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客”与“作客”的区别_做客和作客的区别是什么
很多人经常会把“做客”与“作客”用混淆,其实“做客”与“作客”二者是有着很大区别的。那做客”与“作客”之间具体有哪些不同呢?下面小编具体介绍一下做客”与“作客”之间的区别。
“做客”与“作客”的区别:语义不同
“做客”,它是指前往他处访问别人,自己是客人,不是在自己的家中。
比如,张教授应邀今天下午到《咬文嚼字》编辑部做客,与编辑部的老师们商讨对该刊的发展大计;
又如,小王同学与同学小明相约,今天上午六点,小王准时到小明家做客。
“作客”,它是指某人寄居在他乡,即远离自己的家乡,在别的地方工作、学习、生活;或是应亲戚朋友邀请而来到亲戚朋友家。
如“作客他乡”;今天的“国庆节”我将到好友李师傅家作客;
因为施主任明天要到我家来作客,所以我要准备准备。
“做客”与“作客”的用法是不同的。
“做客”与“作客”的区别:词义不同
“作客”与“做客”是局部异形词。“作客他乡”不能写作“做客他乡”,但“去亲戚家作客”和“去亲戚家做客”都可以。在表示“到亲友家去拜访”时,“作客”与“做客”是异形词。
这一情况的出现跟“作”和“做”的分化有关。“做”是“作”的区别字。
“作”书面色彩重,偏抽象,动作性较弱。
“做”口语色彩浓,偏具体,动作性较强
在“充当、当成”这个义项上,“作”与“做”的分工至今还没有完成,两者混用在所难免。
“作客他乡”之所以不能写成“做客他乡”,那是因为早在“做”产生之前,“作客他乡”之类的用法就已经固定。
至于是“去亲戚家作客”还是“去亲戚家做客”,我们倾向于前者。从理据性来说“充当、当成”动作性较弱,用“作”更合理。而且无论是“作客他乡”还是“去亲戚家作客”,两个“作客”的核心含义都是“充当具有某一种身份的人”,其动词义是相同的。从系统性来说,既然“作客他乡”已经不可动摇,就没必要再让“做客”来添乱。
当然,目前看来,“去亲友家拜访”用“做客”,确实有走强的趋势。正因为如此,我们觉得有讨论和引导的必要。无论最后选择哪个,都应该是水到渠成的结果,而不应该是强扭的瓜。
“作”“做”本是同根生
《现汉》中的“作客”与“做客”,其中“作”和“做”的意思其实是一样的,都指“充当、当成”,区别在于《现汉》中“作客”的“客”与“做客”的“客”其实是两个“客”。
《现汉》解释“客”:
1.客人(跟“主”相对):宾~︱家里来~了;2.寄居或迁居外地的(人):~居︱作~他乡。
显然,《现汉》认为“作客”的“客”只解释为“寄居或迁居外地的人”,而“做客”的“客”只解释为“客人”。然而,这种观点是生硬的,强行划分的。
从文字史上看,“作”先出,“做”后起。明代字书《正字通》认为:“做,俗‘作’字。”王力先生则认为“做”是“作”的分化字,即“做”分担了“作”的部分职能。如今,在表示支配具体事物的行动时,确实应用“做”而不用“作”,如“做一个凳子”“做一件衣服”等。但是,在“充当、当成”这一义项上,两者并没有明显的区分界限。就拿《现汉》举例,就既有“作保”(当保人),又有“做媒”(当媒人),既有“作陪”(当陪客),又有“做东”(当东道主),等等。
既然都是“充当、当成”,“作客”和“做客”的“客”就都可以两解。本来“作”“做”的分化就不彻底,如此硬性区分,非但于事无补,反而徒增混乱。
谁说“当客人”不可“作客”
表示“访问别人,自己当客人”确实可用“做客”,如沈从文《一个妇人的日记》:“宋嫂子说:‘听说是回娘家做客去了,我怕呢不会回来的,你婆婆还留我做伴。’”又《绅士的太太》:“有时顶小的少爷,一定得跟到母亲做客,总得太太装作生气的样子骂人,于时姨娘才能把少爷抱走,”但沈从文也用“作客”表示“当客人”,如《凤子》:“不到一会,墙外那一个,便被主人请进花园里了。第一次作客,就是从那一道围墙跳进去的……”
巴金用“作客”表示“当客人”的例子更多。《“长官意志”》:“最近有几位法国汉学家到我家里作客,闲谈起来。”又《关于丽尼同志》:“1947年我去台湾旅行曾到台北他们家作客,当时烈文在台湾大学教书。”又《三次画像》:“座谈会结束以后,画家有一天到我家来作客,谈起画像的事。”又《我与开明》:“我有半年多没有收取稿费,却在朋友沈从文家作客,过着闲适的生活。”又《灭亡》第七章:“她反而欢迎他常常到她的家里来作客。”
《现汉》将“作客”与“做客”分开,其用意可以理解,是想让两者分工明确,但这种分工显然与语言实际是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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