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鼓励公职人员创业优惠政策
甘肃的公职人员做创业是受到政府鼓励支持的,甘肃公职人员做创业现在有什么优惠政策呢?小编为你带来了“甘肃公职人员创业政策”的相关知识,一起来学习吧!
甘肃兰州出台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人员离岗创业
目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渐成风潮。在这股风潮中,弄潮儿依然以大学生为主。但实际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仅靠大学生是不够的,应该鼓励“体制内”有技能、有经验的人员尤其是科研人士加入创业大潮。日前,兰州市出台规定,鼓励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为让这部分人减少创业顾虑,兰州市规定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3年期满可出可进。对此,不少专家学者表示,在经济新常态下,鼓励大众投身“双创”,有利于激发经济活力。但也有学者表示,眼下这些意在推进创业、提升创新品质的政策,如何落地依然是未知数。而且相关社会保障机制等尚不完善,难免会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加入创业大军形成多重藩篱。
离岗创业3年期满离职创业人员可出可进
兰州市出台的方案提出,鼓励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对于这部分离岗创业的人群,兰州市将为其保留3年人事关系,并同样享有职称评聘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
兰州市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期间,不再享受原单位的工资、津补贴等薪酬待遇,保留其身份、编制、职级、职称和岗位,任职时间和工龄连续计算,档案工资正常晋升,职称评定按原单位在岗人员正常评审。同时,保留原单位的所有社会保险关系,社会保险年限连续计算,继续享受原单位的社会保险待遇,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由原单位代收,也可在新企业重新参加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继续计算。离岗创业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要求回原单位办理正常退休手续。离岗创业期内或期满后,如本人要回原单位工作的,由本人提前3个月向原单位提交返岗工作书面申请,可按原职级(岗位)安排工作。离职期满后,如本人有意愿辞职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辞职手续。
“停薪留职”鼓励企事业单位人员离岗创业
记者了解到,鼓励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海”,兰州市并不是首吃螃蟹者。近两年来,不少省市都陆续出台过类似的方案。这意味着“体制内”人员严禁下海的政策藩篱逐渐被打开。对此,省社科院历史研究所所长郝树声指出,鼓励企事业单位人员离岗创业相关政策的出台,有望为许多心里没底但又有创业意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添“一把柴”。这也是一种导向,通过政府的这种政策性导向,从而引导更多的人投身创业创新。
“这是一个利好政策,能引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必担心投身创业就放弃了‘铁饭碗’。”城市发展战略与兰州市情研究专家牛铮超研究员直言:“我们不能期待这项政策立马就能推动‘体制内’人员从事创新创业,但可以预见的是肯定对各方都会有所推动,尤其是对一些科研人员,手头有成果的人员而言,有很大的吸引力。”
牛铮超认为,此次有关支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岗创业的优惠政策,可以看作是30年前允许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停薪留职”下海经商的升级版,也就是人们所谓的2.0版。但此次创业大环境和20世纪八十年代比较有很大不同,20世纪八十年代正处于全球经济大扩张时期,而目前经济处于转型发展的新常态下,全球经济处于平稳收缩状态,创业更需要有创新精神,所以此轮鼓励体制内人员创业更具示范引导性。
心存顾虑“体制内”人员更多选择观望
尽管有政策支持,但现在创业的门槛已经非常高了,企业竞争压力也非常大,这些都是阻碍他们下海创业的因素。
10月26日,兰州市政府机关某处室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单位里“一个萝卜一个坑”,如果真去创业了,单位肯定不会为创业者保留原职位。记者采访中了解到,这种观念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颇为流行。也正是这种心态,导致“体制内”的人员更多选择观望。
牛铮超认为,好政策未必能带来真鼓励。即便政策推力足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不一定有足够的动力和勇气走出去。目前,兰州市出台的规定也只是一个纲领性的文件,缺乏后续的保障措施,这也会让一部分有创业意愿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心存顾虑。
结合现实,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处长常文表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还需多层面鼓励引导,从顶层设计到制度落地实施,都需要各级政府因势利导正确引导,为创新创业人才“撑腰壮胆”。同时对离岗创新创业要旗帜鲜明地给予大力支持,该落实的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此外在制度上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离岗创新创业在金融支持、知识产权入股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加快形成政府鼓励创新创业、社会支持创新创业、个人勇于创新创业的新机制,用制度机制为创新创业者构筑起一道“生态安全屏障”。
甘肃省大学生创业创新优惠政策
甘肃省出台《甘肃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方案》明确:大学生自主创业折算为学分、延长2至5年毕业、贫困生可回乡发展电商。优先支持创业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方案》提出,甘肃省全面启动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到2017年基本普及创新创业教育,形成科学合理、广泛认同、切合甘肃实际和具有学校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探索形成一批可交流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实现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预期目标。各高校将建立健全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和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与课堂学习学分进行互换。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实施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多形式举办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支持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机制,共同推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深化中高职五年一贯制和“3+2”高职升本科人才培养一体化改革,打通中职到高职到应用型大学的人才培养通道,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鼓励贫苦地区大学生回家乡创业针对大学生缺少创业资金的核心问题,《方案》提出,甘肃省将加大创新创业基金、专项资金对贫困地区大学生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贫困地区大学生毕业后回当地创新创业。支持高校根据贫困地区实际设立创新创业课题和项目,统一纳入科技创新体系和扶贫开发项目进行管理,并给予经费保障。加强贫困地区创业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和培训。利用专门智库,对贫困地区实施智力支援和创新创业服务帮助。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在贫困地区建立现代农业、畜牧业、电子商务等试验基地,带动当地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试验。
同时,整合财政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对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省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省级创新创业教学团队、省级创新创业教学名师、省级创新创业教学改革项目、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等建设。鼓励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大学生创业风险基金,探索创业融资担保模式,以多种形式向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
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并在现有相关评优评先项目中确定一定比例用于表彰创新创业方面的优秀学生。为大学生无偿提供创新创业场地、条件保障和服务指导。从2016年开始,每年评选10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十三五”期间,实施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三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521工程”;到2020年,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三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别达到500项、2000项和 10000项。到2020年评选出50名左右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和20个左右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