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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败的品牌优秀营销案例

思婷分享

  成功的品牌各种各样,失败的品牌营销,原因不过那么几样。但总有些品牌,兜兜转转就是绕不出这个圈子....为了避开那些雷区,走上失败品牌的老路,那么接下来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失败的品牌营销案例吧。

  失败的品牌营销案例一

  说起七匹狼,大家对它的狼文化可能印象深刻。应该承认,在文化的品牌营销案例这一块,七匹狼确实做了很多让人耳目一新的事情。但在2003年和2005年,七匹狼对皇马中国秀的两次赞助行动,却给业内人士留下了不少茶余饭后的笑资。俗话说,吃一回亏,学一回乖,精明的狼不知被什么冲昏了头,两次踏进了同一条河里。

  第一次,七匹狼耗费400万元的赞助费成为皇马中国行的唯一指定服装赞助品牌,某杂志当时是这样为七匹狼大唱赞歌的,“对于七匹狼来说,赞助皇马无疑有利于启动七匹狼更加广阔的市场,塑造七匹狼的国际形象。七匹狼不仅志在中国,也胸怀国际,既需要每个队员的精明强干,又需要整个团队的合作精神,足球的精神与七匹狼相信自已、相信伙伴的文化理念不谋而合,而名震五洲的皇家群星的强者象征,七匹狼的男性杰出的精神代言人,两者习惯相得益彰。”胸怀国际的理想值得肯定,足球精神与七匹狼的文化理念也有相通之处,但是,在七匹狼的品牌营销案例中,七匹狼在搭皇马顺风车的过程中,似乎缺乏长远系统的营销理念以及严密的环节控制,而把赞助当成了一次性商业行为,结果导致漏洞百出。

  两年后,皇马开始第二次中国行,仍以服装赞助商出场的七匹狼,似乎并没能吸取上回的教训,在此次品牌营销案例,七匹狼再次充当了冤大头,甚至更冤。事后有人谈及七匹狼的此次赞助,戏谑道“300万可以赞助中超或CBA一年的时间,七匹狼一个星期就花完了,却什么也没得到”。

  七匹狼出资300万与高德公司签订协议,邀请皇马全队在北京昆仑饭店出席产品新闻发布会。为此七匹狼早早租赁了酒店最大会场并作了精心准备,可结果是等待了两个小时后,皇马的人仍不见影子,组织方只好对外宣布发布会取消——七匹狼不仅蒙受了经济上的损失,更重要的是他们早已为此次活动进行了大量宣传。据说皇马爽约,原因是它与高德公司在合同细节上出现了分歧。而就在同一天,吉列公司迎来了自己的形象代言人贝克汉姆,奥迪中国迎来了罗纳尔多与菲戈;第二天阿迪达斯的活动也成功请到了贝克汉姆和劳尔,场面可谓火爆。如此结果,无异于给七匹狼脸上狠狠扇了一记耳光。

  而且,皇马七位巨星身着阿迪达斯运动服出场的一幕在2005年再次重演,在镜头前,他们几乎没有穿过七匹狼品牌的休闲装。看到这样的场景,不知道七匹狼高层会不会问,自己是不是一开始就赞助错了对象?

  此外与2003年相比,这次七匹狼还选择了一个很不适当的赞助时机。2003年皇马巨星顶着欧洲冠军的光环来到中国,让疯狂的中国球迷着实兴奋不已。而2004-2005赛季的皇马,因三度换帅成绩下滑,在中国人气大跌,加上前后有曼联、巴塞罗那等球队来中国串场,更稀释了大家对皇马的关注热情。如此一来,七匹狼的赞助效应也大打折扣。

  失败的品牌营销案例二

  森马作为一个专门针对青年时尚群体的品牌,却曾因在腾讯网刊登了一则“我管不了全球变暖,但至少我好看”的休闲服装广告语,在互联网上激起了轩然大波。不 少年轻用户直接对其“我不管全球变暖,但至少我好看”的广告语进行炮轰,直接谴责森马集团缺乏基本商业道德以及企业社会责任感。

  随后,各种反讽森马的“×××,但至少我好看”体在网上流传,森马集团声誉一度降至最低点。

品牌营销人员策划营销实践不能一味挑战底线,只贪图短暂的眼球经济,只能自尝苦果。

  失败的品牌营销案例三

  在与法国汤姆逊结盟的一年后,TCL坐上了全球彩电业的第一把交椅。2005年其销售的2300万台彩电中,超过一半销往海外市场。为进一步扩大在全球的市场地位,提升在全球范围内的品牌影响力和国际化形象,TCL想到了世界杯营销。

