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记账法发生额试算平衡的依据
复式记账和借贷记账法在企业中应用得最为广泛,在中职会计教育中加强学生的该项技能培训,可以让学生学习到直接应用于就业的实用性技能。下面学习啦小编就为大家解开借贷记账法发生额试算平衡的依据,希望能帮到你。
借贷记账法发生额试算平衡的依据
在借贷记账法中,根据“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每笔交易或者事项的借方必然等于贷方,所以本期所有交易或者事项的借方合计与贷方合计也必然相等。
借贷记账法的计算方法
试算平衡就是指在某一时日(如会计期末),为了保证本期会计处理的正确性,依据会计等式或复式记账原理,对本期各账户的全部记录进行汇总、测算,以检验其正确性的一种专门方法。通过试算平衡,可以检查会计记录的正确性,并可查明出现不正确会计记录的原因,进行调整,从而为会计报表的编制提供准确的资料。
在借贷记账法下,根据借贷复式记账的基本原埋,试算平衡的方法主要有两种:本期发生额平衡法和余额平衡法。
(一)本期发生额平衡法
本期发生额平衡法,是指将全部帐户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和本期贷方发生额分别加总后,利用“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来检验本期发生额帐户处理正确性的一种试算平衡方法,其试算平衡公式如下:
全部帐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帐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发生额是属于期间动态的会计指标,反映资金的增减变化,所以又称为动态平衡公式。)
这种试算平衡方法的原理是:在平时编制会计分录时,都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将其记入有关帐户经汇总后,也必然是“借贷必相等”。本期发生法平衡法主要是用来检查本期发生的经济业务在进行各种帐户帐户处理时的正确性。
(二)余额平衡法
余额平衡法是指在会计期末帐户余额在借方的全部数额和在贷方的全部数额分别加总后,利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平衡原理来检验会计处理正确性的一种试算平衡方法。根据余额时间不同,又分为期初余额平衡和期末余额平衡两类。其试算平衡公式如下:
全部帐户的借方期末余额=全部帐户的贷方期末余额
全部帐户的借方期初余额=全部帐户的贷方期初余额
(余额是属于时点静态的会计指标,反映资金增减变动后的结果,所以又称为静态平衡公式。)
余额平衡法的基本原理:在借贷记账法下,资产帐户的期末余额在借方,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帐户的期末余额在贷方,由于存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平衡关系,所以全部帐户的借方期末余额合计数应当等于全部帐户的贷方期末余额合计数。余额平衡法主要是通过各种帐户余额来检查、推断帐户处理正确性的。
如果试算不平衡,说明帐户的记录肯定有错,如果试算平衡,说明帐户的记录基本正确,但不一定完全正确。这是因为有些错误并不影响借贷双方的平衡,如果发生某项经济业务在有关帐户中被重记、漏记或记错了帐户等错误,并不能通过试算平衡来发现。但试算平衡仍是检查账户记录是否正确的一种有效方法。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可以概括为: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第一,任何一笔经济业务都必须同时分别记录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中去;
第二,所记录的账户可以是同类账户,也可以是不同类账户,但必须是两个记账方向,既不能都记入借方,也不能都记入贷方;
第三,记入借方的金额必须等于记入贷方的金额。
借贷记账法是复式记账法的一种。它是以“借”、“贷”为记账符号,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会计等式为理论依据,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为记账规则的一种科学复式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以“借”、“贷”二字作为记账符号,并不是“纯粹的”、“抽象的”记账符号,而是具有深刻经济内涵的科学的记账符号。从字面涵义上看,“借”、“贷”二字的确是历史的产物,其最初的涵义同债权和债务有关。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借贷记账法得到广泛的运用,记账对象不再局限于债权、债务关系,而是扩大到要记录财产物资增减变化和计算经营损益。原来仅限于记录债权、债务关系的“借”、“贷”二字已不能概括经济活动的全部内容。它表示的内容应该包括全部经济活动资金运动变化的来龙去脉,它们逐渐失去了原来字面上的涵义,并在原来涵义的基础上进一步升华,获得了新的经济涵义:
第一,代表账户中两个固定的部位。一切账户,均需设置两个部位记录某一具体经济事项数量上的增减变化(来龙去脉),账户的左方一律称为借方,账户的右方一律称为贷方。
第二,具有一定的确切的深刻的经济涵义。“贷”字表示资金运动的“起点”(出发点),即表示会计主体所拥有的资金(某一具体财产物资的货币表现)的“来龙”(资金从哪里来);“借”字表示资金运动的“驻点”(即短暂停留点,因资金运动在理论上没有终点),即表示会计主体所拥有的资金的“去脉”(资金的用途、去向或存在形态)。这是由资金运动的内在本质决定的。会计既然要全面反映与揭示会计主体的资金运动,在记账方法上就必须体现资金运动的本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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