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工资计算标准_每天工资计算方法(2)
年终奖缴税计算方法
年终一次性奖金
根据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例如,2009年1月份向其员工发放工资240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6000元,应缴个税为:(2400-2000)×5%=20元,由于2400元已超过费用扣除额2000元,则计算年终奖税款时无需再减除差额,则年终奖部分的个税应税所得额为6000元,除以12后为500元,使用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年终奖部分的应纳税额=6000×5%=300元,该员工当月应交纳个税=20+300=320元。
如果该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为1600元,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差额后的余额,年终奖应纳税所得额=6000-400=5600元,除以12后为466.7元,适用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即5600×5%=280元。
需要提醒的是,上述年终一次性奖金的特殊计税办法,每个纳税人一年内只允许采用一次。如果采取年终奖分次发放的办法,分次发放的奖金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缴纳个税。
第十三个月工资
“第13个月工资”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年底双薪”,在很多效益好的企业中普遍存在。根据国税函〔2002〕629号规定,个人取得的双薪,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例如“第13个月工资”为4000元,应扣个税为4000×15%(税率)-125元(速算扣除数)=475元。如果当月工资薪金所得未达计税工资标准,奖金和当月工资薪金合并扣除法定扣除额后交税。
实物或消费券
单位发放的实物,大到住房、汽车、电脑,小到饮料等,有的单位还组织免费旅游及个人认购股票,实际上,这也是需要按其价格缴纳个税的。
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没有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价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日工资的计算标准形式
最低工资
2011年4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一季度13个省区市根据当地实际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0.6%。最低工资标准是指企业中从事最简单、最不熟练劳动者,单位工作时间的工资数额。最低工资标准是确定工资差别的基础,其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宏观工资的总体水平。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主要根据企业自身特征,但也要考虑以下3个因素的影响:
1)国家法定的最低工资率,或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和国家最低工资标准不是一个概念,但在一般情况下,企业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国家法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以企业内最简单、最不熟练的劳动技能和劳动成果为依据。
3)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不应是一个固定的量,应该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及该企业工资基金规模的变动适当的做出调整。
固定工资
固定工资标准的含义是每一个工资等级只规定一个工资数额,一旦确定,长期稳定不变,与企业经济效益没有直接关系。文章探讨了中国最低工资标准对农民工就业的影响.研究表明,最低工资标准对农民工就业的影响存在一个阈值.在该阈值之前,最低工资标准的增加会促进农民工就业,而超过该阈值后,农民工就业就会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增加而减少.进一步的地区及行业分析表明,最低工资标准东、西部为正作用,中部为负作用;制造业为正作用,建筑业为负作用.文章最后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浮动工资
浮动工资指职工工资随着职工劳动成果的大小而上下浮动。浮动工资总额通常不包括固定性的津贴和补贴(如副食品价格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工资总额中浮动部分的构成。
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工资基数一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二是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
三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本市人社部门强调,实行月工资制的用人单位日工资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
看了“日工资计算标准”的人还看了:
2.如何计算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