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税率
营改增的出现让很多行业都为之松了一口气,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那么营改增后房屋租赁税率有什么变化呢?下面学习啦小编就为大家解开营改增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税率,希望能帮到你。
营改增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税率
一、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写字间等)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地方教育费2%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和第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二、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对房产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分别做以下优惠):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
2.营业税: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地方教育费2%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6.免征印花税。
营改增对房屋租赁影响
“我现在没有时间,租房子的事你还是找别人吧。”3月19日,烟台某房产中介公司经纪人赵亚丽接到一个租房咨询电话后,马上选择拒绝。开春后烟台的二手房交易市场逐渐回暖,相对于利润偏低的租房市场,她更愿意在二手房交易中“赚大钱”。而近来,房地产行业的营改增政策,也为她的营销提供了新口号:“税负或将增加,要买房的抓紧吧!”
“营改增政策落地后,二手房交易的营业税将改为增值税。增值税虽然是面向卖方收取,但税负增加推涨房价,最终还是购房者买单。”赵亚丽认为。
然而,这也许是仅仅为了营销而人为制造出来的紧张氛围。一位来自北京的财务分析师李红瑞认为,房地产行业营改增具体细则虽然没有出台,但国家已经明确提出降低税负是总体方向,并且从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税费改革历程来看,也是以减负为主。“市场参与者对二手房总税负的问题不需要过度担忧。”
增值税与营业税不同的税率,确实使得不少人有税负增加的担忧。目前房地产的营业税原则上按5%征收,但营改增后,业内估计二手房交易有可能按照税率11%的增值税征收。但在采访中,一位来自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认为,单纯根据税率高低比较税负额度大小,并不合理。“营业税跟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不同,以一套60万元买入、100万元卖出的二手房为例,营业税是按照100万的交易额征收,而增值税征收的部分是(100-60)40万元。因此,根据交易额前后不同,营业税跟增值税的高低各有不同,后者也极有可能比前者低。”
营改增后工程款税率
营增改后工程款增值税发票。其中,一般计税方法,开具税率为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选择简易办法计税,则只能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七)建筑服务。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4.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注: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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