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童装店合同范文3篇
现在的加盟店越来越多,选择加盟某一些已经成熟的品牌,跟着已经成型的品牌和企业文化成长,能够发展的更加茁壮有力。然而在庞大的加盟大军中,真正成功的却少而又少。那是因为没有在加盟时签订对自己有利的合同。加盟之初应该制定完整的加盟合同。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加盟童装店合同范文3篇,就随学习啦小编一起去看看吧,希望您能满意,谢谢。
加盟童装店合同范文一: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扩大***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童装品牌加盟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合作区域及方式
1、甲方授权乙方为 “***”童装的加盟商,授权内容及区域以授权书为准,有效期以
本合同和授权书中先到者为准。授权书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甲方向乙方提供***童装,乙方在***专卖店(柜)内零售***童装。
第二章 经营期限
1、经营期限即本合同有效期为二年。自 年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期满,乙方如欲续约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应于本合同到期一个月前完成合同续签,新的合作政策由甲方决定。在本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乙方未有违约违规行为的,甲方可同意签订下一轮合同。如乙方未按时申请续签合同或甲方拒绝乙方续约的,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合作关系终止。
第三章 货品供应及调换货原则
1、甲方向乙方供货折扣为 折(含税)。
2、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对合同期内由甲方供应给乙方的非买断的当季货品向甲方换取同金额的同季货品。换货比率控制在以内。本条款“换货比率”是指调换当季货品金额与甲方向乙方供应的非买断的当季货品的金额之比。四季产品本合同期内所进货品统一在规定时间内 调换。春品:2月15日-2月30日,夏品:5月15日-5月30日,秋品:8月15日-8月30日,冬品:11月15日-11月30日。
3、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对合同期内由甲方供应给乙方的非买断的当季货品向甲方换取同金额的下季货品。换货比率控制在 % 以内。本条款“换货比率”是指调换下季货品金额与甲方向乙方供应的非买断的当季货品的金额之比。
4、调换产品必须未经使用,未再加工,无损坏缺件,无污渍、吊牌齐全,否则甲方有
权拒绝调换。
注:特殊货品折扣另定。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促进销售、货畅其流,甲方有权随时跟踪乙方销售情况,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提供
相关数据。
2、甲方根据季节提前举行产品订货会,乙方根据甲方制定的标准(款式、数量、金额)并按双方协商一致的订货金额进行订货。
3、甲方将参照乙方合格订单执行订货产品的供应,甲方有权对乙方订单根据甲方实际生产情况进行调整;对于未列入订货会的后续开发的新款及延伸款由甲方商品管理部统筹安排,在甲方为乙方预留的比例内配发供应;对于追单产品,具体根据甲方的生产、销售、库存情况,由甲方统筹安排。
4、甲方可以向乙方无偿提供以下服务,服务方式、服务时间等具体内容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1)授权证书及相关文件一套(授权书与本合同一并使用,有效期以二者中先到者为准);
2)公司简介及相关资料;
3)提供一定数量时装画册,具体数量由甲方确定;
4)专业协助乙方设计橱窗展示、策划、协助进行促销;
5)为乙方的其它的合理要求,及时提供服务。
第五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新加盟客户需向甲方交纳加盟金 0 万元(不返还)。
2、店铺在经营地的一切营业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法令,依法纳税,并承担店铺运营期间的所有责任;如由甲方直接与商场签订合同的商场专柜,但由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无条件全部承担商场与本合同甲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属于本合同甲方的责任。
3、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为其提供的店铺设计方案,并由甲方指定的装潢公司为其进行形象装修,全部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区域专卖店(柜)内零售甲方提供的***产品,不得在专卖店(柜)
内销售非***童装的任何商品,乙方另设专卖店(柜)须经甲方批准,并签订补充协议。
5、***产品全国统一零售价,乙方的销售价格接受甲方全面管理,未经允许不可随意抬高或订低折扣销售。
6、乙方参与甲方组织的订货会并须向甲方交纳订货保证金,金额为乙方市场全年货品总需求金额的1%(不足伍万的按照伍万交纳,高于壹佰万的按照壹佰万交纳)。乙方必须根据甲方双方达成共识的乙方货品需求金额足额、按时上货、乙方进货总金额(进货总金额等同于乙方执行订单货品金额、乙方补单金额及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补充款与延伸款的配发金额之和,不含处理款及其它有明确规定不计入进货指标的款式)不小于乙方货品需求金额。甲方供货与乙方要求追加,必须款到发货,由甲方协助代为发货。
7、乙方开设经甲方授权的加盟店(柜)必须使用由甲方统一配备的终端管理软件,终端管理软件的维护费 元/年/套由乙方承担,购买终端管理软件的经销商平台费用 元/套、远程商店系统(POS) 元/套/店费用由乙方支付。甲乙双方终止合作后由甲方无偿收回终端管理软件。
8、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实业务报表,包括进货、销售、库存等数据。销售数据每天录入甲方的远程商店BS系统(POS端)。
9、乙方在新店开业及经营过程中可向甲方申请督导支持与服务,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服务安排,督导服务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有损害***品牌及企业形象的行为,甲方品牌已正式注册,乙方有义务保护该品牌不受侵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的销售,凡仿冒“***”童装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经查实没收其所有物品并追究其责任。
11、对于甲方的任何调货要求,乙方应给予配合,否则所调货号的商品视为乙方买断。
