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创业板上市条件一般有哪些
创业板指交易所主板市场以外的另一个证券市场,其主要目的是为新兴公司提供集资途径,中小企业创业板上市要有什么条件?中小企业的创业板如何上市?一起来看看吧!
中小企业创业板的上市条件
中小板块上市的基本条件、程序与主板市场完全一致,中小企业板块是深交所主板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按照“两个不变”和“四个 独立”的要求,该板块在主板市场法律法规和发行上市标准的框架内,实行包括“运行独立、监察独立、代码独立、指数独立” 的相对独立 管理。中小企业板块主要安排主板市场拟发行上市企业中具有较好成长性和较高科技含量的、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的公司,持续经营 时间应当在 3 年以上,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 计算。发行人 3 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第一,独立性条件。
发行人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对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的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 立。发行人的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 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第二,规范运行条件。
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理会、独立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制度,机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 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激起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 和责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任职资格。
第三,财务会计条件。
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具体各项财务指标应达到以下要求:3 个会计年度净 利润均达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3 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名币 5000 万元;或者 3 个会计年 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名币 3 亿元;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 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 20%;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成果对 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的上市条件
新三板挂牌企业选择标准
一、协会基本条件
(一) 存续满两年;
(二) 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 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
(四) 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五) 取得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拟挂牌时再取得);
(六) 其他重大事项。
二、行业导向
重点推荐: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特别是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航空航天、海洋、先进制造、高技术服务等领域的企业,以及其他领域中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成长性强的企业。
限制推荐:纺织、服装;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供应等公用事业;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土木工程建筑;交通运输;酒类、食品、饮料;金融;一般性服务业;国家产业政策明确抑制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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