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惩制度范文
事实证明,公司制定员工奖罚制度,能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这其实也是员工管理技巧之一。以下学习啦小编整理的一些公司奖惩制度范文,仅供各位参考借鉴。
公司奖惩制度范文篇一
一、 目的与适用范围
1.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优良工作表现之奖励,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惩罚有所遵循依据,特拟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服务于本公司的所属员工(包括试用员工与正式员工)及约聘人员均适用之。 3.特别说明:所有员工罚款全部用于员工奖励或员工活动。 二、 实施原则与种类
1.员工之应审视“当事人之动机、影响程度、平日表现及事后态度”等酌情议处。 2.同一考核年限内功过得以相互抵销。 3.员工奖惩种类:
3.1奖惩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
嘉奖:嘉奖一次,奖励20元 记小功:记小功一次,奖励60元 记大功:记大功一次,奖励180元
3.2惩罚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小过、大过、开除留厂查看、开除等六种。
口头警告:三次口头警告为一次书面警告 书面警告:警告一次,罚款20元 记小过:记小过一次,罚款50元 记大过:记大过一次,罚款100元 开除留厂查看 开除:依劳动法规办理
3.3一大功等于三小功等于九嘉奖,一大过等于二小过等于四警告。
第三节 奖惩细则
1.同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记嘉奖:奖金20元
(1)凡品性端正、遵守纪律、服从领导,堪为楷模者。 (2)热心助人,与同事互助合作者。
(3)服务勤劳努力,本职成绩优良者。
(4)自动为公司服务,发扬或争取公司声誉,有具体成绩者。
(5)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 减免公物损失或见义勇为救助急难者。
(6)爱护公物与设备,或抢修工程有优良表现者。
(7)维护工厂安全卫生有特殊贡献者。
(8)其它有益于公司之事绩者。
2.同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予以记小功。奖金60元
(1)对于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纳确具成效者。
(2)对执行重要工作或紧急案件,依限圆满完成者。
(3)协助同仁达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才能卓越,主办业务、生产技术之改善与推展具显著绩效者。
(5)举发、设法防止违规作弊或危及公司利益之事情, 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6)其它有益于公司之事绩,并具有显著绩效者。 3.同仁有下列情行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奖金180元
(1)维护公司重大安全、利益或避免重大损失, 确有实际功绩者。 (2)办理临时重大案件成绩特优者。
(3)对经营管理、生产技术、设备改造、业务开拓或研究开发有具体 成效,贡献卓越者。
(4)遇紧急事故能奋勇救护同仁 ,或避免公司遭受严重损害者。
(5)举发违规舞弊或危及公司利益之事情或设法防止,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害者。
(6)其它重大功绩,影响卓著者。
4.同仁有下列情行之一¸予记警告(情节较轻者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者给予书面警告):
(1)进入厂区未依公司规定佩戴工作证者。(2)工作疏忽,导致工作质量低劣、不良或错误,情节较轻者。 (3)损害或浪费物料或费用,情节较轻者。 (4)对所保管使用之械具设备,预防保养不良者。 (5)未经许可擅用他人工具设备或擅阅他人经营文件者。 (6)未按规定制度办理有关用车手续者。 (7)品行不良¸言语失检者。 (8)乱丢垃圾,随地吐痰、倒水,妨碍安宁或环境卫生美观者。 (9)不注意个人卫生者。 (10)浪费公司粮食者。(11)其它妨害公司利益,情节较轻者。
5.同仁有下列情行之一,予以记小过,罚款50元:
(1)工作疏忽¸导致工作质量低劣不良或错误,情节较重者。 (2)对交待任务,无正当理由而未能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3) 因疏忽致机械设备、物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4) 工作时间内饮酒或酒后进工场。 (5)工作时间内睡觉。(6)进入异性宿舍。(执行公务除外) (7)浪费水电,不关水龙头。 (8)包庇同事或部属舞弊而不报者。 (9)在非吸烟区吸烟。(10)对主管不满,不按规定陈述己见,而用他法任意谩骂攻击者。 (12)威协侮辱同事、诽谤他人或妨害他人工作者。 (13)违反公共秩序,插队。(14)未办理相关用车手续,擅动公司车辆。 (15)其它损害公司利益,情节较严重者。
6.同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过:罚款100元
(1)怠忽职责致使公司蒙受损害或财物资源浪费,情节严重者。 (2)违背作业程序或安全规定,造成公司损失严重者。 (3)泄漏事务上机密,或遗失经营之重要文件、机具对象者。 (4)故意损毁公物或浪费公物者。(5)扰乱工作秩序,或妨害他人工作,情节较严重者。 (6)在工作场所制造私物有具体物证者。 (7)品行不良,行为失检屡劝不改者。 (8)匿名诬告他人,经查属实者。(9)散播谣言、拨弄是非致影响同仁士气,破坏团结者。 (10)态度傲慢、不服从主管合理指挥或工作不力,情节严重者。 (11)虚报、伪造、更改记录者。(12)在工作时间内,未善尽职责或擅离职守者。 (13)其它损害公司利益,情节较严重者。
7.同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予以开除处分: (1)年度内记大过二次,而功过未能抵销者。 (2)虚伪意思表示,使公司受损害者。(3)对于雇主、雇主家属、雇主代理人或其它共同工作之劳工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4)受有期徒刑以上处罚之确定者。 (5)违反工作规则,情节较重者。 (6)打人或打架者。
(7)喝酒闹事、赌博、恐吓他人,情节严重者。 (8)未经许可,擅自销毁公文或故意损坏公文者。
(9)无故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或一个月旷工三次或以上者。
(10)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其它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雇主技术上、营业上之秘密者(且由公司作价赔偿)。
(11)对公司调派之工作,无故拒绝接受者。 (12)擅自在外参加与公司业务无关之事业者。
(13)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或品行不良,影响公司声誉重大者。 (14)营私舞弊或挪用公款,造成公司重大损害者。 (15)偷窃盗用同仁或公司财物,经查属实者。 (16)私藏凶器、违禁品者。 (17)煽动怠工、罢工有具体事实者。
(18)代人刷(打)卡,或委托他人代为刷(打)卡,经查属实者 (19)有危及公司之管理方针者。 (20)转借厂证他人使用。
(21)未经许可,擅自带厂外人员进入公司厂区或宿舍。 (22)其它损害公司利益或国家法律规范,情节重大者。
8.开除留厂察看并处罚款100元。
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符合奖惩条例应开除者,若因其工作特殊或考虑其平常表现较好可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节 奖惩的提报与核定
1.奖惩提报以核定权限为原则,不得跨部门或越级提报。但行政部可依实际情况提报,不受以下限制。
2.奖惩提报应填写“员工奖惩申请单”(如附件6.1),经单位内部签核后,转送行政部审核意见后¸再依核定权限呈核。
3.核定权限:
第五节 奖金的发放及罚款的扣除
1.奖惩标准
2.奖金的发放,由行政部提供给财务部直接汇入当月薪资中。