12、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本合同所称的商业秘密包括:本合同、乙方报送给甲方的进销存情况、甲方的经营政策、业绩以及产品和形象资料等不为公众知晓的所有信息。
13、乙方还应遵守其他有关***专卖店(柜)的管理规定。
第六章 质量售后服务
1、***产品质量按国家标准执行。
2、乙方若发现货品有外观上的质量问题,应于收货后5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3、销售期内乙方若发现个别产品瑕疵,质量漏检等问题而影响正常销售,由甲方确认为甲方原因的则予调换。
4、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可协助给予修复半酌情收费。
第七章 货品运输
1、乙方指定的运输方式为 ,收货地点及收货人。 甲方按乙方指定的运输方式及到货地点代为托运,所有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2、在甲方为发给乙方的货物办理完托运手续后,一切货品的丢失或损坏风险即转移于乙方,运输途中如出现货损、少货时,乙方自行向运输部门(保险公司)索赔,如因保险不足而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要求甲方按吊牌价的折进行保险。
3、甲方为发给乙方的货物办理完托运手续后,乙方提取甲方配发的货品时,必须检查货品外包装有无损坏,并对每箱货品进行核重有无误差,如有损坏或误差,应拒绝提货,或者在货运公司(保险公司)承诺对损坏、少货等情况负责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清点验货;在包装无破损,重量无误差的情况下,乙方方可提货。开箱前将《到货确认单》上的内容(包括到货件数,金额及公斤数量等)填写完整、清楚,并即时传真至甲方(每到一批货都必须填写到货确认单),等甲方确认回传后,方可开箱验货。对于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操作而造成的货损、少货现象的投诉,甲方不予受理。
第八章 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1、合同期满或其他任何原因致使合同终止的,乙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十日内将所有专卖店(柜)内设置的甲方商标标识、专用道具以及宣传促销品予以拆除(甲方凭照片验收),所有库存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消化完所有库存后可向甲方申请结算帐户余款(消化方式须经甲方批准,否则按违约处理)。
2、为了全国市场***经营的规范和管理,特对本合同第五章第四条款及第五章第五条款
内容作如下规定:
1)凡乙方在授权区域内开设的***卖店(柜),不得销售非***童装的任何商品;如违约,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如再次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乙方的加盟权;
2)甲方配发给乙方的***产品,乙方不得在非***专卖店(柜)或网上进行销售;如违约,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乙方的加盟权;
3)如乙方在***产品销售中出现价格控制问题的违约行为,第一次违约,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如第二次违约,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如第三次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乙方的加盟权;
第九章 其他
1、为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乙方必须应准备充足的货品资金,以保证甲方针对乙方市场订、配货方案中的货品及乙方补单货品的正常配发;如果乙方未能足额、及时上货的,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须赔偿甲方为取消乙方进货预备所带来的其他损失。
2、本合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章或签字后生效。
3、合同未尽事宜或产生纠纷,双方另行商议,如商议未果,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4、特别约定:1、乙方承诺如实向甲方申报手头经营的品牌和这些品牌的经营情况;并保证放弃甲方认为需要放弃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与***竞争的品牌。
2、如乙方入驻当地商场,乙方承诺不会向任何商场作“不到该地区其它商场设立专柜或开设专卖店”的承诺。
3、本合同和授权书店铺所在区域的市场资源属于甲方,甲方在乙方不能严格按照合同附件一的约定对市场进行拓展(整改)时或可根据甲方需要,可让第三方或甲方自营开设专卖店或柜,乙方不得干涉。
5、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乙方的所有合同附件及今后有关本合同的后续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并使用,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相关条款若与合同附件内容有所差别的,以合同附件内容为准。
7、相关附件:(一)乙方拓展(整改)计划
(二)授权书
(三)其他甲乙双方认定的合同附件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
甲 方:法定代表人:
或
授权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开 户 行:
帐 号:
签 订 日期: 年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或
授权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开 户 行:
帐 号:
签 订 日期: 年
月 月 日日
加盟童装店合同范文二:
一、合同各方
授权方:******童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
法定地址:上海市****路****大厦A座12A邮编:******
被授权方: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xxx
法定地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独家经营甲方的“******”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为xxxxxxxx年xx月xx日至xxxxxxxx年xx月xx日止。
三、加盟经营
