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产假工资怎么算
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那么2017年深圳产假工资要怎么算呢?学习啦小编整理了一些2017年深圳产假工资计算,有兴趣的亲可以来阅读一下!
2017年深圳产假工资计算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深圳女职工生育的,享受基本产假和奖励产假:
一、基本产假
凡是生育的女职工均可享受,标准为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二、奖励产假
仅限合法生育的享受,标准为30天。
2017年深圳产假工资的发放
1、保胎假工资:休假期间工资按照病假发,但是需要医院开具相应的证明。
2、产前15天休假工资:工资按照每月实际工资的八成发。
3、产后假工资: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实际得到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当然两者也不能同时享有。
4、哺乳假工资:六个半月按照工资的八成发,如果还有延长,则按实际工资的七成发。产假期间工资如何计算每个人在休产假之后拿到手的工资都各有不一,但基本上也应该相差不大。为什么每个人的工资不一样,但是又基本上离不开一个固定的数字。产假期间工资究竟是如何计算的呢?产假期间工资是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为准,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高出部分,不做扣除。举个例子:李梅,产假是3-5月,4月分娩,当月生育保险基数是3000,而公司3-5月先发放了3月的产假工资,按照2000发放的。
2017年深圳产假的具体时间
98+30+15=143天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2)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5)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3、《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5)第三十五条:“职工实行晚育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
2017年深圳产假工资的新旧规定
产假
2012年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
我国原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可以请产前假或保胎假,由医院出具证明,按照病假发放薪资。)
国务院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
流产假期
2012年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规定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
原规定中,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生育保险
2012年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规定,规定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原规定中 没有就生育保险以及生育的费用、津贴等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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