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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学生创新创业优惠政策

晓敏分享

  北京的大学生现在做创新创业有什么好的优惠政策可以享受的呢?小编为你带来了“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优惠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详解

  党的明确提出,要加大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多次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快教育体制改革,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造就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承担风险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多次强调,“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核心在于激发人的创造力,尤其在于激发青年的创造力。

  教育部日前公布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并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部属高校征求意见。新规定要求学生应履行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的义务。此外,针对近年来兴起的大学生创业潮,规定也给予了支持,明确大学生创新创业可折算成学分。

  政府对大学生创业的扶持可以细分为物质上的鼓励和精神上的支持,其中物质上的鼓励包括提供场所、设立奖金等。北京市教委与北京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印发《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项目管理办法》,将对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高校示范性创业中心给予每校50万元的支持。该办法于9月1日起施行。

  除了物质上的鼓励,还要照顾到大学生创业者的心理感受。从12月1日起,北京市将为创业的高校在校生办理《就业创业证》,持证学生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据了解,《就业创业证》是由《就业失业登记证》发展而来,先向有需求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发放。相比于《就业失业登记证》,新的证明更容易被大学生创业者所接受。

  1.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 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

  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创新人才培养

  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8.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享受各地区、各高校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9.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共享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科技创新资源和实验教学平台。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和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以及高校学生成立的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提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10.改革教学制度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建立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累计与转换制度,和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的新探索。同时也享受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等系列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的教学实践活动。优先支持参与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11.完善学籍管理规定

  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享受高校实施的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管理规定。

  12.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的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以及地方、高校两级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实时提供的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和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可享受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相关培训、指导服务等扶持政策。

  2016年各地扶助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政策汇总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讯

  7月,北京市大学生创业服务平台以及首次设立的大学生创业板正式启动。这种“前有政府服务,后有市场承接”的工作模式在国内尚属首创,将为大学生打通创业的“最后一公里”;陕西省发布《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三五”期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拓宽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增大就业空间,增加到基层、小微企业、新型行业产业就业及自主创业的人数。

  江苏精准发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贷款给予50%贴息

  又是一年毕业季。2016年江苏省高校毕业生总数为54.8万人,同比减少0.4万人,降幅0.8%。然而,就业压力仍不减往年。对此,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在4至6月联合开展了“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月”和“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月”活动,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帮助高校毕业生实现早就业、快就业、就好业。

  近年来,江苏省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扶持自主创业、实施就业援助、提供就业服务等方面,构建了一套全面覆盖、较为完备的政策体系。

  今年江苏省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的帮扶政策举措主要包括: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额度发放贷款,并由财政按基准利率给予50%的贴息;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部分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初创企业,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见习单位,按每留用1人补贴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见习补贴等。

  江苏省在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方面,同样实惠多多。对毕业年度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5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毕业年度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低于其实际缴费的1/2、不超过2/3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北京市首设大学生创业板

  7月,北京市大学生创业服务平台以及首次设立的大学生创业板正式启动。这种“前有政府服务,后有市场承接”的工作模式在国内尚属首创,将为大学生打通创业的“最后一公里”。

  近年来,北京市通过加大培训力度、给予资金补贴、提供贷款支持等多措并举,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创业活动日趋活跃。但受自身和外界条件所限,不少初创企业都会面临缺少资金、缺乏抗风险能力、欠缺政策统筹支持等困难。

  为贯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部署,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中关村股权交易服务集团联手打造的大学生创业服务平台和大学生创业板正式启动,此举引入市场机制,实现政府推进与市场机制“双轮驱动”,帮助大学生实现创业梦想。

  建立创业服务平台,可以促使就业创业、人事人才等各项政策更精准的服务于大学生。该平台主要为北京地区高校在校生、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在岗大学生村官、流动发展后未满5年的大学生村官四类群体提供免费服务。服务包括人力资源政策咨询和人事人才服务,同时依托中关村股权交易服务集团,为服务对象提供工商代办、融资对接、规范辅导、培训锻炼、咨询指导等专业指导。

  北京市首设的大学生创业板则作为大学生创业企业的资本市场孵化器,帮助其规范健康发展、实现股权或债务融资,对接更高层次的资本市场。创业板完全采取资本市场的运作模式,在北京四板市场设立独立板块,为挂牌的大学生企业提供融资、培训辅导、股权管理、转板上市等专业服务。挂牌企业均能享受中关村特有的“科技创新、科技金融”相关政策,更好地解决融资难等问题。

  北京还将发挥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机制作用,集成相关职能部门政策支持,逐步丰富服务项目,明确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手段,确保服务平台和创业板有序运行。

  陕西多措施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7月,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发布《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三五”期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拓宽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增大就业空间,增加到基层、小微企业、新型行业产业就业及自主创业的人数。每年全省高校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保持在80%以上。

  意见提出,从2016年起所有高校都要面向全体学生设置创新创业课程,纳入学分管理。各高校要积极探索本校创新创业学分转换、实施弹性学制、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等方面的具体措施,优先支持参与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目前不少高校都已经设置了创新创业课程,并且配有专职教师。不过,尽管很多高校已经采用了学分制管理,但对于课程、学时的要求仍不够宽松。业内人士认为,对于因个人原因休学的学生来讲,大多数高校都会为其保留学籍。因此,弹性学制能够使在校大学生按照自己的时间完成学分,从而拥有更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创业。

  此次意见要求,落实大学科技园的税收优惠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校内新型孵化机构纳入创业孵化基地管理范畴,并按规定享受孵化基地相关优惠政策。通过合作、转让、许可等方式,向学生创设的小微企业优先转移科技成果。通过学校自设、校外合作、风险投资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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