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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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程的意见
为大力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促进自主创新和科技创业,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苏发〔2006〕29号)精神,现就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围绕加快推进我市工业化、城市化、国际化的要求, 5年内引进一批具有创新创业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其中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不少于50名。通过政府部门、创新创业载体以及金融等机构各类扶持政策的配套使用,孵化一批在核心技术创新方面进入先进行列的高新技术企业,开发一批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品,加快形成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产业体系。
二、对象条件
我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对象为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才。其中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还需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际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拥有国际先进且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高新技术科研成果。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其技术成果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可进行产业化生产。
(三)拥有可形成淮安市新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产业的重大项目。
我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的重点为:掌握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先进装备制造、盐化工和现代农业及教育、卫生等领域的领军人才。
三、扶持政策
(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市创办企业,享有以下政策待遇:
1.由注册企业所在地负责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创业场所和100平方米的住所,并免除3年租金。自行解决工作场所或住所的,由注册企业所在地负责按上述标准提供资金补助。
2.创新创业项目经过评审,可根据评定的不同等次,由同级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的扶持资金。
3.创新创业项目已进入中试或产业化初期,因流动资金不足申请融资的,由市有关担保机构给予300万元左右的融资担保。并帮助申报江苏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
(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依托我市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成果转化,可以享有以下政策待遇:
1.技术成果可作价出资,最高可占注册资本总额70%。
2.根据创新创业项目评定的不同等次,由同级财政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的扶持资金。
(三)创新创业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5年内每年给予2万元的生活和图书资料等补贴;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的创新创业人才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工作的,5年内每年给予1万元的生活和图书资料等补贴。
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其家属需要调入我市工作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服务办理;其子女需要在我市入学(托)的,可根据引进人才的意愿选择就读学校。
四、工作分工
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共同做好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检查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人事部门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和创新创业人才供需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负责组织各项人才引进活动。科技部门负责组织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项目评审。财政部门负责各项资金的落实和拨付。
五、工作要求
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程列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各县区、各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制,制定本地、本单位配套政策措施,积极开展招聘活动,确保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目标的完成。企业应发挥用人主体的作用,充分利用市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六、本意见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创新创业人才引进的难点及对策研究
创新创业人才引进项目发展状况
2010年实施的“草原英才”工程在全区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作上发挥了巨大作用,它不仅提升了领导干部对“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的认识程度,而且在全区范围内形成尊重人才、珍惜人才、爱护人才、善待人才的良好氛围,为自治区发挥人才集聚效应产生了深远影响。
创新创业人才平台载体建设呈现规模
2011年底,依托自治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全面合作优势,内蒙古晨宏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航天万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先后挂牌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工作,与“两院”院士等高层次专家展开科技项目合作。内蒙古国土资源系统首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内蒙古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正式成立,开创了自治区地勘行业产学研合作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使用培养高端人才的新机制。硅砂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内蒙古风积沙资源利用研究中心)也于2011年落户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弥补了我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空白。除此以外,自治区政府与全国各科研院在人才培养与交流、产学研用一体化、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展开合作,先后与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建立了长期、稳定、全面、紧密的人才战略合作关系,将名校的科技人才优势与我区资源优势进行有效对接,合力提高我区自主创新能力。截至2011年底,全区共引进高层次人才325人,其中海归博士98人,有6人入选国家“__”,总人数排名在全国第19位,位于江西、云南、广西、海南、贵州、宁夏、新疆等省区之前。在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产业领域大力引进了海内外高层次创业人才或团队。
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推动活动现成效
