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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和与的用法区别在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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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一个汉字,从古代就有这个字了,只是和现在的意思不同,属古今异义。“于”和“与”的用法差别很多。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于和与的用法区别,仅供大家参考!

  “于”和“与”的用法区别

  一、与的用法

  与 yǔ

  1.和,跟:正确~错误.虎谋皮.生死~共.

  2.给:.人方便.

  3.交往,友好:.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4.其〕比较连词,常跟“不如”、“宁可”连用.

  5.赞助,赞许:人为善.

  与 yù 1.参加:.会.

  二、于的用法

  介词(a.在,如“生~北京”;b.到,如“荣誉归~老师”;c.对,如“勤~学习”;d.向,如“出~自愿”;e.给,如“问道~盲”;f.自,从,如“取之~民”;g.表比较,如“重~泰山”;h.表被动,如“限~水平”).

  2.后缀(a.在形容词后,如“疏~防范”;b.在动词后,如“属~未来).

  3.姓.

  于的用法介绍

  1.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处所。

  ⑴表示动作行为在何处发生、出现或进行。

  A.“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在”,或仍作“于”。

  例:身直为闺閤之臣,宁得自引深藏于岩穴邪(西汉·司马迁《报任安书》) 明《巡抚登莱右佥都御史袁可立晋秩兵部右侍郎夫妇诰》:“庆既,覃于流虹恩,宜颁于秉钺。”

  B.“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前,作状语。可译为“在”。

  例:韩遂等起凉州,复为中郎将,西拒遂。于望垣硖北,为羌、胡数万人所围,粮食乏绝(西晋·陈寿《三国志·魏书·吕布传》)。

  明 祁彪佳《祁忠敏公日记》:“关使者袁环中(袁可立子)来晤,即于舟次报谢。”

  ⑵引进行为动作的起始处所或来源。“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从”“由”“自”等。

  例:公子自度终不能得之于王,计不独生而令赵亡(《信陵君窃符救赵》)。

  ⑶引进动作行为到达的处所。“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至”“到”等。

  例:平原君使者冠盖相属于魏,让魏公子曰(《信陵君窃符救赵》)。

  2.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时间。

  ⑴表示动作行为在何时发生或出现。“于”所在的介宾结构既可出现在动词谓语前作状语,也可出现在动词谓语后作补语。可译为“在”。

  例:故士有画地为牢,势不可入,削木为吏,议不可对,定计于鲜也(《报任安书》)。

  ⑵表示动作行为延续或终止的时间。“于”所在的介宾结构常用在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到……时”“至”,或仍作“于”。

  例:夫人不能早自裁绳墨之外,以稍陵迟,至于鞭箠之间,乃欲引节,斯不亦远乎(《报任安书》)。

  3.引进动作行为的内容。“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以”“把”等。

  例:今予其敷心腹贤肠,历告尔百姓于朕志(《尚书·盘庚下》)。

  4.引进动作行为直接涉及的对象。“于”所在的介宾结构常用在动词之后,作补语。不必译出。

  例:少卿足下:曩者辱赐书,教以慎于接物,推贤进士为务(《报任安书》)。

  5.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对象,表示动作行为向谁而发。“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向”。

  例:公子姊为赵惠文王弟平原君夫人,数遗魏王及公子书,请救于魏(《信陵君窃符救赵》)。

  6.引进交付、传递的接受者。“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给”,或仍作“于”。

  例:景公有爱女,请嫁于晏子(《晏子春秋·内篇·杂下》)

  7.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人或事物,表示人、事物与行为动作之间的对待关系。

  ⑴“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对”“对于”。

  例:今虽欲自雕琢,曼辞以自饰,无益于俗,不信,适足取辱耳(《报任安书》)

  ⑵“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前,作状语。可译为“对”“对于”。

  例:沣州人张居士,于禅学有所得,临终之岁,禅坐静室,约其徒满百日乃开(《续夷坚志·张居士》)

