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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项目融资管理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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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T模式的特点、项目运作流程及融资技巧

  一、BOT模式的特点

  BOT自进入投资领域后,很快就为投资国和东道国所认识和接受。实际上,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上一些国家,特别是亚洲一些国家或地区都采用BOT方式来吸引外资加快基础设施,改善本国的投资环境。BOT作为国际项目融资方式的创新模式,其特点如下:

  1、项目规模大,经营周期长。很多BOT投资项目一般都是由多国的十几家或几十家银行、金融机构组成银团贷款,再由一家或数家承包商组织实施。一方面,利用这种方式可以拓宽吸引外资的渠道,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并可带来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等等;另一方面,从与东道国政府协商谈判、进行可行性研究,到经营周期最终结束,时间跨度往往达数年、数十年甚至更长,因此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多种风险,如政策变动、贸易和金融市场变动等因素。

  2、投资难度大。每个BOT投资项目都各具特点,一般均无先例可循,对于承包商来说,他遇到的每一个 BOT项目都是一个新课题,都得从头开始研究,这无疑加大了投资的难度。再次,各方协作难度大。BOT投资项目的规模决定了参加方为数众多,它要求参加方都参与分担风险和管理。参加BOT投资项目的各方只有通力协作才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如期竣工。

  二、 BOT项目运作流程

  结合项目管理知识体系对项目生命周期的定义,从BOT项目产生到完成期间内,各个有规律变化发展的阶段构成了BOT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BOT项目的生命周期体现了项目产生到完成的内在规律性。

  不同的BOT项目虽然所经历的时间不同,但它所经历的阶段和在各个阶段所表现出的目的性特征是相同或类似的。根据生命周期理论及BOT项目的特征,BOT项目运作大致可划分为五个阶段。

  1、项目前期开发阶段

  该阶段从项目发起人提出项目直到组建项目公司,主要目的是为BOT项目建设准备条件,比如编制各项文件、确定项目法人和特许协议条款、确定项目资金来源等。BOT项目一般是由政府作为发起人,根据地区发展规划需要提出项目,也有由投资者根据市场需要向当地政府提出的。

  2、项目实施筹备阶段

  该阶段有很大一部分工作与项目前期开发阶段的工作重叠。该阶段组建项目公司直到项目开工,主要目的是完成项目公司组建、正式签订各项合同、办理建设手续等。该阶段的工作与传统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相类似,但是由于涉及项目公司组建的工作,带有明显的BOT模式特点,故单独划分出来,并命名为项目实施筹备阶段。

  3、项目建设实施阶段

  该阶段与一般项目的建设阶段相同,从项目开工直到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4、项目运营维护阶段

  该阶段从项目验收(或试运营)直到项目移交,是BOT项目生命周期中时间最长的阶段,这一阶段的长短视特许协议的规定而定。

  5、项目移交过渡阶段

  在运营维护阶段的后期,政府和项目公司会划定一段的过渡阶段。这样政府就能有时间适应项目运营,不至于移交后影响项目运营。在特许期届满并完成了移交工作后,BOT项目也就结束了。但是从项目生命周期的角度看,项目并没有完全结束。完成这些移交工作后,政府部门或投资者一般会进行项目评价,各自总结经验和启示,为一次参与BOT项目提供借鉴。

  三、BOT融资的操作技巧

  以BOT这种方式进行项目融资有时被认为是在推行私营化,但这种看法是有失偏颇的。因为除非项目的特许经营期基本上接近于其寿命,否则项目最终还是要归还给相应的政府机构并由它占有并运营一段时间的。因此,我们不妨把BOT看作是政府把一个公用事业项目的开发和经营权暂时移交给了私营企业或私营机构。换句话说,在BOT这种形式中项目任何一方对项目的所有权都是阶段性的。

  对政府来说,以BOT方式融资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减少项目对政府财政预算的影响,使政府能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仍能上马一些基建项目。政府可以集中资源,对那些不被投资者看好、但又对国家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项目进行投资;

  其次,把私营企业中的效率引入公用项目;

  另外,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吸引外国投资并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

  对于那些具有很强社会性的项目——如交通或能源项目,BOT是一种非常理想的融资方式。在这种融资方式中,通常是由项目东道国政府或它的某一机构与项目发起方或项目公司签署协议,把项目建设及运营的特许经营权移交给后者。但并不是所有的BOT都需要政府亲自出面。中国的沙角B电站是以BOT方式进行的一个项目,这个项目的特许权就是通过一家有政府背景的中国企业和在香港注册的合资公司之间的合作协议授予的。

  最后,如果项目专设公司是完全为了从政府那里拿到项目而设立的,而它又要承担相当的法律义务,那么政府就希望项目发起方对专设公司给予一定的担保和支持。站在政府的角度看,在运用BOT方式时项目经营公司必须确保以下事项:(1)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提供足够的服务;(2)达到有关的安全和环保标准;(3)对消费者和用户的收费是合理的;(4)经常对机器和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使它们能够正常工作并达到必要的安全要求。

  同样,项目发起方也希望政府能在某些情况下对项目给予照顾和扶持,譬如为项目提供必要的配套设施(公路、电力等)或保证项目的换汇需求等。它们也会尽可能地得到政府的某种许诺,保证政府方面不会做出违背协议或其它对项目不利的事。

  在BOT中,贷款银行同样是项目融资这台大戏的主角之一。特许协议对项目风险的分配起很大作用,政府和项目公司在就此协议进行协商时应该充分考虑到贷款银行对协议可能作出的反应。由于在BOT中东道国政府一般不直接同贷款银行发生联系,但它们双方又有着各自不同的利益,因此项目发起方应该充分考虑到它们之间的矛盾,做好它们的协调、沟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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