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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加盟协议书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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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盟,是新经济时代最受欢迎的一种经营方式,是快速发展的捷径。为了保持和商家良好关系,在加盟项目前应该制定好一份有利有效的协议。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门店加盟协议书范文3篇,就随学习啦小编一起去看看吧,希望您能满意,谢谢。

  门店加盟协议书范文一:

  甲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为了能更好的利用超市商圈,开拓三星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及三星原厂配件、三星指定配件等市场,创造双方良好的经济效益,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为哈尔滨家乐福超市供应商,享有在家乐福卖场内三星等产品销售权,乙方为甲方哈市家乐福( 内场店)指定加盟商,乙方在家乐福指定的区域内按照甲方的要求经营甲方的店面及产品。

  (二)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义务:

  1) 甲方提供首次店面装修(包括门头、展柜,店内装饰等),后续产生维修或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甲方为乙方提供产品和经营信息。

  3) 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不得为伪劣产品。

  4) 甲方有责任提供给乙方现场陈列指导。

  5) 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专业设计及活动方案(但是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主承担)。

  6) 甲方可提供乙方从业人员产品知识培训(因应乙方要求,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7) 在经营过程中,因甲方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引起的顾客投诉由甲方负责处理(如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问题不在甲方负责范围内),其它因素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8) 甲方负责乙方在家乐福进货的录入及货款的结算。

  9) 甲方为乙方提供家乐福店面结款平台信息,由乙方自主负责店面的账务管理。

  10) 甲方在家乐福回款到账后,三个工作日内(不包括国家法定假日)将回款付给乙方。

  2. 甲方权利:

  1) 门面的再次装修时,乙方不得擅自更改装修内容,形象必须符合甲方要求。

  2) 报告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其真实的各种经营数据,要求乙方填写的各项管理报表。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必要时配合甲方维护甲方产品在家乐福的品牌形象,乙方的各种经营活动不得损坏甲方的品牌形象。

  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销售非甲方产品的时,必须按照家乐福规章制度及本协议要求做。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5)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不得出售非甲方经营品牌外的其他竞争品牌产品。

  6)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整体规划格局摆放产品。

  7)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促销员工服统一,甲方出工服款式,乙方可以选择自行采购或者在甲方处购买。

  (三)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的权利:

  1) 乙方享有甲方的产品销售权、品牌使用权、荣誉共享权及5S服务使用权。

  2) 乙方拥有对该店的自主经营权.

  3) 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给予经营指导、管理与支持。

  4) 甲方授权乙方加盟店,必须无偿为乙方提供甲方公司相应的管理资料,如人员培训、专卖店日常管理制度及公司各种(荣誉证书)及产业的信息资料。

  2. 乙方的义务:

  1) 营业秘密规定:甲、乙双方都应视公司对方的经营情况,包括零售额,促销广告计划视为商业秘密,不得泄露。

  2) 统一零售价:乙方应完全按甲方要求,采取统一零售标价。

  3) 工作报告:乙方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经营的实际情况,及时准确提供各种管理报表,以及市场的相关信息反馈。

  4) 乙方有义务维护和保养店面形象及设施。

  5) 乙方自行维护店面与家乐福关系,由乙方与家乐福沟通解决出现问题,相关责任及损失自行承担。

  (四) 店面货物交接

  1.

  2. 店内现有三星原厂及副厂备件全部由乙方接收。 店内办公用品,如乙方需要可按甲方购买价转让。

  (五) 财务会计事项:

  1. 由于电子产品的特殊性,以及为降低产品运营成本,乙方向甲方订货,须遵守“款到发货”原则。货物当场检验,收货视为无问题产品,货物运输及运输费用由( 乙 )方承担。售后服务按三星厂家及三包法执行。特殊情况须加急发货的,由乙方凭汇单传真甲方确认,并在甲方有权签字人确认下可提前发货。

  2. 乙方须完全履行协议中的付款条例,保证甲方的财务运作,及双方的良好商誉,在乙方的加盟店,乙方享有自主进行独立的财务核算,自负盈亏。

  (六) 甲乙双方的货款结算:

  1. 乙方通过销售甲方产品后需要跟家乐福结款,乙方应在与家乐福核对无误后按照甲方要求提供销售货物明细。由甲方开具与家乐福结款所用的增值税发票提供给家乐福,确保乙方与家乐福结款无问题。

