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西安创业政策
2016年相信有不少的朋友开始做创业了,在西安做创业的大学生能够享受到哪些创业优惠政策呢?小编为你带来了“西安创业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在西安,大学生创业能享受到哪些优惠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副处长郭学军,西安就业服务中心劳动管理科负责人姚越,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就业指导科科长张志诚做客《党风政风热线》直播间,介绍全市促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扶持等工作,接听群众热线,接受社会监督。
节目邀请西安市社会科学院政治与法律所所长白谨作为监督嘉宾,与上线单位互动交流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上线单位代表和监督嘉宾(左起:白谨、郭学军、张志诚、姚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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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节目开始的“950记者调查”中,
有大学毕业生想自主创业,但对目前创业扶持政策不太了解;还有大学生想申请创业贷款,不知需要什么条件,程序如何办理?
上线单位表示,只要是近五年毕业或者年龄小于35周岁,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登记为失业状态的,都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还可参加一次免费创业培训。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持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证》,并开具所在高校学籍和培训资格审查证明,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随时可申请创业培训。创业培训课时不少于200学时,课程涉及创业团队建设、财务管理、创业社会道德法律责任、市场营销、创业心理学、创业政策等,非常有针对性。
流程方面:大学生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持《学生证》及高校学籍和培训资格审查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到大学生定点培训机构报名。登记详细资料并审查合格后,办理学籍手续,安排上课时间。培训合格后,由大学生定点培训机构为其办理大学生创业培训证书。这个证书非常重要,是申请创业贷款的必备条件之一。
西安市大学生定点培训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1、西安市大学生创业培训基地,地址:西安市兴善寺东街69号,电话:85410150;
2、西安青年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创业大厦九层,电话:13891810333;
3、西安市劳动技术学校,地址:西安市互助路14号,电话:83285686、83240386。
节目直播中
大学生创业最多能贷款多少?
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全额贴息)。只要是西安市内注册的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贷款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西安市户籍,近五年取得毕业证书或年龄小于35周岁的大学毕业生(含研究生),及国外留学归国人员,贷款企业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且经营正常,可申请贷款。
贷款期限一般为两年,最长不超过三年。经办银行按担保额度一次性发放,按季结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息,允许借款人提前还款。
大学生要申请创业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大学生申请创业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2、贷款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陕西省户籍,近五年取得毕业证书或年龄小于35周岁的大学毕业生(含研究生)及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3、贷款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大学生创业培训证书(含SYB培训证书);
4、贷款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陕西省个人自主创业优惠证》;
5、贷款企业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6、贷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及创办企业信用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小额担保贷款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
节目组人员和嘉宾合影
申请创业贷款应提交的材料:
1、《西安市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审核表》(附件2)一式五份;
2、借款人身份证、户籍关系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失业登记证》或《陕西省个人自主创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大学生创业培训证书(含SYB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7、场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出具的个人、企业信用报告;
9、创业计划书。
申请大学生创业贷款程序是这样的:
1、档案关系在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的,持相关材料至该中心进行审核推荐,同时出具《人力资源市场、人才中心证明及承诺书》;
2、由借款人向西安市大学生创业贷款协调工作办公室(建工路28A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五楼)申报,西安市大学生创业贷款协调工作办公室进行审核;
3、西安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考察项目,同意后办理担保手续,经办银行核贷。审核时限一般5个工作日内完成。
节目中,白谨对目前的大学生就业形势做了分析,并提出要多渠道解决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尤其要关注女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对此,上线单位现场做了回应。
西安市创业贷款相关政策
西安市针对不同创业人员类型和企业性质,创业贷款分为三种模式:小额担保贷款、大学生创业贷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
一、小额担保贷款
(一)文件依据
1、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的实施意见(市财发【2007】723号)
2、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
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西银管发【2009】42号)
3、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管部转发陕西省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及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管理章程(试行)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419号)
(二)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及用途
本人户口在西安市辖区内,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诚实守信,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其自有资金不足部分,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用于创业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或开办经费。
(三)贷款额度和期限
贷款额度一般为5万元,期限一般为2年。对于经营周期较长的项目,可将贷款期限延长至三年。对于个人信誉良好、创业项目有一定规模和发展前景,安置一定下岗失业人员的,贷款额度可提高到8万元。贷款人在贷款期间能够守法经营,并能按期还款者,可以再次申请。
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人数和经营项目适当扩大贷款规模,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四)微利项目和贴息范围
微利项目是指除国家限制的建筑业、娱乐业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其他项目,均可视为微利项目。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被认定为微利项目的,由中央财政据实予以贷款贴息。
(五)申请贷款应符合下列条件
1、各类人员要有相应的证件;
2、有创业项目和与之相应的经营能力;
3、参加过创业培训,制定了项目可行性分析和实施计划书;
4、有一定的自有资金(不低于经营项目所需资金的30%);
5、个人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
(六)申请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1、《西安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一式5份;
