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政策(2)
1.推进大学生创业载体建设。各地要充分利用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农业产业园、城市配套商业设施、闲置厂房等资源,建设大学生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创业经营场所和创业孵化服务。制定并完善创业租金补贴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给予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科技等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构建多层次、阶梯型、全方位的大学生创业孵化体系,就地就近为大学生提供培训、孵化和经营场所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合作共建模式,在全省规划建设100个大学生创业园,对批准为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基地的,省给予一次性补助。教育部门要继续建设好50个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
2.扶持优秀创业项目。各地要加强创业项目培育,建立政府支持、企业与个人开发、市场运作的创业项目评估和推介制度,推动大学生将科技发明、专利等转化为创业项目。建立创业项目有效采集和定期发布制度,推动集成符合当地产业和经济发展要求、具有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有较强操作性、适合大学生的创业项目库和创业成功案例库,积极开展创业项目展示推介和成功案例引导活动,健全为大学生创业提供项目服务的长效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通过选拔推荐和组织专家团队评审,遴选扶持5000个大学生创业项目,对其中科技含量高、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和市场前景好的优秀项目,省给予一次性奖励。
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政策:实施创业服务优化行动
1.健全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推动高校建立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指导站,为大学生搭建融政策、信息、载体、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平台,加快构建覆盖校园内外的公共创业服务体系,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专业化、精细化、便捷化和全过程的创业服务。建立健全青年创业辅导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从拥有丰富行业经验和行业资源的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天使投资人中挑选一批青年创业导师,建立创业指导专家团,提供贴近大学生、专业化的创业辅导。充分发挥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体系的作用,为留学回国创业人员开展针对性服务。
2.拓展公共创业服务内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以创业大学生为重点服务对象,拓宽人事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范围,免费为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档案保管、职称评定、社保代理等服务。认真梳理归集涉及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以年轻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解读并提供咨询,帮助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获得相应的政策扶持。积极探索将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向网络创业就业领域延伸拓展,鼓励支持大学生开办“网店”从事创业实践活动,为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注册“网店”的创业大学生提供政策支持和创业辅导。研究制定政府购买创业公共服务目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进一步提高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3.促进大学生创业交流平台建设。推进省级创业服务综合平台建设,为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创业资讯发布、创业培训引导、创业政策解读、创业项目推介、创业基地展示、创业导师咨询和创业经验交流等服务。搭建创业沙龙、创业讲堂等青年创业者交流平台,定期举办交流活动,为创业大学生及时了解政策和行业信息、学习积累行业经验、寻找合作伙伴和创业投资人创造条件。积极组织并引导大学生参加各类创业竞赛活动,激发大学生创业热情。每两年举办一次江苏省大学生创业大赛,汇集大学生优秀创业成果,使之成为凝聚大学生创业者、展示创业方案和创业项目的舞台,同时为创业投资机构、天使投资人等选择投资对象提供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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