  2. 乙方通过销售非甲方产品后需要跟家乐福结款,乙方应在与家乐福核对无误后向甲方提供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确认无误后,由甲方开具与家乐福结款所用的增值税发票提供给家乐福,确保乙方与家乐福结款无问题。

  3. 如果因为乙方问题导致家乐福冻结甲方货款,造成家乐福给甲方回款不及时,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4. 如果因乙方提供家乐福结款所需的材料不及时不完整,导致家乐福不能及时给甲方回款,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5. 备注:因为甲方属于乙方与家乐福的交易平台,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按国家税法规定缴纳各项税金,如甲方代扣代缴,乙方应及时支付甲方代扣代缴税金及费用,以现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最新规定执行。如乙方不及时支付税金,货款及费用,甲方有权从家乐福回款中直接扣除。

  (七) 债权、债务让渡:

  甲、乙一方因经营不善,导致公司倒闭或公司法人代表更换,均应书面通知对方,以便双方协商协议是否继续履行,或合作方转让。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八) 保证金:

  为保证甲方商品的信誉,品牌之声誉,监督乙方在该店面的经营不得有损害甲方商誉行为,乙方与甲方合作为加盟时,须付保证金(贰万)元人民币给甲方(以甲方的正式收据为准,合作期满,甲方把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中途如有违约行为(包含但不限于本协议及家乐福规章制度中义务及责任),根据违约责任大小,甲方有权扣下保证金,如果情节严重可以追加乙方在家乐福的货款,甚至继续追加必要的法律责任。

  (九) 加盟金:

  为保证公司不断致力品牌的维护,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制定相应的市场销售策略及甲方在店面上投入的装修和5S服务等无形资产,乙方在加入甲方加盟店时,须交加盟金(叁万)元人民币,店内装修归乙方使用,以保证甲方利益。

  (十)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若有任何一方违约(包含但不限于本协议及家乐福规章制度中义务及责任),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并用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对方。

  2. 乙方若违反甲方销售原则,如倾销甲方产品或向第三方进与甲方有争议的竞争产品或自行购进质量不合格产品,在超出规定时间仍未支付该付甲方款项的,上述任一问题成立均视为严重违约本协议的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保留追究相应的责任、索赔,甚至必要的法律讼诉。

  (十一) 协议的有效期,续签、及终止

  1. 本协议的有效期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 协议期满后,乙方在无违反协议的情况下,依公司新的协议标准,同等情况下,有权优先续约,新的加盟协议及条款依该公司届时执行条款。

  3. 任何一方终止协议,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因家乐福原因造成甲乙双方不能继续合作的,风险责任双方共担。

  4. 协议期满后,协议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应理清相应的帐务手续,及相关约定事宜,并签订协议终止备忘,如协议期间,任一方违反协议的,视违反情况按上述协议内容执行。 (十二) 法律及讼诉:

  1.

  2. 本协议所有附件均构成本协议的主要部分; 双方因履行协议所发生的一切协议本身的争议 ,应本着友好的原则解决;

  3. 若协商不一致,双方可就争议事项向哈尔滨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 乙方 :

  签署(盖章): 签署(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职位: 职位:

  时间: 时间: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门店加盟协议书范文二:

  (下称甲方)

  (下称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加盟经营甲方“tongtong”服饰系列产品事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管理制度,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门店地址

  1、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管理方式,在甲方授权的省市县/区,以零售方式经营“tongtong”服饰系列产品,在货物的销售过程中严格使用甲方的IPOS管理系统,乙方承诺不跨地区经营。

  2、乙方的店铺地址为方负责办理店铺营业所需相关文件。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店地址。但在授权期限内,若因租约终止致该店无法继续经营,乙方应于协议期限前,提前二个月另寻店铺,经甲方认可后重新装修继续经营。

  二、保证金及管理费的约定

  1方须向甲方交纳保证金¥20000 元(大写:贰万元整 ),保证金不抵扣货款。协议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后一个月内,由甲方检查乙方无违反品牌经营规定的行为及全部拆除甲方品牌标识、改变店内装修(如:墙纸、灯饰等)。若乙方无上述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甲方将在60日内无息退还乙方所交全部保证金。

