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退伍军人创业补贴好政策
退伍军人能够享受的创业优惠政策是什么呢?现在的退伍军人做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小编为你带来了“退伍军人创业政策”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退伍军人创业优惠政策
一是设立扶持自主就业退役金。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是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同时,地方政府也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第十九条)。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负担(第三条)。
二是明确各级政府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指导和服务的责任。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第十九条)。并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加大对从事个体经营退役士兵的扶持力度(第二十三条)。有劳动能力的残疾退役士兵,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第二十七条)。2014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下发《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2号)。调整后的税收优惠政策为:对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三是规定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享受税收等优惠(第二十四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第二十五条)。
四是保障退役士兵合法的土地承包权益。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期内其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包;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或者占用的,与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同等权利。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落户,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没有承包土地的,可以申请承包,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应当优先解决(第二十六条)。
退役军人创业贷款法规政策
国家规定军人在退伍三年内申请贷款的话可以享受财政全额贴息贷款的政策,意味着国家会补助退役军人贷款所产生的利息,相当于不用付利息。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本人需要担负违约责任,并且一般此类贷款的额度都在5万元以内。对于申请人的限定是城镇复员转业的退役军人,并且女性不能超过50岁,男性不能超过60岁。一般个体经营贷款额度在5万元以内,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并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可根据合伙(组织)人数、经营项目、还贷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情况适当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规模,最高限额不超过20万元。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根据实际招用人数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年。
对于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军人,有以下政策:办理工商执照等证件免费;2-3年内免收工商费和税收;提供小额贷款5万元,2年内免利息;荣立三等功者,县里奖励1000元支持创业,二等功者奖2000元,一等功者奖3000元。
退役军人申请的创业贷款,一般首先需要通过当地政府部门审核并批准以后才能办理。政府部门审核通过,再由当地银行审核,双方审核通过,政府部门在其中为借款人做担保,并给予贷款一定的贴息。退役军人申请的创业贷款利率多少,要以当地地方政策的的规定为准。一般退役军人申请的创业贷款,都是属于地方性政策。贷款利率一方面由银行规定,一方面受地方政策影响。对于条件满足的退役军人申请创业贷款,最高可获得全额贴息的贷款政策。具体以借款人的综合情况决定。
退役军人贷款条件:1.具有贷款银行所在地的当地户口,并且还没有安置工作;2.有创业的意愿。具体做法是退役军人携带本人的退役证,退役士兵企业信息核查表,还有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到当地政府进行认定,然后在当地的乡镇政府、工商部门进行申请了,申请之后带着所有的证明材料,到银行办理贷款申请即可。
退役军人贷款需提交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并出示原件;
2、《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三份,并出示原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份(副本),并出示原件;
4、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二份,并出示原件;
5、担保人担保承诺书二份;
6、担保人单位证明二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7、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并出示原件;
8、租店协议或房产证明复印件二份;
9、贷款人婚姻证明复印件二份,并出示原件;
10、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二份(以上资料一律用钢笔填写);
11、合伙经营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出具注明合伙经营的有效证件复印件二份,并出示原件。
另附上国家贷款贴息微利项目
家庭手工业、种养植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馆服务、餐馆服务、洗涤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等项目都可以申请小额贷款。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节选)
第三条 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第十九条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第二十三条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享受税收等优惠。
第二十五条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
第二十六条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不得违法收回或者强制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非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其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包;承包的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或者占用的,与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同等权利。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落户,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没有承包农村土地的,可以申请承包农村土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应当优先解决。
第二十七条 有劳动能力的残疾退役士兵,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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