为扩大自治区吸引海外创新创业人才政策的影响力,在全区形成重视人才工作、尊重高层次人才的良好氛围,我区组织了一系列人才工作推动活动。2011年6月,各盟市、厅局和用人单位参加大连“海创周”活动,促成留学8个国家的49名高层次海归与我区达成合作意向。8月,组织“院士专家内蒙古行”活动,邀请中科院11位院士专家来我区进行科技合作和项目对接,达成多项人才合作协议。同年6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主办了第一届“海外博士草原行”活动,请来留学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家的十几位博士带着专利项目,在呼包鄂三市的相关科研单位、高校及高科技企业考察交流、对接洽谈,在生物技术、绿色能源、云计算和医学制药等多个方面达成框架性人才合作协议。2011年8月20日至22日,以“广纳海外贤才,加速西部建设”为主题的2011中国留学人员西部科技交流洽谈会在包头市成功举行,111名留学海外的硕士以上高层次留学人员携106个高新技术项目参加项目对接,并有21个项目与包头稀土高新区等11个单位达成项目落户意向。这一系列活动扩大“草原英才”工程的海内外影响力,为高层次海外归国人员与我区科研机构和高新企业搭建平台创造良好的条件。
“草原硅谷”集中优势不断突破
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三市立足于自身产业,发挥特色产业集中、研发力量集中、创业基地集中的优势,在打造内蒙古“人才特区”的过程中,有效地对接和延伸了呼包鄂三地载体平台,形成了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合力,也为今后我区吸引高层次人才摸索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道路,在自治区人才工作中起到巨大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呼和浩特市全力打造以“一园、两站、四基地”为重点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平台,投资7亿元的创业园新园已开工建设。仅2010年就柔性引进博士、硕士和其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高层次人才186人,引进“两院”院士4人担任重点企业技术顾问。同时,呼和浩特市与中科院北京分院签署《全面科技合作框架协议》,从新能源产业中的大容量、低风速、高效率的风机制造技术、中蒙药有效成分的提取、纯化技术和工艺等急需解决和突破的共性技术及计划研发重点内容展开科技合作。包头市全力打造全国稀土人才高地、西部地区装备制造业人才高地、冶金人才高地和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高地。围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完善以留学人员创业园、软件园、大学科技园和稀土企业孵化器为支撑的科技创业孵化体系,在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产业领域大力引进到包头市创办科技型企业的海内外高层次创业人才或团队。目前,包头已累计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231名,其中,博士45人,硕士88人,国家“__”人才占全区的60%。经审查,包头稀土高新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成为高层次创新创业基地,“稀土湿法及轻稀土应用”教育部创新团队等4个团队成为高校创新团队。为了扩大高层次人才项目的孵化和产业化空间,包头市创业中心总投资2.2亿元建设西北五省区最大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留学人员归国创新创业平台——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鄂尔多斯市制定并实施“人才鄂尔多斯”战略,形成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的“1+10”政策体系,全面落实高层次人才专项资金,打造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平台载体,从不同方面提供了全市培养和引进高端人才的政策支持。同时,大力开展与清华大学、中科院等合作,组建了国家“新一代煤化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鄂尔多斯籍海外留学人员信息库,实行鄂尔多斯籍海外留学人才寻访制度,探索建立海外人才供求对接机制,制定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目录,及时发布海外人才需求信息。通过项目承包、兼职指导和技术入股等多种方式,柔性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技术领军人才。
创新创业人才引进的难点问题分析
我区现有“草原英才”中只有不足5%入选了国家“__”,创业型人才比例更达不到全国1/3的平均比例。在引进领军人才的层次和创业型人才的比例上都还有一定的差距,很多现实性问题提高了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的难度。
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是影响创新创业人才流入的客观性条件
“2011魅力中国——外籍人才眼中最具吸引力的中国城市”评选结果显示,北京、上海、天津、深圳、武汉、广州、苏州、重庆、厦门、杭州获选“2011魅力中国——外籍人才眼中最具吸引力的十大城市”。一线城市以地域和长期形成的城市发展优势,成为留学人员回国落脚的首选城市。我区所有盟市均未出现在评选的“第一梯队”,区位劣势已成为我区引进高端海归人才的第一道天然屏障。
我区作为欠发达地区,用于人才引进的财政支持政策与发达地区无法相比。自治区2012年“草原英才”专项资金是7000万元,这一数字比2011年翻了一番,但是与发达省份相比,这一数字显得极为单薄。我们要成千上万地引进人才来支撑内蒙古发展是不现实的,也是负担不起的。
长期以来形成的“比较落后封闭”的工作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束缚了许多政策的执行力度和有效性,导致创新创业人才开发的公共政策合力不足。虽然我区对海外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和支持的决心和力度都比较大,但落实到人才使用环境、公共服务保障方面,很多政策之间得不到有效整合,承诺政策的跟踪落实工作不能到位,出现人才“难进难留”的高原现象。
我区创业和发展环境成为制约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的重要因素
未来区域之间的竞争将是高层次人才的竞争,而现阶段人才创业和发展环境建设情况将是未来人才发展的起跑线。社会创业氛围、创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管理环境、创业孵化基地等建设和发展决定着区域和城市发展的潜力和未来的竞争力。
在科技成果的研究开发、中试、产品化三个阶段的资金投入比例较低,这是我国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而我区作为西部省份,企业创新动力不足、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过程中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科研投入不足的问题更为突出。科研投入的长期不足使科研人员的实际待遇无法落实,工资待遇长期偏低,同时并存的人事选拔、任用和管理体制与市场经济不相称等现实问题,真正制约着科技项目的投入和成果转化。要真正吸引并留住人才,还要有与归国人员科研能力相配套的科研环境和学术载体。我区现有的人才发展环境并未在人才自主选择中真正起到正向引领性作用。
创业扶持政策中对要素的激励,如期权所得的个税起征点、纳税额度及抵扣规定等,缺乏具有竞争力和独具特色的制度设计,实际激励作用存在衰减效应。仅从鼓励海归以技术入股或者投资等方式创办企业的相关政策上来比较,浙江省允许以商标、著作权、专利等知识产权出资创办企业,非货币出资金额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明显高于我国公司法对无形资产出资的规定额度;我区稀土高新技术创业园区管委会出台的相关规定对技术、专利等无形资产作为资本注册的要求是不高于注册资金的60%,区内其他创业园区对此项并无特殊优惠。我区与东南沿海的兄弟省份在同等条件下吸引相同条件的创新创业人才尚无优势,如果在对创业要素的优惠政策方面缺失或落后,则更加重了引才上的被动局面。与一线城市和发达省区相比,我区也有土地成本较低、自然资源丰富等其他省份无可比拟的自身优势,但这些特色并未真正地转化成“人无我有”的吸引政策。
协助创业人才开拓事业的创新服务体系不健全。目前为创业企业提供信息、评估、咨询等的科研中介服务配套机构,以及为创新企业提供担保和融资的金融机构仍不能满足创业科技人员的现实需求。我区现有登记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70%以上为农村牧区乡镇级科技咨询和乡村级中介服务组织,而真正具有促进地区经济和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研究开发水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组织则数量少、规模小。即使是这样的科技中介组织,也主要集中在当地政府创办的事业单位,启动资金来源于政府拨款,运用效率低,且在服务项目上还存在很多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