  因为时间问题,TCL不可能去争赞助商的席位,于是退而求其次——选择参加2006年德国世界杯的顶级足球明星作为品牌形象代言人来代言产品。TCL看中的是夺标热门之一巴西队的主力前卫罗纳尔·迪尼奥。小罗凭借在欧洲顶级联赛和各种国际赛事中的出色表现,连续当选最近两届的“世界足球先生”,可谓如日中天的世界级球星。TCL认为这样的巨星才与自己全球化的形象相匹配,并不惜付出高达1000万欧元的代价“押宝”,折合人民币1.3亿元。此举堪称中国企业世界杯营销历史上的最大手笔。

  但人算不如天算。06年世界杯的结果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巴西队早早止步于八强,而小罗表现也大失水准,成为“最差11人”之一。对小罗所代言的产品而言,无疑也产生了一定程度上的负面影响。当然,TCL在这场“豪赌”中最大的失策,并不是事先有没有考虑小罗的表现,而是对世界杯营销缺乏系统的准备:

  首先,在TCL签约前,小罗已经代言了十几个产品,其中不乏耐克、百事可乐、联合利华这样的国际大牌企业,他作为球星的品牌价值被严重稀释,TCL选择在这种情况下凑热闹,未免有些不明智。

  其次,在TCL的相关传播中,我们看不出它要表达的品牌理念到底是什么,小罗、世界杯又与之有什么关联,感觉就像一次短期的产品促销秀,而没有整体的营销战略。如果TCL借助小罗仅仅是向全球大规模推广TCLB68平板电视系列新品,这难免让巨额的明星代言费的投入显得过于奢侈了——以每销售一台40英寸以上的液晶电视,提出1000元作为广告费用计,至少要卖13万台以上才能与这笔巨额广告支出相抵。但TCL2005年在国内市场上所有平板电视销量不足10万台。而且彩电产品的生命周期通常比较短,一旦所代言的产品进入衰退期,那就意味着小罗相应地失去了价值。

  在与法国汤姆逊结盟的一年后,TCL坐上了全球彩电业的第一把交椅。2005年其销售的2300万台彩电中,超过一半销往海外市场。为进一步扩大在全球的市场地位,提升在全球范围内的品牌影响力和国际化形象,TCL想到了世界杯营销。

  因为时间问题,TCL不可能去争赞助商的席位,于是退而求其次——选择参加2006年德国世界杯的顶级足球明星作为品牌形象代言人来代言产品。TCL看中的是夺标热门之一巴西队的主力前卫罗纳尔·迪尼奥。小罗凭借在欧洲顶级联赛和各种国际赛事中的出色表现,连续当选最近两届的“世界足球先生”,可谓如日中天的世界级球星。TCL认为这样的巨星才与自己全球化的形象相匹配,并不惜付出高达1000万欧元的代价“押宝”,折合人民币1.3亿元。此举堪称中国企业世界杯营销历史上的最大手笔。

  但人算不如天算。06年世界杯的结果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巴西队早早止步于八强,而小罗表现也大失水准,成为“最差11人”之一。对小罗所代言的产品而言,无疑也产生了一定程度上的负面影响。当然,TCL在这场“豪赌”中最大的失策,并不是事先有没有考虑小罗的表现,而是对世界杯营销缺乏系统的准备:

  首先,在TCL签约前,小罗已经代言了十几个产品,其中不乏耐克、百事可乐、联合利华这样的国际大牌企业,他作为球星的品牌价值被严重稀释,TCL选择在这种情况下凑热闹,未免有些不明智。

  其次,在TCL的相关传播中,我们看不出它要表达的品牌理念到底是什么,小罗、世界杯又与之有什么关联,感觉就像一次短期的产品促销秀,而没有整体的营销战略。如果TCL借助小罗仅仅是向全球大规模推广TCLB68平板电视系列新品,这难免让巨额的明星代言费的投入显得过于奢侈了——以每销售一台40英寸以上的液晶电视,提出1000元作为广告费用计,至少要卖13万台以上才能与这笔巨额广告支出相抵。但TCL2005年在国内市场上所有平板电视销量不足10万台。而且彩电产品的生命周期通常比较短,一旦所代言的产品进入衰退期,那就意味着小罗相应地失去了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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