3.罚金的执行,由行政部提供给财务部由当月薪资中扣除。
4.各类奖惩之公告由行政部执行。
公司奖惩制度范文篇二
公司奖惩制度
第一节总则
1、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国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在奖励上要针对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大小,而采用不同的形式奖励;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员工,要给予严肃处罚。
第二节奖励
第一条、 奖励范围: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a) 对技术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进,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时;
b) 预防灾害或救灾有功时;
c) 为国家、社会立功,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d) 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e) 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f) 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异者;
g) 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h) 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i) 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j) 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k) 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l)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m) 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n) 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o) 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p) 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第二条、 奖励项目:
公司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包括:
a) 年度专业成就奖:以公司内各个系统的工作环节为基础,每年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在每个业务系统内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和体系由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定,奖项设为公司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创新奖、优秀团队奖等等;
b) 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每年组织评选相应奖项;
c) 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 奖励方式:
公司为员工提供丰富灵活的奖励方式:
a) 通报表扬:由公司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b) 即时奖金;
c) 奖励性假期:除员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d) 奖励性旅游;
e) 参加外部培训;
f) 出国考察。
第四条、获奖程序:
员工受奖应由部门主管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提供意见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人力资源部发布奖励通知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员工档案。 公司内统一设立的奖励,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同意推荐,经总经理核实,在公司内公布奖项。
第三节惩罚
对于违反公司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等进行惩罚。
第一条、惩罚种类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取消奖金。
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降职和辞退。
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条、处罚细则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同时处以经济处罚。
1) 迟到、早退、外出不登记,不着工装,不戴工牌者。
2) 不能及时、认真清扫自己的卫生区,办公区内(桌面、地面)凌乱,不整洁者。
3) 在办公区内、公司门口、走廊抽烟、扔烟蒂、扔废纸等垃圾者。
4) 桌面摆放零食,上班期间吃零食者。
5) 发物料人员不能及时清除办公区内包装物。
6) 接听电话不礼貌,使用不规范用语,影响公司形象者。
7) 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8) 说脏话、粗话者。
9)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10) 在办公区内打闹,大声喧哗者。
11) 参会人员迟到者。
12) 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13) 在食堂就餐,浪费食物,乱倒饭菜者。
14) 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下班后所辖区域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电源未切断者。
2、 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15) 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16) 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17) 工作时间内手机关机,无法取得联络者。
18) 非工作要求午餐饮酒者。
19) 工作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网站、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20) 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时间半小时以上者。
21) 纪律松散,当月内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
22) 未经批准擅自串岗怠慢工作者。
23)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24) 无正当理由,培训旷课者。
25) 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及时办理,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26) 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7) 私自移动消防设施,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8) 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3、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记过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29) 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报告公司者。
