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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创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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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业贷款能对创业初期起到帮助,但是要如何申请创业贷款呢,这个具体就要关注当地规定了。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郴州创业贷款相关文章。

  郴州市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解答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

  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效《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一般指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毕业2年内)、刑释解教人员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及合伙经营的可以申请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

  二、申请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是多少?

  高校毕业生最高贷款额度10万元,妇女最高贷款额度8万元,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最高贷款额度5万元,合伙企业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贷款额度200万元。贷款期限2年,免息,不展期。贷款额度根据创业项目投资规模和担保人工资收入水平现场核定。

  三、申请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有什么具体条件?

  1、申请创业贷款对象属于扶持人群,申请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必须有合适的创业项目、取得合法经营手续、有固定经营场地、项目属于扶持范围。

  2、借款人家庭不能有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以外的商业银行贷款记录(包括以前年度的商业银行贷款记录)。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反担保人在银行无不良征信记录。

  3、申请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需提供反担保人担保,反担保人由有固定收入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中层管理人员或职工夫妇的工资收入和家庭财产提供担保。

  四、申请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需提供哪些材料?

  1、贷款申请书;2、《郴州市促进就业个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审批表》;3、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未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申请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两张;5、《就业与失业登记证》或部队核发的军队退役人员证件或全日制毕业两年内《高等院校毕业证》或失地证明或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出具的返乡创业证明;6、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7、经营场地的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的产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8、《创业计划书》、创业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9、提供反担保材料:反担保人的身份证明,反担保人的资信证明(反担保人承诺书、单位扣款承诺、工资存折复印件),反担保人与担保机构签订的《反担保合同》;10、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五、申请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需哪些程序?

  1、个人向创业所在地社区街道、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或经授权商业银行提出担保贷款申请,申报贷款材料。

  2、担保中心对贷款申请人、反担保人进行身份资格确认和个人诚信记录调查。

  3、担保中心对贷款申请人创业项目实地核查后,确定放贷额度并出具审核意见。

  4、担保中心负责人对申请人贷款材料和办理程序进行复核,复核同意后,签订反担保合同。

  5、经办银行对贷款材料进行复核,验证征信记录,签订借款合同,按信贷规定办理放贷手续。

  六、申请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借款人逾期未按时还款或恶意拖欠,借款人和反担保人将受到如下影响:1、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录入“黑名单”;2、暂停享受一切就业优惠政策;3、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4、财政部门或所在单位按约定扣发工资;5、人民法院强制追还;6、逾期贷款追缴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和反担保人负责承担。7、补缴贷款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

  湖南郴州大学生创业政策

  高校毕业生在郴州创业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提供创业指导服务:①创业培训:为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创业培训。②创业咨询帮扶: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扶持政策、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提高创业能力。③创业项目评审:对创业人员提出的创业项目分别由承办单位和农村信用社进行初审和评审,决定是否推荐和发放小额贷款。④创业导师帮扶:为创业人员介绍创业服务导师,提供“一对一”的创业指导。⑤跟踪服务帮助:对创业人员给予跟踪指导,积极协助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小额担保贷款支持: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女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不超过8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3、税收优惠: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4、创业专项扶持资金补助:在郴州市辖区内从事创业活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两年以内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依法登记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担任所创办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法人代表,可享受以下补贴:

  (1)开办费补贴。高校毕业生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满六个月后,可给予一次性的自主创业开办费,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元。

  (2)所得税补贴。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的,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三年内,按其实际缴纳的所得税额8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8000元。

  (3)房租补贴。高校毕业生租赁经营场地用于自主创业的,自租赁之日起两年内按租赁费50%给予补贴,每月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元。

  (4)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办理了小额担保贷款的,按规定可享受最长不超过两年的全额贴息。

  (5)还贷补贴。对自主创业失败的高校毕业生,确因家庭困难无力清偿小额担保贷款的,对逾期贷款债务给予50%的补贴,最多不超过2.5万元。

  (6)创业成功奖励。每年对拉动就业明显、参加社会保险、缴纳利税较多、影响比较大的高校毕业生创业成功典型给予10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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