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创业孵化器优惠政策(2)
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京津沪地区
北京
北京市教委联合北京市财政局公布《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项目管理办法》,未来将有和北京地区高校就业创业有关的三大项目正式实施,分别是“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创业园建设项目”“北京高校示范性创业中心建设项目”“支持北京高校大学生创新、创意、创业实践项目”:
项目一:“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创业园建设项目”项目目标构建“一街三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体系(即在“中关村创业大街”建设“北京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在良乡高教园区、中关村核心区及中关村软件园等地分别建设三个市级“大学生创业园”)。
项目二:“北京高校示范性创业中心建设项目”选拔方式将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学校自愿申请、市教委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选拔,通过2-3年遴选50所左右示范性创业中心建设校。相关部门将按照每个高校50万元标准给予支持。
项目三:“支持北京高校大学生创新、创意、创业实践项目”跟创业大学生个人关系最密切的一个项目。项目每年面向北京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应届毕业生开展优秀创业团队评选,为优秀创业团队提供资金支持,并优先推荐入驻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将会按照每个创新创意实践团队支持额度不超过5万元、每个创业企业(团队)支持额度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补助。选拔方式采取“学生申请、学校评审、教委复核”的方式进行选拔,选拔过程中将设立公示环节,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天津
天津市制定的创业政策更加优惠,惠及范围更广。比如,对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公司可零首付注册,开辟“绿色通道”支持自主创业。
鼓励科技人员、退役军人、留学回国人员、高校毕业生、征地农转非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员自主创业。开辟“绿色通道”,对上述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优先咨询,优先受理,优先登记,同时免交涉及工商登记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支持高校建设一批创业实践和孵化基地,进一步完善学科安排、课程设置、评价体系和教育资源分配,加强创新创业技能教育。允许在校大学生利用弹性学制休学创业,可视为参加实践教育,并计入实践学分。支持高校建立专门机构,加强学生创业的管理和服务,积极开展创业辅导培训,鼓励教师带领或辅导学生创业,在职称评定、绩效考核上给予倾斜。将大学生创业扶持期由3年延长至7年,即毕业前2年和毕业后5年。外地高校毕业生在津创业的,准予落户,并给予相应政策扶持。
上海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上海地区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免费风险评估、免费政策培训、无偿贷款担保及部分税费减免四项优惠政策,具体包括:
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批准经营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户登记注册费、个体户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此外,如果成立非正规企业,只需到所在区县街道进行登记,即可免税3年。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向银行申请开业贷款担保额度最高可为7万元,并享受贷款贴息。上海市设立了专门针对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创业教育培训中心,免费为大学生提供项目风险评估和指导,帮助大学生更好地把握市场机会。
在创业之前,专门机构还将对学生科技创业者进行创业培训,使其迅速拥有“老总”素质,相关部门还将为大学生免费提供代理工商注册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等服务。
大学生开办企业可获5万—30万元支持,即使奋斗失败也无需赔偿损失。为了激发“天之骄子”的创业激情,专门设立了大学生创业“天使基金”。“天使基金”将根据学生的申报计划,严格评估学生创业项目,然后确定实际支持金额。这笔资金将以股权形式投入到学生企业中,获利部分将成为创业者的利润,而一旦创业失败也无需学生还款。
另外,据基金会负责人介绍,从2016年起,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的总量进一步扩大为每年1亿元,来帮助“学生老板”科技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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