30) 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者。
31) 管理不力,对下属放任自流者。
32)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的违纪行为者。
33) 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中伤他人、损害团结、互相谩骂吵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34) 不认真执行公司规定,推卸责任,刁难顾客,使矛盾上升造成顾客不满或投诉,产生恶劣影响者。
35) 工作时间酗酒者。
36)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37) 培训无故旷考者。
38)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39) 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降职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40) 泄露公司秘密事项,但对公司利益未造成损害、情节较轻者。
41) 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2) 违反部门工作流程,给工作造成损失,且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
43) 对下属正常申诉做出阻挠或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4) 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45) 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提供虚假病历者。
46)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7) 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受到损害者。
48)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00—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49) 私自将客人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归己有,价值在200元以下者。
50) 年度内累计记过二次者。
5、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辞退的行政处罚,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1)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妨害团体秩序者。
52)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53) 工作不负责,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54) 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财物或者有贪污盗窃行为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5) 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6) 利用工作之便和业务关系请客、送礼、行贿、受贿为个人谋取好处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7) 工作时间聚众打牌、玩麻将者。
58) 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者。
59) 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60) 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61) 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62) 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拘留、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者。
63) 虚报个人申诉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者。
64) 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发表言论或进行与本公司无关的业务活动者。
65) 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公司机密,并向外界泄露、宣示、收受好处者。
66) 违抗命令,擅离职守,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者。
67) 擅自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单据、合同者。
68) 无故旷工四天以上(含四天),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指令者。
69) 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70) 为谋私利,利用公职权力或工作时间为其他公司工作,从事第二职业者。
71) 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7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73) 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4) 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75) 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76) 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7) 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78) 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第三条、处罚程序
对员工处分一般情况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经人力资源部调查审核通过,上报总经理决定后执行。
员工受到惩罚处分时,由人力资源部出具书面惩罚通知,并在公司内公示,同时记过以上的处罚记入本人档案,受到开除处分时,人力资源部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条、处罚申诉
给予员工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应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公司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慎重决定。
在批准职工处分以后,如果被处分者不服,可以越级申诉,但在公司未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按原决定执行。
第四节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由国畜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凡有与国家法令、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