  2、协议期内,若乙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条款,导致协议解除或终止,乙方同意甲方没收保证金。若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大于保证金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3),同时乙方应购买甲方mba系统,费用为¥1000元整(大写:壹仟元)。

  三、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年月日止。

  2、乙方如需续约,应在协议期满前六十日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若乙方达成年度营业目标的90%以上,并无严重违反协议的行为,甲方应予续约。

  3、双方如同意续约,应在协议期满前三十日完成协议签订。

  四、店面装修

  1、为维护“tongtong”品牌形象,乙方店面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进行装修、装饰。

  2、乙方店面装修材料如:灯具、墙纸、地胶、模特、衣、裤夹等公司统一提供,详细见附件一《装修,装饰材料表》,装修过程中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支付。

  乙方在协议期内的经营宣传过程中,如能介绍发展其它区域加盟店面,每成功增加1家加盟店面,奖励10000元货品。

  3、乙方新租店面装修补贴:甲方按照乙方实用经营面积给予装修补贴,县级以上门店的补贴标准为人民币500元/平方,乡镇门店的补贴标准为人民币200元/平方,补贴费用分三年按照50%、30%及20%的标准支付。首年补贴在乙方装修完成后2个月支付,第二、三年在乙方经营年度的年终支付,若双方协议提前终止,无论何种原因,甲方均可不予支付。

  4、甲方按本协议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手册以及其它相关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及时归还甲方。

  五、店面转让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特许经营权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

  2、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将该特许经营权转让第三方,第三方需经甲方考察评估,符合甲方加盟要求,甲方书面同意后方为有效转让行为。

  3、甲方同意乙方之转让行为时,乙方须与甲方办理协议终止手续,并结清和甲方的所有债权债务,乙方可退回保证金,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收取保证金等费用。

  4、上述双方同意转让及协商解除本协议,并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的先决条件是第三方与甲方签订协议并交纳相应的保证金、管理费等。

  六、货品管理

  1、货品交付

  1.1甲方保证乙方所订产品一律按5.5折供货。根据双方确认,乙方本协议年度营业目标为人民币 元,年度协议结束核算时,若达成目标的86%以下按照本协议价格5.5折结算,达成年度目标的86%-99%,按照协议价格5.3折结算,达成100%及以上按照协议价格5.2折结算。

  1.2双方同意采用每周采购交货,实行款到发货原则,乙方所有货款需提前一个工作日汇进甲方指定账户。

  1.3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自行提货或委托甲方代托运货品,货品自提和托运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换货约定

  2.1 饰品、特卖品、活动辅助品、乙方单独补货货品不享受甲方换货政策支持;

  2.2乙方加盟甲方从开业之日起,在保证库存在合理范畴内可享受甲方100%换货货品支持政策

  2.3 同款裤子最低需要三个连续码才与换货;

  2.4 所换货品时乙方必须保证原产品清洁,附件齐全,无异味,不得影响二次销售。

  2.5换货条件:换货只限于季节内货品,季节内货品100%换货,特卖品,活动辅助品,饰品不予换货。

  2.6 双方同意在贵州省兴义市盘江路black店或甲方兴义仓库进行换货。

  3、配货约定

  3.1乙方必须每周定时按基本配货量上货一次,(如遇间隔上货的,甲方应提前两周告知乙方)有效保证店内货品及款式充足。(基本配货量见附件二)

  3.2 如对基本配货量有增减要求,乙方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同意仍按基本配货量配货,乙方同意仍按基本配货量付款收货。

  4、收货异常处理约定

  如乙方收货后发现货品有不良或数量异常等,乙方应在收到货品3天内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仓库在三个工作日进行反馈处理。

  七、协议的终止、解除

  1、协议期满在双方无意继续合作或协议期内因乙方原因单方终止经营。

  2、协议生效日起60天内,乙方店面仍未正常营业的,甲方有权终止和解除协议。

  3、乙方违反使用mba管理系统的约定,在一个营业年度被甲方发现三次的。

  4、乙方上个营业年度完成营业目标低于85%,并本营业年度连续两个季度不能达成季度目标(见附件三)的70%,甲方可单方终止协议;连续两年不能达成年度目标80%的,将不予续约。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在本协议约定店面内经营其他品牌服饰或其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商品,若乙方违约销售,被甲方每发现一次,乙方同意支付违约金2000元,出现三次以上违约销售行为的,甲方可单方终止本协议,并没收保证金。