  8.引进与甲方动作行为有关的乙方,表示动作行为是甲、乙双方共同完成或进行的,并表示在动作行为过程中甲方起主导作用,是主动者。“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跟”“同”“与”等。

  例:六年春,齐伐宋,以其不同盟于齐(西汉·司马迁《史记·齐太公世家》)。

  9.引进用来比较或比拟的对象。一般用以说明异同。“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跟”“与”等。

  例:当此之时,平原君不敢自比于人(《信陵君窃符救赵》)。

  10.引进比较的对象,表示程度的比较。“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形容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比”。

  例: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报任安书》)。

  古汉语“于”的用法

  “于”、“於”本是两个字。作为介词,甲骨文、金文都只用“于”字,而不用“於”字。“於”在甲骨文、金文之中和“乌”是同一个字。《说文解字》:“於,象古文乌省。”后来虽分化成了“於”、“乌”二字,但仍读“於”如“乌”,是个叹词。“於”作介词,是春秋战国之际才出现在东南沿海一带的方言用法。(《诗经》中“于”字出现335次,作介词259次,占77.3%,作助词65例,作叹词11例。而“於”字共出现48例,只有4例作介词,其余全作叹词。)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后世的文言文中,“于”、“於”并用。汉字简化以后,“於”并入“于”。

  “于”在文言文中主要用作介词。它不能单独充当句子成分,而是首先要与其它词或短语组成介宾结构,然后再和其它词发生关系。用“于”字构成的介宾结构,多数情况下,用在动词、形容词之后作补语。只有在表示时间、表示范围等情况下,才可以前置作状语。“于”的作用有四个方面:

  (一)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方位或动作、行为所涉及的范围等。

  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方位等是介词“于”最基本的用法,可视情况译为“在”、“从”、“到”、“在„„中”、“在„„方面”等。例如:

  ①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论语·述而》) .

  ②遂置姜氏于城颖。(《左传·隐公元年》) .

  (四)引进比较的对象。

  比较相关事物的优劣高下,古汉语中往往用“于”引进用以比较的一方,构成介宾结构,放在形容词或少数表心理活动的动词之后作补语。一般可译为“比”。例如:

  ①苛政猛于虎也。(《礼记·檀弓下》) .

  ②沛公曰:“孰与君少长?”良曰:“长于臣。”(《项羽本纪》) .

  注意:

  第一,“于”除用作介词之外,还可用作动词词头。这种用法,文言文中只能写作“于”,而不能写作“於”。例如:

  “黄鸟于飞。”(《诗经·周南·黄鸟》)

  第二,“乎”也常作介词,用法大致与“于”相同,可参见第五节“乎”字。

  (五)于是

  1、“于是”本是介词“于”和代词“是”构成的介词结构,可以放在谓语之前作状语,或放在谓语之后作补语。根据“于”的用法的不同,可分别译为“从这”、“在这”、“在这时候”、“在这种情况下”等。例如:

  ? ①遂墨以葬文公,晋于是始墨。(《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

  ②祁奚请老,晋侯问嗣焉。„„对曰:“午也可。”于是羊舌职..

  死矣,晋侯曰:“孰可以代之?”对曰:“赤也可。”于是使祁午为..

  中军尉,羊舌赤佐之。君子谓祁奚于是能举善矣。(《左传襄公三年》)

  ③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柳宗元《捕蛇者说》) ....

  例①中“于是”可译为“从这时”。例②中第一个“于是”可译为“在这个时候”,第二个“于是”是连词,第三个“于是”可译为“在这些事情上”。例③中“于是”可译为“在这种职业上”。

  2、“于是”后来虚化为连词,一般用在句子开头,连接后一句与前一句,或后一段与前一段,表示承接或因果关系,和现代汉语“于是”用法相同。例如:

  ①居顷之,石建卒。于是上召广代建为郎中令。(《李将军传》) ..

  ②于是秦王不怿,为一击缶。(《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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