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政策解读
大学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大学生创新创业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力量。下面跟着学习啦小编一起来解读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政策。
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政策解读一:启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意愿
1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课程体系,配齐配强专兼职教师队伍;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经高校评估休学创业学籍可保留八年(研究生除外);优先支持参与创业的大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由省教育厅负责)
2各高校和有关单位要大力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主题教育活动,并将省情和相关政策纳入活动中。(由省教育厅、团省委负责)
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政策解读二:帮助大学生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3完善创新创业实训教学体系,鼓励教师带领学生创新创业;支持高校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创新创业沙龙、创客空间,举办创新创业讲座论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由省教育厅、团省委负责)
4以高校为主体,整合社会、企业创业培训资源,配备专业和企业兼职师资,为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大学生免费提供专业培训。(由省教育厅、人社厅、团省委负责)
5建立大学生创业见习基地、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创业示范基地、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和职业院校实训基地。三年内建设省级大学生创业基地1000个。(由省教育厅、人社厅、科技厅、工信委、团省委负责)
6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组建创业专家库和创业诊室,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专业辅导。(由省教育厅、人社厅、科技厅、团省委负责)
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政策解读三:降低大学生创业准入门槛
7取消户籍证明和创业培训合格证作为大学生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前置性条件;取消《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作为办理税收减免手续的条件;除法律、法规规定注册资本实行实缴的行业外,取消提交和审查验资报告作为办理公司注册登记的条件。(由省人社厅、财政厅、教育厅、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负责)
8进一步优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一照多址”“一址多照”“住改商”。从今年7月1日起,在全省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四证合一”登记制度。(由省工商局负责)
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政策解读四:提供大学生创业场所
9高校要建立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园,做合理的空间组织化示范,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场所和企业孵化服务。(由省教育厅负责)
10各级政府清理出来的非办公类用房优先用于科技园、孵化器和政府主导新建的科技园、孵化器,并留出一定空间用于大学生创新创业。(由省科技厅、工信委、教育厅、人社厅负责)
11统筹利用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城市配套商业设施、闲置厂房等现有资源,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由省科技厅、工信委、教育厅、人社厅负责)
12鼓励社会各类资本投资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器,对孵化大学生创业人数多、创业项目科技含量高、孵化成功率高的,根据人数、面积、服务成本等给予补贴或奖励。(由省科技厅、工信委、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负责)
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政策解读五: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13省级财政投入2亿元新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公司,专门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低费率担保;每年安排1亿元大学生创业“种子资金”,支持在校和毕业五年以内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每年安排3000万元用于支持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辟建孵化基地。(由省财政厅、人社厅、科技厅负责)
14高校每年从教学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创新创业教育专项,全省每年安排资金总额不低于2亿元。(由省教育厅负责)
15鼓励引导科力天使股权投资基金、东方汇富创业投资基金等10支创业投资基金拿出合理比例,对种子期、初创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给予重点投资倾斜。(由省科技厅负责)
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政策解读六:完善融资担保体系
16各级政府出资的融资担保机构要取消反担保条件,允许符合条件的自然人作为大学生小额担保贷款的保证人,一年期担保费率不得超过1?5%。(由省金融办、黑龙江银监局、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负责)
17民营融资担保机构为大学生创业提供的小额贷款担保责任余额,不受整体担保放大倍数限制。支持再担保机构为民营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小额贷款担保提供再担保。(由省金融办、黑龙江银监局、省财政厅负责)
18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提供2年期一般额度为10万元的财政贴息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按人均10万元、实际贷款人数和额度分别给予为期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全额贷款贴息;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各类就业困难人员达到企业员工30%(超过100 人的达到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给予为期2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由省财政厅、人社厅、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负责)
19进一步简化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手续,开展网上申请和办理服务。在具备条件地区的政务大厅中开设大学生小额担保贷款专门窗口,实行担保公司和银行部门“一站式”服务。符合贷款条件的,金融部门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发放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告知申请人。银行要将贷款条件及申请流程以不同的方式予以公示,并提供便利贷款业务咨询服务。(由黑龙江银监局、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