  2、乙方出现本协议第七条第三款约定情形,而致本协议解除的,乙方同意甲方没收本协议保证金。

  3、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逾期付款上货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同意支付支付违约金2000元,发生三次的,甲方可单方终止本协议,并没收本协议保证金。

  4、其他任何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协议提前解除、终止或致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同意终止协议履行,乙方同意甲方没收本协议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九、争议解决

  1、任何涉及双方经济往来的事项都需以甲方盖章的书面正本文件为准,任何口头及个人约定都将被视为无效。

  2、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协议效力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签署后,取代一切之前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及口头约定。

  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形成补充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4、 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5、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仔细审阅过本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合 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本协议附件:

  1、装修,装饰材料表

  2、基本配货量

  3、季度目标表

  双方签章: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

  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 电话:

  门店加盟协议书范文三:

  协议编号:金盟字003号

  特许人:

  地址:

  法人代表: 职务:执行董事

  电话: 传真:

  受许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前言:

  1. 乙方认可甲方是“XXX”商号、“XXX牌”商标、知识产权及相关的经营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 甲乙双方均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权利能力的自然人,能独立承担责任、履行义务、享有权利。

  3.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下,经认真探讨,协商一致,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甲方将“XXX”特许加盟店的特许经营权直接许可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特许授权

  1. 甲方授权乙方开设在 省 市 路 号的店铺成为“XXX”特许加盟店,并颁发授权乙方特许加盟店使用甲方商标、商号的授权书,专门销售甲方提供的商品。

  2. 根据甲方的《“XXX”(特许经营)特许加盟管理办法》规定,乙方的“XXX”特许加盟店属于 类特许加盟店。

  3. 乙方应在被授权经营地,从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持续经营“XXX”特许加盟店。

  4. 甲方将特许经营权以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没有权利再自行向任何第三方转让特许权。

  二、经营方式

  1. 乙方必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90天内,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义在当地工商局、税务局办理相关的工商税务登记手续,自筹资金设立“XXX”特许加盟店。如乙方在这个期限前未能办理好所有的经营证照,甲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在乙方的特许加盟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费用,特许加盟费及特许加盟保证金的余款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2. 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负责一切投资、经营管理费用,依法纳税、自负盈亏,即乙方合法享有该特许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3. 乙方在经营期间只能经营由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不能经营或代理其它任何商品。但乙方有权提供当地的市场信息供甲方参考,以便甲方能提供更为适销的商品。

  4. 乙方在经营“XXX”特许加盟店时必须完全按照甲方所制定的《XXX产品价格管理办法》(附件)销售甲方提供的商品,不得擅自更改。如对价格体系有异议的,可向甲方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扣除一定的保证金作为处罚并追究责任。

  三、特许经营的商品及价格

  1.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分为主打、常规、非常规产品三类:

  A.主打产品由甲方决定,品种及数量视乙方特许加盟店的面积而定,乙方必须无条件陈列和销售;

  B.常规产品由甲乙双方协商选择陈列和销售;

  C.非常规产品由乙方自行选择;

  2. 乙方只能经营由甲方提供的产品,不允许销售其它渠道供应的产品。

  3. 乙方的进货价格:甲方以“ 价格”向乙方供应商品(甲方确保此价格在甲方价格体系中属最优惠价格),具体各品种产品的特许加盟商结算价格详见附件。

  4. 乙方的销售价格: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XXX产品价目表》(包括零售价、批发价)所规定的产品价格标示并销售;XXX友会会员、大宗购货客户等特殊优惠办法必须按照甲方《XXX产品价格管理办法》执行,除此之外不得将甲方的产品以直接折价或变相折价方式进行销售。

  5. 乙方如因市场供求情况变化或其它原因,需要对经营的“XXX牌”产品以《价格管理办法》以外的价格销售或进行其它特价促销活动,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获得甲方同意后执行。

  6. 以上所提甲方所制定的《XXX产品价目表》、《XXX产品价格管理办法》详见附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新的《XXX产品价目表》和《XXX产品价格管理办法》,甲方应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送递乙方,乙方在收到新文件后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开始执行。

