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创业论文范文(2)
大学生就业创业论文范文篇二
自1998年的高校“并轨”、扩大招生开始,可以说我国迈入了空前的跨越式发展阶段。高等教育产业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大学生毕业,能否顺利进入社会、找到自己合适的位置,即毕业生就业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每年特定时间都会成为各大媒体的焦点。大学毕业生就业不仅关系到每个学生的前途,还直接影响到高校的可持续发展,更是关系到我国社会人力资源和经济发展状况的一件大事。
1 大学生就业难原因何在
1.1 认识有误区
(1)扩招惹的祸。2003年是高校扩招后的第一个毕业生高峰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从2002年的145万猛增至212万人,2004年再增68万,达280万人,到2005年,进入就业市场的高校毕业生可能将突破340万,毕业生就业形势的一年紧过一年。于是,许多家长和学生抱怨:都是扩招惹的祸!
我国大学毛入学率虽已接近国际公认的高等教育大众化15%的起点指标,但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口仍只占总人口的5%左右,与发达国家高等教育毛入学率40%~50%以及从业人口中高学历比例1/3相比,中国的大学毕业生远未到过剩的程度,我国大学毕业生的饱和性失业是不存在的。教育部对部分高校6 000多名毕业生择业行为的调查显示,期望在沿海开放城市就业的学生高达66.67%,仅有6.37%和2.59%的人选择内地省会城市和中小城市,至于乡镇、农村及边远地区几乎没有人愿去。可见毕业生就业难、人才过剩只是相对过剩,相对人才集中的大城市、大企业和大公司而已,在广大农村地区和西部地区,则是绝对不足。
(2)大学毕业必然是精英。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高等教育正在实现几十来的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转变,越来越趋近大众化。而广大学生及其家长对毕业生就业的看法依然停留在十几年前精英教育阶段的观念上:只要大学毕业,就意味着是“精英”,一定得有一个体面的工作。因此,毕业生及其家长十分强调单位的性质、行政级别(或企业规模)、中心地理位置及起点待遇等。所以观念不能及时革新,思想不能与时俱进,是毕业生就业难的症结所在。刚毕业的大学生从各方面来看创造出的价值都是有限的,因此应理性地给自己一个较为准确的定位。
(3)高学历等于高就业能力。这是目前我们社会的普遍误区。用人单位人才高消费,学生和家长盲目追求高学历,误以为高学历等于高的工作能力。事实上,知识是头脑中的经验系统。能力是与活动要求相符合并影响活动效果的个性心理特征的综合,是个体固定下来的概括的心理活动系统。二者的发展并不一致,知识与就业能力、学历与就业能力之间不能划等号。
高等教育是学术性、专业性教育,既可以是学术性的专业教育,也可以是职业性的专业教育。我国高校长期以来形成了过分偏重学术性专业教育的特点,因此这种教育下的高校毕业生更容易出现知识与能力发展的不平衡。就业需要的是相关的职业素质和能力。将所学知识转化为职业能力,这些显然是相当一部分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毕业生所缺乏的。
1.2 整个社会就业现状差强人意
失业是一个社会问题,主要与一个国家就业需求状况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国家经济政策失调有关。我国正处于转型期,政府机构改革和经济体制转轨迫使国有单位减员增效,吸纳能力大幅下降。整个社会就业形势日趋严峻,中国的劳动力市场目前面临来自约1 400万国企下岗失业人员、1.5亿农村富余劳力和近1 000万城镇年度新增劳力的巨大压力。政府一直在努力通过发展服务业等多种途径缓解压力,但据权威预测,中国未来3~5年,每年城镇需安排2 200~2 300万人就业,即使经济保持7%~8%的增长率,仍会出现每年上千万的“工
作缺口”。在社会就业市场的吸纳能力没有相应增长的背景下,我国高校大规模扩招后的本科生相继毕业,一年多于一年。因此,毕业生就业问题显得更加突出,引人注目。
1.3 高等教育本身存在问题
我国高校招生缺乏自主性,计划经济痕迹依然浓重,没有与市场“零距离”接触。首先高校培养层次比例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各层次就业率与同期招生数层次结构呈反向,研究生供小于求,本科生供求基本平衡,专科生供大于求。其次,高校现有学科专业结构存在问题。学科专业供求错位,专业设置趋同化、集中化,这样势必造成课程结构的僵化,闭门造车,脱离实际。学校不能以市场需要、知识结构需要为导向,学科专业结构、课程结构急需调整。第三,重学术教育轻职业教育。不管什么类型、什么层次的高校都一味向综合性研究型大学靠拢。毕业生多数要走向生产第一线,而学校办学的指导思想和课程设置都偏重学术性,忽视学生就业所需的职业技能培养,学校教育与市场要求的严重脱节。
2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对策思考
2.1 政府:创造良好的就业创业
首先,政府应加快经济发展,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其次政府需继续重视和推进社会就业,进一步理顺毕业生就业体制,始终坚持市场取向,提高劳动力市场的流动性。淡化户口对劳动力市场供需双方自主选择的约束,淡化单位的福利保障功能,在户口、档案管理和劳动保险等方面给予相应配套的社会保障。同时提供优惠政策,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和西部地区就业,鼓励自主创业。大学毕业生不应该仅是社会现有岗位的竞争者,挤占就业机会,而更应该是新岗位的开拓者,为社会带来就业的机会。政府应出台鼓励各种资本对毕业生新创高科技实体进行投资的倾斜政策;设立大学生创业基地,并为创业大学生提供专业指导、法律咨询、市场分析等服务;对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在审批手续、金融贷款、工商登记、税收等予以特殊优惠。