2、《西安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4份;
3、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借款人《就业失业登记证》或《陕西省自主创业优惠证》,农民工返乡创业者应提供原务工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的证明,农村富余劳动力出具乡镇政府的推荐证明;
5、借款人参加创业培训取得的结业证书;
6、经营场所的产权证和租赁合同;
7、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8、项目可行性分析和实施计划书。
(七)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具体程序
1、参加创业培训;
2、申请人经社区推荐,并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领取表格,填表、签署意见;
3、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盖章(包括微利项目认定);
4、小额贷款担保机构出具担保证明;
5、经办银行办理贷款。
二、大学生创业贷款
(一)文件依据
1、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10]235号)
2、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西安市大学生创业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市人社发[2011]63号)
(二)贷款对象:户籍关系在陕西省辖区内的大专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及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创办的经济实体注册地和纳税关系在西安市辖区的小型法人企业,创业项目资金不足或扩大规模均可申请贷款(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
(三)贷款用途:贷款可用于大学生创业过程中生产性固定资产购置、流动资金周转、前期项目开办经费及与创业项目相关的各项必须支出。
(四)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一般为两年。经办银行按担保额度一次性发放,按月结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五)贷款利率:大学生创业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不得上浮。
(六)大学生申请创业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1、贷款对象有创业项目和创业计划书;
2、贷款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陕西省户籍,近五年毕业或年龄小于35周岁的大学毕业生(含研究生)及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3、贷款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大学生创业培训证书(含SYB培训证书);
4、贷款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陕西省个人自主创业优惠证》;
5、贷款企业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6、贷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及创办企业信用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七)贷款程序:大学生申请创业贷款须经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或户口档案代理的省、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初审单位核实情况,并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大学生户籍关系在西安市街道、乡镇的,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推荐;户籍和档案关系在省、市各级人力资源市场的,由所在地人力资源市场审核推荐,出具《人力资源市场、人才中心证明及承诺书》。由借款人向西安市大学生创业贷款协调工作办公室申报,西安市大学生创业贷款协调工作办公室审核后,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考察项目,同意后办理担保手续,西安银行高新支行核贷。
属于高科技项目或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项目,由西安市大学生创业贷款协调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提交到西安市科学技术局进行项目的可行性评审,担保机构办理担保手续,经办银行核贷。
户籍关系未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属于陕西省境内的大学生,创办的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关系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可直接向西安市大学生创业贷款协调工作办公室提出贷款申请,担保机构办理担保手续、经办银行核贷。
(八)创业贷款应提交的材料:
1、《西安市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审核表》一式五份;
2、借款人身份证、户籍关系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失业登记证》或《陕西省个人自主创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大学生创业培训证书(含SYB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7、场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9、创业计划书。
(九)审核时限要求: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或户口、档案代理的省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初审单位对大学生创业贷款的申请应在5个工作日审核完成,并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不符合条件的要予以答复。西安市大学生创业贷款协调工作办公室、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各为15个工作日。项目需要评审的,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应在15个工作日评审完成。
三、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
(一)企业认定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认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企业外),企业当年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城镇登记的其他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失地农民,返乡农民工等就业困难人员达到现有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企业达到15%)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个人或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可以向劳动、财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二)认定程序及资料
企业向市就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认定申请及相关资料,经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市财政局复核,符合贷款条件的,出具《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下称:认定证明)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申请担保推荐表》(下称:推荐表)。
认定资料:
1、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一式五份);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
6、近三个月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
7、《就业失业登记证》;
8、企业与新招用的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
9、企业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10、近两年财务报表及申请年度当月报表;
11、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企业介绍等)。
(三)贷款程序
企业在取得《认定证明》和《推荐表》后,可向市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出担保申请,提供担保所需文件,同意担保的,向经办银行出具担保协议,经办银行审核放贷,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
(四)贷款贴息
企业向市就业服务中心报贴息资料:(1)认定证明;(2)借款合同;(3)利息票据;(4)公司账号。
取得贷款的企业必须按时向经办金融机构支付贷款利息,并凭企业利息支付凭单及经办金融机构对此项利息的计收清单向市财政局申请贴息资金,市财政局审核后,按照贷款本金最高400万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不含利率上浮部分)的50%将贴息资金拨付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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