  四、特许加盟费、保证金及甲方的经营指导、管理费用

  1. 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以现金或汇款形式向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支付特许经营特许加盟费人民币万元;特许加盟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合计人民币 万元。本协议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特许加盟金及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规定乙方支付的特许加盟金是乙方获得本协议项下的甲方特许经营授权许可之费用,该特许加盟金从乙方支付给甲方之日起不再返还。

  3. 如乙方在本协议期内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在本协议期满解除之日起15天内,甲方须一次性把特许加盟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4. 甲方每月收取乙方的营运指导管理费用为人民币元。乙方在本协议期内,每个月的15-20日,以现金或汇款形式向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缴交费用。逾期没有支付的费用,甲方将在乙方的特许加盟保证金内扣除。若乙方的特许加盟保证金扣除完毕,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五、甲方的义务

  1. 甲方提供合格的产品,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2. 甲方提供的产品在产品保质期内如出现非乙方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3. 提供乙方成立“XXX”特许加盟店时需由加盟方即甲方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4. 甲方需向乙方人员提供相关的专业培训(包括店务管理、财务管理、店铺陈列、知识等)。

  5. 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营业用具、器材的清单。

  6. 甲方不得在以乙方特许加盟店为中心,方圆1公里范围内开设其它“XXX”直营特许店或特许加盟店。

  六、甲方的权利

  1.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进行价格调整,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并执行。

  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财务报表、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3. 在协议履行期间,如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的损坏,甲方有权视情况在协议特许加盟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处罚,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 乙方如根本违反本协议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不按约定支付货款或其它款项或严重影响“XXX”特许店的形象,多次违反章程而不听劝阻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取消乙方的特许加盟经营资格。

  5. 甲方有权力组织乙方参与由甲方统一安排的广告、促销活动。

  七、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应符合特许加盟店正常经营所必须的条件和要求,接受甲方的特许经营管理。

  2. 乙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条款及时向甲方给付货款及其它款项。

  3.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特许示范店实例、店铺效果图以及招牌(商标)设计图则(含字体及色标等)自行制作特许加盟店的修施工图则、修效果图,交甲方确认后自行负责修,并承担所有的费用。

  4.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必要的营业用具、器材清单,并参照甲方的特许示范店的器材实物,自行出资采购,由甲方查验后使用。

  5. 乙方应自行办理当地与经营相关的各种工商与税务手续,确保特许加盟店的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证照的合法性与完整性,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依法纳税,特许加盟店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6. 乙方只能按甲方规定的统一价格系统(即《XXX产品价格管理办法》)销售由甲方提供的商品,不得经营其它任何产品。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产品价格,需向甲方书面申请,并得到甲方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7. 甲方提供的商品经验收后,乙方应妥善保管,并负责验收后商品的完全防护及所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

  8. 乙方必须参与由甲方规定的促销活动。

  9. 乙方在从事特许加盟店经营活动时,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有关特许加盟经营方面的信息,包括:乙方的进货价格、甲方对乙方的市场支持及奖励办法、双方权利和义务、营业利润、客户情况、市场占有等信息。

  10.乙方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所拥有的权益或有关产品及经营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等,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1.乙方需在每月 日向甲方抄送当月的《月销售汇总表》及《月产品库存表》,以便甲方对乙方进行必要的经营指导。

  1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条款,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乙方特许加盟店经营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报甲方后执行。

  八、乙方的权利

  1. 乙方拥有其所开设特许加盟店的所有权。

  2. 乙方有权拥有所特许加盟的特许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应得权益。

  3.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要求向甲方订购甲方经营的商品,并在协议约定之地址开展经营业务,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4. 乙方有权自主招聘特许加盟店的人员、负责财务监督管理及业务拓展工作。

  5. 乙方有权对因甲方的原因而影响特许加盟店的正常经营的行为进行投诉,并有权要求甲方及时给予答复。

  6. 乙方有权参加由甲方举办的所有特许加盟商会议和活动。

  九、进货结算及配送

  (一)货款结算方式:

  原则上采取即结方式。

  (二)配送程序及方式:

  1. 乙方申请进货应提前以书面订单的形式递交或传真给甲方。如出现缺货的情况,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订单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

