展技工职业培训、简化办证手续等扶持措施。此外,在当前阶段,搞好小城镇规划也尤为重要。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开展创业培训
针对返乡农民工,12月8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务输出处处长吕志华介绍,目前全省各地依托县乡劳动保障和人力资源工作平台,结合各地实际和农民工需求,适应转岗转业和结构调整的需求,大力开展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为返乡农民就业创业提供服务。
一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大力组织师资力量对返乡农民工进行岗位技能、农村实用技术等的培训,为农民工就业创业注入“新鲜血液”,并以推进培训后考核合格发给《职业技能资格证书》,让农民工“失业”后吃下“定心丸”,充分享受培训补贴,增强他们重新就业和就业竞争力。
二是强化职业介绍服务。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与社会中介机构作用,合理有序引导农民工安置就业,积极为县内企业用工和返乡农民工就业牵线搭桥。
三是让回流的农民工有事干。帮助返乡农民工积极就地创业,增强吸纳就业能力。鼓励、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和服务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增强本地企业吸纳返乡农民工的能力,力促部分返乡农民工的就业问题在当地消化、解决。
省工商系统
开辟“绿色通道”
针对返乡农民工日益增多,省工商局日前决定为返乡农民工开辟创业“绿色通道”。
工商部门允许返乡农民工租借商业用房或临时商业用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允许其通过合法方式,利用闲置土地、镇村边角地、荒山等场地创业。为减轻创业负担,工商局规定,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后从事个体经营的,减半收取个体工商户登记费,个体工商户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外出务工农民兴办企业的,减收20%工商登记费;
我省各地工商管理部门还为返乡农民工创业安排专人提供一站式保姆服务。对返乡农民工创业,工商部门将安排专人提供咨询服务,帮助其选择项目;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工商部门当场核准登记并颁发执照;对进入创业园区兴办企业的农民工,提供集中上门办照服务。对具有经营种植业、养殖业和农副产品营销业条件和意向的农民工,工商部门积极引导其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自办私营农场、养殖场或从事个体贩运等。工商部门上门帮助完善条件,免费办理营业执照,同时开展法律法规和经纪人知识培训。
猜你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