2.2 社会:观念与时俱进,服务实在周到
我国社会对大学生就业观念的转变势在必行,必须彻底摆脱长期以来固存于人们头脑中的人分五等、官分九级等封建思想的束缚,真正认同劳动者无高低贵贱之分的观念,形成行行出人才的社会意识。同时实实在在地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更多的服务。
毕业生更应当根据人才市场供求状况适当调整自己的就业预期。大学既培养社会精英,也培养普通的社会劳动者,“北大才子卖肉”很正常。经济发达地区和热门行业毕竟是少数,其吸纳毕业生的能力有限,而相当一部分不被大学生看好的地方和行业,却对大学生有着巨大的需求。
同时建议建立全国性的就业信息网络,加强社会需求预测研究和报告,真正为毕业生提供细致周到的就业服务。
2.3 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刻不容缓
(1)毕业生就业情况已成为衡量高校办学成效的重要标志。教育部每年公布的各大高校就业率必然给学校施以压力和动力,学校只顾教育不管就业行不通了。
(2)学校教育与市场需求、职业能力之缝谁来填?目前情况下高校得担此大任。高校教学改革与社会发展、国家建设需要紧密结合。专业设置、课程结构要满足市场所需;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反馈”、“高校生源报考录取比预警”等系统,根据不同专业科学地制定扩招规模;加大社会急需专业的招生数量,控制长线专业的发展规模,对教学质量不高、专业设置不合理的专业要减少招生数量甚至停止招生。
(3)发展职业培训机构,大胆尝试校企联姻。刚从学校里出来的学生除了动手能力弱外,表达沟通能力也普遍存在问题。学校应增设职业培训机构或增加职业素质教育课程,包括商务礼仪、心理健康、与人沟通、融入团队等内容。将职业素质培训与实习结合起来,真正使毕业实习起到缩小、弥合学校教育与市场需求之缝的作用。
(4)高校应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给就业指导工作重新定位,成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部分,作为对学生的人生指导,满足学生对于人生发展和职业生涯设计的需求,贯穿于大学教育的始终,既弥补以前就业指导的不足,又丰富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加强就业指导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在高等院校中构建适应社会发展的就业指导体系,建立完整的就业指导目标、指导内容,形成有效的就业指导方式和手段,逐步推进在整个大学期间的就业指导,并且在就业指导的同时推进对学生的人生教育,提高学生对素质教育的认同度和参与的积极性。
(5)自主创业是时代的要求,也是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体系改革的一个方向,也给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 ,学习的“第三本护照”是创业能力。重视对大学生开展创业教育并将其在高校教程中加以正规化、制度化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一个趋势。
创业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通过各种可利用的教育方式来培养创业者的创业意识、创业思维、创业技能等各种创业综合素质,并最终使被教育者具有一定的创业能力。
创业教育应注重对学生就业观念的转变,使学生由被动的就业观念转变为主动的创业观念,鼓励学生将创业作为自己职业的选择,并将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兴趣特长相结合,创造出自己所期望的价值。自主创业是个体在解决就业问题上发挥主观能动性的重要形式。
目前,上海市已出台了大学生创业培训试行方案,并首次设立了专门针对应届毕业生的上海创业教育培训中心,其创业培训规划包括入门培训、实务与创业培训、个性化辅导和开业跟踪扶持。大学生创业培训实施政府补贴,由劳动保障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创业培训机构负责实施。
有志创业的大学生可以先培训充电、后创业实践,虽然在毕业时自主创业的学生终究只是少数,但是对所有的大学生在大学期间进行系统的创业教育、创业训练是必要的,努力培养他们创业的能力与素质,增强创业意识,为他们在将来的人生道路上自主创业、岗位立业作好准备。去年年初江苏大学成立学生创业学校。
武汉大学也宣布允许学生休学创业,建立了大学生创业基金,并组织专家教授编写创业课教材,在全体本科生中增设“创业课” ,教有能力的学生“做老板”。对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自主创业的可能性和素质要求、实施途径及发展趋势等的研究,对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引导等也是高校应加强研究的课题。
综上所述,大学生就业难的缓解和解决依赖经济发展,也离不开体制改革和观念更新。解决毕业生就业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政府、社会、学校和学生自身等各个方面,需要政府管理部门、高校、社会,包括毕业生本人的共同努力。政府应重视研究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社会分工。继续推进就业体制改革,明确国家、高校和劳动人事等政府部门的职责和管理权限。确立学校在学生就业过程中的地位及应承担的权利义务。加快适合我国国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使毕业生就业工作摆脱目前困境,走上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