  2. 甲方收到乙方进货订单后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产品订货价格清单。

  3. 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价格清单后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确认产品及货款明细,否则该订单被视为无效。

  4. 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负责在3-7个工作日内配送上门(上门地点指本协议约定的特许加盟店所在地址),具体时间双方协商。如乙方急需取货的,可由乙方自行向甲方提货。

  5. 乙方收货时需由指定的收货人(指定的收货人名单及签字式样后附)签字或盖章,自留一联后交回甲方。

  6. 乙方收货时如发现货品破损或短缺,如由甲方配送上门的,乙方应会同甲方配送人员当场查证,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由甲方负责更换或补足破损、短缺的货品。

  十、退换货条款

  乙方对发生质量变异或其它问题的产品可提出退换货申请,甲方按以下原则处理:

  1.对于乙方在收货后一个月内发现产品出现非人为因素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换货申请并同时向甲方提交有问题的产品样品。甲方在收到样品后5个工作日内对样品进行鉴定工作,经甲方鉴定确认属实的,甲方无条件回收,退、换货的运费由甲方负责。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当出现以上情况或其它原因造成产品不适合继续销售的,无论是否适用以上退换货条款及在双方完成退换货手续前,乙方均应自行撤架并停止销售。如乙方继续销售质量变异产品或已过产品保质期的产品,甲方有权无条件没收,产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的特许加盟保证金内扣除。如因此而影响甲方的形象,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十一、促销管理

  1.甲方每年进行以下四次统一的促销活动,乙方必须参加,并须配合甲方的宣传工作:

  A、 农历春节促销;

  B、 “五一”劳动节促销;

  C、 中秋或国庆促销;

  D、 视每年不同市场情况而定,或结合政府大型活动而进行的,不同时间、机动的促销。

  2.除以上四种统一促销外,其余甲方组织进行的促销活动,乙方可自由选择参加。

  3.对促销活动中规定的销售折扣或其它买赠优惠,由甲方制定乙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活动中使用的促销用品、赠品,甲方给予乙方适当支持。

  4.乙方参与的由甲方组织的每次促销活动,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活动宣传海报或宣传单张。

  十二、奖励方案

  十三、乙方“XXX”特许加盟店的开业及结业

  1.乙方“XXX”特许加盟店的开业必须在办理完毕有关经营证照,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店铺的修及产品的陈列布置工作,并完成店员的招聘及培训工作,在甲方检验同意后,方可正式开业。开业时间不一定与本协议生效的时间一致。

  2.乙方“XXX”特许加盟店的结业:在本协议期满后,如双方不再续签,乙方必须在本协议期满日自行结束营业,并在当地的相关部门办理结业手续。甲方在期满日向乙方收回所有有关授权特许加盟的商标、商号、招牌及其它有关物品。

  十四、承诺及保密条款

  1.甲方对“XXX”的商号、“XXX牌”的商标、CIS系统等所有经营技术等资产拥有所有权,乙方无权作任何处置。

  2.在本协议期内,甲乙双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对方的商业秘密,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之特许形象及利益的行为。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其向乙方提供的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管理经验、商品价格体系等有形、无形的资产,乙方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的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者泄露。如有泄密造成损失和侵权行为,甲方具有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十五、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期内,甲乙双方不得违反协议规定的条款,否则视为违约。

  2.在本协议期内,除遇有不可抗力的因素及政策性问题,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需承担因违约而造成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刻停止违约行为,并有权解除协议和保留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

  3、如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及政策性问题使本协议无法执行,不视为违约,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十六、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甲乙双方的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七、协议终止及续约

  1.协议期满,本协议自然终止。

  2.协议期满前,一方要求提前终止协议,需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3. 本协议期满前三个月,如乙方有意续约需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续约。

  4. 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协议或协议期满,双方在结清所有的往来帐目后,如乙方没有出现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应将协议的特许加盟保证金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在结业当日,甲方对授权乙方特许加盟的的商标、商号、招牌及其它有关物品进行回收。

  十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延迟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十九、争议解决条款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二十一、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即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二十二、一般条款

  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从乙方向甲方付清本协议所规定的特许加盟金及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3. 本协议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增值税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增值税号:签约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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