1、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区域内成为“******”的特许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2、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品牌产品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3、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人民币贰万元/店。每个加盟店首次从甲方购进“******”品牌的产品,按供货价不少于万元。
4、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甲方将“******”品牌产品按零售标价的4—4.5折售予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在提货时一次性支付货款。
6、如果出现乙方采用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
7、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调换产品,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
8、合同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品牌产品,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还的产品。
三、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1、乙方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2、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3、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费进行装饰设计,装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报价并施工,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协助办理在当地施工的相关手续。甲方收到工程款项后日内将店铺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由总部统一进行设计制作。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总部配备的产品。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四、促销与广告
1、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产品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2、甲方进行“******”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品牌的产品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产品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3、乙方单独进行“******”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
五、培训与指导
1、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应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职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要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加盟店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5、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甲方应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6、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提前四周通知开会日期。
7、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产品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品牌,或以“******”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七、竞争限制
1、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内代理、经销其它品牌的产品。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产品及时上架销售。
3、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顾客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玫瑰卡”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产品上市或产品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5、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乙方可以请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3、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4、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5、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连锁合同书为合作文本。
3、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a、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b、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向甲方移交“******卡”会员登记名册;
d、归还、转卖或销毁所有带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e、取消以“******”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f、在原加盟店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有联系的迹象;
g、因加盟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甲方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二、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产品零售价总额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责任。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三、合同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及传真:电话及传真:
