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创业优惠政策最新内容
研究生做创业也很常见的,但是现在的研究生做创业能有什么创业优惠政策可以享受呢?小编为你带来了“研究生创业优惠政策”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就业创业政策——研究生住房补贴
(一)申领范围
1、国内毕业生:2016年以后毕业并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派遣期内在青就业的毕业生。
2、留学回国毕业生: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2016年以后来青就业。
(二)申领条件
1、国内毕业生:派遣期内在青就业的毕业生,须与用人单位通过“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非师范类毕业生登录“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师范类毕业生登录“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签订就业协议,且报到证已派遣到用人单位。毕业生户籍已落入本市,且接收单位为毕业生缴纳法定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2、留学回国毕业生:毕业生户籍已落入本市,且接收单位为毕业生缴纳法定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三)办理流程
研究生住房补贴每半年申报一次。
用人单位分别于每年1月份和7月份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中央、省驻青单位及市直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其中,国内毕业生申请材料报高校毕业生就业处,留学回国毕业生申请材料报外国专家局留学回国人员管理处;区(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到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其中,其他企业以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准。
(四)所需材料
1、国内毕业生
(1)被就业单位录用的,需提交派遣到单位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
(4)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本人单页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6)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申请表》;
(8)《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情况汇总表》并附电子版。
2、留学回国毕业生
(1)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被就业单位录用的,需提交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本人单页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5)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申请表》。
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1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2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3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4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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