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创业最新政策法规
河北做创业现在有什么相关的优惠政策?河北创业的最新政策法规是什么内容?小编为你带来了“河北创业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河北省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1、政策名称:技能培训补贴
适用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学年内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补贴标准:按实际培训课时,每人每课时5-8元,每人补贴额最高不超过2200元。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培训后,培训合格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取得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申请主体:参加培训的人员或协议垫付培训费的定点培训机构。
申请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培训后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后,财政部门按规定直接将补贴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申请材料包括:培训人员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就业或创业证明材料、个人银行账户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凭证材料。
对个人申领职业培训补贴有困难的,可由职业培训机构代为申请。职业培训机构代为申请必须与申请人签订免费培训协议书,并按签订免费协议书人数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材料包括:职业培训补贴审核认定表、培训监管机构出具的《职业培训监管情况表》、申请培训补贴人员名册、免费培训协议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进行就业登记的灵活就业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资金渠道:就业专项资金。
执行期限:长期。
依据文件:冀财社[2011]154号、冀政办[2013]18号、冀人社字[2013]249号。
2、政策名称:岗前培训补贴
适用对象:企业新招用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学年内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组织到培训机构培训的。
补贴标准:按实际培训课时,每人每课时5-8元,补贴额最高不超过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50%;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开展岗前培训的,可按实际培训课时给予全额培训补贴。
补贴期限: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申请主体:符合条件的企业。
申请材料:企业岗前培训采取先备案后补贴的方式。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前,需将培训计划大纲、培训人员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同时抄报同级财政部门。新录用人员劳动合同履行期满6个月后,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后,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岗前培训补贴审核认定表、培训监管机构出具的《培训监管情况表》、培训人员名册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经本人签字的第6个月的工资单、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等。
资金渠道:就业专项资金。
执行期限:长期。
依据文件:冀财社[2011]154号、冀人社字[2012]384号。
3、政策名称:创业培训补贴
适用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学年内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小微企业主。
补贴标准:每人最高不超过1200元。
补贴期限: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申请主体:参加创业培训的人员或协议垫付培训费的定点培训机构。
申请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培训后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后,财政部门按规定直接将补贴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申请材料包括: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创业培训应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创业证明材料(创业培训以营业执照为就业证明)、个人银行账户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凭证材料。培训小微企业主的,还要附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对个人申领职业培训补贴有困难的,可由职业培训机构代为申请。职业培训机构代为申请必须与申请入签订免费培训协议书,并按签订免费协议书人数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材料包括:职业培训补贴审核认定表、培训监管机构出具的《职业培训监管情况表》、申请培训补贴人员名册、免费培训协议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资金渠道:就业专项资金。
执行期限:长期。
依据文件:冀财社[2011]154号、冀人社字[2011]212号。
河北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1)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批准经营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户登记注册费、个体户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此外,如果成立非正规企业,只需到所在区县街道进行登记,即可免税3年。
(2)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向银行申请开业贷款担保额度最高可为7万元,并享受贷款贴息。
(3)河北省设立了专门针对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创业教育培训中心,免费为大学生提供项目风险评估和指导,帮助大学生更好地把握市场机会。
(4)河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减免政策已经向省内各级工商管理部门传达,并已经全面实施。按照规定,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应向相关收费单位出具《毕业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经收费单位审核无误并备案后免交有关费用。同时,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采访中我们了解到,在工商管理部门,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免交的收费项目具体包括: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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