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记账法的内容和特点
借贷记账法已经有510多年的历史,借贷记账法由于相对清晰的对应关系和相对严谨的科学理论性,成为当今世界会计的主流。下面学习啦小编就为大家解开借贷记账法的内容和特点,希望能帮到你。
借贷记账法的内容和特点
1 在账户中,用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 借贷记账法以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把每个科目所属账户的账?都区分借方、贷方和余额三栏。借方在左,贷方在右,以反映资金的增减变化情况。 借贷记账法使用的借、贷二字,已同本来的字意(即借主、贷主)相脱节,演变成了一对单纯的记账符号,有其专门的含义。猎、贷的含义因账户性质不同而恰好相反。在资产类(成本类、费用类账户)中,借表示增加,贷表示减少;而在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类(收益类账户)中,借表示减少,贷表示增力口。
2 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作为记账规则 根据复式记账原理,对每项经济业务都要以相等金额,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记账时,对每项经济业务必须用相等金额,一方面已人1个或几个有关账户的借方,另一方面记人1个或几个有关账户的贷方,记人借方贷户与贷方账户的数额必然相等,这就形成了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3 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进行试算平衡 由于借贷记账法在处理每一笔经济业务时,都必须遵循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记账方向相反,金额相等。因此,在一定时期内(如1个月),所有账户的借贷发生额双方合计必然相等;所有账户的借方期末余额合计数与贷方期末余额计数也必然是相等的。其试算平衡公式是: 期初借方余额合计二期初贷方余额合计 本借方发生额合计=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期末贷方余额合计 利用这种平衡关系,就可以检查各账户记录是否正确,以提高会计核算的质量。
4 可以设置和运用双重性质的账户 在借贷记账法下,账户按经济性质一般分为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类。但为了灵活地处理账务,也可以设置和运用,既可以是资产又可以是负债的双重性质的账户(共同性账户),如设置待处理财产授意等账户。
借贷记账法的主要形式
借贷记账法应用的基本会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1.资金流入企业的业务。即资产与负债、所有者权益同时增加。资产增加记入有关账户的"借方",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增加记入有关账户的"贷方"。
2.资金在企业内部流动的业务。即资产、收入和费用之间或资产要素内部的增减。资产和费用的增加以及收入减少记入相关账户的'借方',收入增加以及资产和费用的减少记入相关账户的"贷方"。
3.权益转化的业务。即负债、所有者权益和利润三者之间或一个要素内部有增有减。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以及利润的增加记入相关账户的"贷方",利润减少以及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减少则记入相关账户的"借方"。
4.资金退出企业的业务。即资产和负债、所有者权益同时减少。资产减少记入有关账户的"贷方",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减少则记入有关账户的"借方"。由此可以看出,每类业务都要同时记入有关账户的借方和另一些账户的贷方,且记入双方的金额相等。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原则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原则为: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即对于企业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都要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而且借方和贷方的金额要相等。具体来说,就是指对于每一项经济业务事项,如果在一个账户中登记了借方,必须同时在另一个或几个账户中登记贷方;或者反过来说,在一个账户中登记了贷方,必须在另一个或几个账户中登记借方。而且登记在借方的合计数与贷方的合计数金额必须相等。
运用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登记经济业务时,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分析经济业务中所涉及的账户名称,并判断账户的性质;其次,判断账户中所涉及的资金数量是增加还是减少;最后,根据账户的结构确定记入账户的方向。
企业每发生一笔经济业务,所涉及的账户只有一个借方账户和一个贷方账户。当一笔经济业务涉及一个账户的借方和几个账户的贷方时,就应该使该借方账户金额等于该贷方的几个账户的金额之和,使借贷两方的金额相等。反之,一笔经济业务涉及到一个账户的贷方和几个账户的借方时,也应该使贷方账户的金额与借方的几个账户的金额之和相等。
在借贷记账法下,无论经济业务多么复杂,均可概括为以下四种类型:
(1)资产与权益同时增加,总额增加;
(2)资产与权益同时减少,总额减少;
(3)资产内部有增有减,总额不变;
(4)权益内部有增有减,总额不变。
注:前面第一章第四节“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会计等式中归纳的9种情况的再归纳。
无论哪一种类型的经济业务,都将以相等的金额记入有关账户的借方和贷方,都应遵循“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
在采用借贷记账法记录经济业务时,会使有关账户之间形成一种应借应贷的对应关系,称作账户间的对应关系;发生应借应贷关系的账户称为对应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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