委托代表(签字):委托代表(签字):
加盟童装店合同范文三:
甲方:
一. 授权特约经销地点及面积
甲方授权乙方 省 市 以专卖店形式特约经销甲方注册并拥有专利商标权“卓依尔”女装品牌时,其专卖店(专卖柜)面积为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且乙方具有独立使用权。
二. 特约经销品牌加盟金、履约保证金、及首批货款
1、 乙方在取得甲方授权经销卓依尔女装品牌时,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品牌履约保
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首批货款人民币50000元整。
2、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将乙方保证金转为货款;合同期未满乙方单方终止合同,
品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供货管理
通常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参加一年两次或三次的订货会,甲方负责提供定货会所需的资料和组织新货介绍,乙方必须在此规定内下妥定单。
四.形象店及形象专柜要求
甲方要求卓依尔专卖店或专柜的形象装修必须统一按甲方设计的形象进行装修,
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统一的全国零售价
甲方实行卓依尔女装全国统一管理、统一零售价、统一形象、统一销售策划。
六.供货及调货率、调换货期限
1.甲方对全国所有加盟商实行按零售价的3.8折(不含税价)供货给乙方。
2.新店开业,若首批货品由甲方全部配发,乙方可享受100%调换货率,追补换货率或订货换货率为20%。调换货期限为30天,经过审核换货率可根据书面申请进行调整。过期不予调换(注:以收发货日期为准)。乙方可自行挑货,或者授权甲方配货。
3.所有调换货品须无损坏,无污渍,所有附件齐全,吊牌吊粒无损坏,不影响二次销售,当季货不可跨季调换(即春夏货品不可调秋冬货品,秋冬货品也不可调换春夏货品)。所有调换货品只能以货换货,不可以退只可以换,更不可以退回货品将货款变为现金兑现。若退货品不调换其他款式或乙方认为无其他款合适调换,则甲方视乙方放弃调换货率,甲方有权将乙方所寄回货品原路退回给乙方,且视为换货率结束。
4.乙方在收到甲方货品验收后如有质量问题,请当天以电话联系,且以书面传真给甲方详细款号、颜色、数量,必须在一周内将乙方认为有质量问题的货品返回甲方,若确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100%的调换。
5.乙方首批配货须按甲方当季货品样板齐色、齐码配齐所有品种,最低首批配货总额不少于折后价叁万元人民币。注(首批货款必须于发货前全部到达甲方帐号,否则不予发货)。
6.甲方同意乙方在原零售价格上调30%进行销售。
7.在乙方承担不了商场做活动的情况下,甲方会根据商场所提供的活动函进行让利,让利幅度为10%-15%。
8.甲方会在每个季季底做出适合的活动做为扶持,例如“压款代销”方案。
七.付款方式
1.现金付款,款到发货。
2.转帐付款,款到发货。
八.提货及运输方式及费用
1.甲方可代乙方发货,运输方式可由乙方自行选择,费用由乙方承担。
2.凡乙方所发货品必须进行全额保险,否则由此而发生货物遗失,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提货时须现场过磅,验明数量、重量、箱是否完好,若发现不够重量与数量,须在领货时办理证明手续并由运输部门出据证明,以便向运输公司索赔。
九.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服务与支持
1.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手提购物袋、装修设计图、产品目录、本品牌专业画册和导购指南等文件及物品。
2.甲方以成本价提供的物品:特约经销牌、品牌标识、标准字、衣架、裙架、裤架、灯片、海报、模特布身、广告片等以及乙方要求代购物品。
十.违约责任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乙方品牌履约保证金,以作违约处罚并自动解除此合同,甲方立即停止给乙方供货,所导致损失由乙方负责。
1.此合同签约并交履约保证金后即生效,上货时间可根据商场的装修情况而订上货时间。如乙方未能按此要求时间向甲方进货,又未书面申请说明正当理由,品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合同自动终止。
2.乙方没有在双方约定的卓依尔专卖店或商场专柜销售,擅自改变经营场所未给甲方通知的。
3.自动仿制卓依尔款式自行生产并销售的。
4.在卓依尔专卖店中夹杂其它品牌童装销售者。
5.通过不正当渠道收购假冒卓依尔品牌童装进行销售者。
6.连续60天不进货又不申报原因者。
7.乙方平均每月进货不足贰万元者或连续六个月进货不足十万元者,甲方有权在乙方所在区域开设新加盟商。平均每月拿货额不足1.2万元,甲方将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补足每月进货额1.2万元,如乙方不予整改将被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品牌履约保证金,乙方需在指定时间撤除甲方所有形象。
十一.合同续约
1.合同期满,乙方须续约者,需提前30天办理手续。
2.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须提前一个月申请,甲方将保证金转为货款使用。期满后需带齐甲方法定证件(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码证),拆掉原卓依尔专卖店或专卖柜标志后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十二.合同期限壹年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三.签约地点
深圳市甲方公司办公室
十四.异议处理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合同达不成共识任何一方可提请深圳市经济仲裁委员
会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规定。
十六.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签定合同之日即付品牌履约金,合同即生效。
十八.签约时间年 月 日签此合同。
十九.本合同的解释权属深圳市卓依尔童装有限公司。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
经 办 人: 法定代表:
工商银行帐号:
户 名: 经 办 人:
农业银行卡号:
户 名: 负责人联系电话:
交通银行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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